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炜伟 王飞航 于佳欣
光伏电站扶贫惠民开启“光伏+”应用新模式
□文/陈炜伟王飞航于佳欣
在江西省于都县罗坳镇大桥古嶂新村,技术人员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组件。革命老区江西省于都县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为实现精准扶贫,于都县积极探索光伏产业扶贫的新道路,通过政府企业双补助、农行发放贴息“光伏贷”、“公司+农户”联营等方式,利用搬迁移民住户的房屋坡顶资源,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引导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图/新华社
在山西省吉县屯里镇窑渠村村口的荒地上,一座占地3.3亩的光伏电站格外显眼:10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400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配电室内,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电网。
窑渠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全村1076口人,人均年收入只有2000多元。“我们村窝在山里,交通很不方便,多年来经济一直发展不起来,但是我们村光照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约2000小时。”窑渠村党支部书记刘创立说:“省里给我们村安了一座100千瓦的光伏电站,估算年发电量约为13万千瓦时,可收入12万多元。这部分钱将归村集体支配,用于支持扶贫开发。”
窑渠村的做法正是我国光伏扶贫的缩影。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河北省曲阳县齐村乡境内一处带有光伏扶贫项目的光伏发电场。河北选择了平山、曲阳等6个县作为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针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农村最困难群体,开展长达20年的持续帮扶,扶贫对象可获得每年3000元的收益,有效改善其经济状况。□图/新华社
2014年7月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安徽、河北、山西、宁夏、甘肃、青海等6省区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试点1年多来,6个试点省区编制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整合有关支持政策,不同程度开展了试点工作。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6个试点省区通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系统、集中式光伏电站等方式,共惠及7万户贫困人口。其中,安徽为28343户安装了户用光伏系统,建设了307个 60~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12万千瓦,惠及34483户贫困人口,每户年增收3000元左右。山西在5个试点县建设了56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惠及8000多户贫困人口。
“光伏扶贫工程市场有保障,能为贫困户带来20年稳定收益,可作为典型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介绍,光伏扶贫方式受到试点地区贫困户的普遍欢迎,有关地方政府正在采取因地制宜方式推进光伏扶贫试点,并不断健全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机制。此外,在光伏扶贫建设模式、收益分配、组织管理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为全面推进光伏扶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提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与此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也提出将实施“国网阳光扶贫行动”,主要包括三大工程:一是村村“通动力电”工程,满足公司经营区内农村低压用户三相供电需求;二是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满足国家光伏扶贫工作要求;三是五县区定点扶贫工程,帮助实现公司定点帮扶的五县区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