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呼和浩特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全力推进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从程序和规范上升华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为“十三五”开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推进土地治理项目建设
“十二五”时期共完成土地治理面积37.25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25.2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2万亩。总投资4.7336亿元。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新打机电井912眼,修复旧泵187眼,新建拦河坝37座,开挖疏浚渠道23.3公里,衬砌渠道496.33公里,埋设地埋管道941.1公里,建渠系建筑物12899座,建设设施节水灌溉7.06万亩,微灌4.07万亩。二是加强土壤改良工程建设。5年来共培肥改良土壤26.57万亩,占总建设面积的71.3%,土壤有机质从0.53%提高到0.81%。三是加快农田防护林建设。共完成农田防护林1.03万亩,风、雹、霜灾害面积从23万亩降低到3.4万亩。四是加快农机具购置和农田机耕路建设力度。购置农业用动力机械12台,配套农机具35套;建成农田干道砂石面道路377.41公里,大型农机通过率100%。五是加大农业技术资金投入。5年来共投入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109.55万元,病虫害防治投入17.5万元,膜下滴灌投入149万元,技术培训投入183.61万元,培训农发人员及农民3.18万人次,购置仪器设备24台件共投入19.04万元,示范推广玉米吨粮田、马铃薯高垄滴灌高产田合计6.35万亩,投入科技推广费877.71万元。六是加强建后管护工作。探索多种管护形式,投入547.0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建后管护有主体、有责任人的问题。
二、推动产业化项目建设
5年来共建成产业化经营项目75个,总投入3.0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0.97亿元,撬动企业资本投入2.11亿元,建成以蔬菜保护地为主的规模化种植基地27个,占产业化总投入的34.6%;建成规模化养殖基地30处,占产业化项目总投入的28.0%;扶持农产品加工转化项目11个,占产业化项目总投入的9.8%;支持储藏保鲜项目建设5处,占总投资的7.4%;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1处,占产业化项目总投入的11.7%;一县一特项目1处,占总投入的8.3%。
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
一是共新建和改善农田灌溉37.25万亩,占呼和浩特地区水浇地面积的15.5%;增加粮食产量7.5万吨,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坚实了原料基地,为土地规模化流转奠定了基础。二是建成保护地面积温室和大棚1400亩,新增蔬菜产能0.98万吨,保障和促进了首府菜篮子工程建设。三是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扶持养殖业发展,重点支持了规模化奶牛养殖牧场和肉羊产业。四是支持农产品加工转化,导向是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升级改造、扩大产能等。五是促进都市农业、城郊型产业化发展,扶持该类企业实现种、养、加、餐、旅相结合,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促进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
四、强化管理,提高财政投资精准性
一是项目管理程序化。首先,加强项目“两库”建设,即“项目库”和“专家库”,由“两库”促“两评”,即项目现场评估和室内可研评审,保障了入选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前瞻性、精准性。二是资金管理规范化。实行项目资金报账由监理、农发工程现场监控员、村民代表、农发法人会签制和审价制,保障了财政投资的有效性。三是立项、审价由社会中介入实行第三方化。由第三方独立完成,对项目评估、评审、择优选项。四是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的绩效化。为保障项目建设的有效、投资的效益,实行项目绩效化管理,从投入产出、建设标准、资金运行规范几个方面来拷问项目的选择、立项、管理,建后管护的优劣,同时与下年度各项目旗县区资金分配挂钩。五是在项目分配和资金分配时出台“综合因素法”,即依据各项目旗县区农业资源禀赋、项目可研质量、项目建设的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量化评分,按照得分比例分配资金,使项目资金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分配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