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小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维修资金进行修复,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6月15日,西安市房管局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
优化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一是取消了工程预算审价环节,缩短资金拨付时间;要求第三方审价机构不再对应急维修项目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仅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二是缩小首次拨款比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首次拨款按照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金额的30%比例拨付,工程竣工后,将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拨付剩余款项。三是对有经济能力且愿意垫资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先行垫资维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办理申请维修资金手续,西安市房管局将按照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一次性拨付维修资金。(摘编自 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