李智军
【摘 要】校企合作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高校与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合作,通过合作实现资源的互补。本文探讨了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和改进对策。
【关键词】高职;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高等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是二者为实现各自利益而进行的合作。它指的是高等院校和企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源共享、技术开发以及生产经营等许多方面所建立起的一种协作关系。
一、高职校企合作中的现状问题
(一)专业设置近乎雷同
据笔者调查,在校企合作专业中,具有相同专业的数量超过了三分之二,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电气自动化这几个专业,这也造成了每个院校在实训基地、教师资源等方面的重复建设与人力短缺。因此,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院校实际情况,在专业设置方面,院校之间应加强交流与沟通,相互取长补短,集中人力与物力重点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项目。
(二)合作动力不足
目前虽然很多高职都在积极的开展校企合作模式,但实效并不理想,追其原因主要是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一是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只重视高职的科研技术水平,而忽视参与教育过程的重要性,企业不参与到高职的人才培养中,认为人才培养只是高职的责任与义务,他们不愿意将更多地精力用于支持高职培养人才方面,结果导致企业向高职投入的资金过少;二是高职在校企合作中缺乏主动性,他们不积极主动地寻求合作企业的资助,而是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接受企业的寻租合作。
(三)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当前一些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基本上都是点对点联系,高职院校根据自身专业建设情况,主动与专业建设相关企业洽谈合作办学,整体上没有形成校企合作公共资源,如省市校企合作信息平台、专业性服务咨询机构等,导致学校和企业在信息沟通、洽谈合作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校企双方在寻求合作过程中,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都会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且收效甚微。调查显示,一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监管制度、机构以及监管机制不健全,第三方对校企合作进行监督的渠道和形式尚未形成,尤其政府、学校和企业对校企合作监管还不够,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高职校企合作改进的对策
(一)强化法律保障
为有效推动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政府部门必须要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规范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政府部门要出台有利于校企合作的政策指导,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以此保证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其次在充分考虑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比如美国将校企合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校企合作的法制化,提高了校企合作产学科转化的成果的经济效益。
(二)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專业设置与课程开发体系
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师资团队,是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基础,职业院校的专任教师不仅应有学历、学位、职称的要求,更要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实践经验。高职院校必须重视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的提升。一方面鼓励教师到企业中去,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更从实践中汲取养分,转化为教学资源; 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规定教师要有专业资格的认定,为教师创造机会参与专业相关培训,将教师自身水平的提高与院校专业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方面,学校应密切关注本专业的发展变化,关注相关企业对人才素质、能力、
知识等方面的新要求。应让企业充分参与到专业设置、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来,从配角变为主角,与学校共同对专业建设的创新与发展负有责任。具体来讲,校企共建专业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的完善应有企业的充分参与,学校应邀请业内专家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把企业的需求作为专业设置与调整、课程开发与创新的基础与根本,校企双方共同研讨专业发展方向、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
(三)坚持“产教研学”融合发展
通过“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全过程,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从而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及社会公共
服务相适应,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同时,高职院校通过“产学研”合作,发挥高职院校技术、科研优势,使行业、企业更深入了解职业院校服务功能,从而激发企业增强与职业院校合作的意愿。尤其通过校企合作互动,产学研合作,积极鼓励教师在产教融合背景下,开展生产性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促进广大教师在“产教研学”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吸引企业参与办学。
(四)完善校企合作体系。
校企合作要能长久稳定进行,必须考虑到参与三方的利益。学校与企业在选择出发点上应考虑与个人目的性直接相关的对象。企业应意识到校企合作绝非单纯的获得劳动力,而是将劳动力转化为长久的人才资源。所以在对毕业实习的设岗方面应多加考究,同时应意识到学校所能提供给企业的除了人力资源外,还有隐形的名誉资源和学校软实力,应在多方考察后通过投资合作建立长久联系,而不是期望接受型单方受益。校方应在选择合作对象上慎重考虑,并且要意识到企业绝非只是单纯地免费投资和解决就业率的,而是共赢寻求发展。校方应多加利用自身的软实力加强企业实力,才能保持长久的合作。同时,校方应多考虑学生的发展多样性,提供形式多样的实践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学生对自我要有明确定位,遵循校企双方原则,通过在学校与企业中的学习实践经历,实现自我发展。
参考文献:
[1]郎金花.民办高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
[2]郝国强.社会转型期高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创新[J].教育与职业.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