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宁
阿辉是一名刚入职不久的民警。前不久,阿辉给我讲了他的一次出警经历,听后让人感触颇多。
阿辉供职于某乡镇派出所,该乡镇地处山区,林业资源丰富,这几年盗采盗伐现象突出,群众意见很大,打击此类行为便成了派出所的一项主要工作。一天傍晚,阿辉和所长一起出警巡逻,到了晚上22点左右,还真的在马路边截获了一辆偷运盗伐林木的车辆。看到犯罪嫌疑人被人赃并获,阿辉十分激动,职业尊荣感顿时高涨,连忙按照所长的命令把人、车都带回了所里。
回到所里做完笔录,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犯罪嫌疑人也供认不讳,阿辉便请示所长是否明天一早就把案件报给局里。所长却摆摆手,让阿辉先不要着急。然后,所长就走到审讯室,对犯罪嫌疑人先是一阵斥责,然后便要求犯罪嫌疑人缴纳罚款3000元,而犯罪嫌疑人却只是一个劲地承认错误,还和所长拉起了关系,说自己和乡里某某领导熟悉,希望所长能高抬贵手,但对于所长要求缴纳的罚款,却是并不回应,这让所长愈加恼火,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无奈之下,所长又让阿辉等民警去给他做思想工作:如果不愿意缴纳罚款,那后果很可能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尽管多人上阵,反复劝说、斥责,折腾了两三个小时,罚款还是没有要到。正当大家都疲惫不堪同时又担心为此挨所长骂时,所长却把大家都叫到办公室,说对方不愿意缴纳罚款就算了,反正他盗伐树木的行为本属于森林公安管,而森林公安为了完成自身工作任务,曾说过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犯罪线索,会有一笔奖励,现在这小子不愿意给所里缴纳罚款,干脆咱把他移送给森林公安,让森林公安出点线索费。
事后,阿辉说听说森林公安把人带走后,还真给了所里3000元。这一度让阿辉感觉很不舒服又难以理解:民警的天职是除暴安良、抓捕罪犯,此时怎能考虑经济利益?困惑的阿辉忍不住问所里的老同志大刘:事情为何会这样?大刘却解释所长这样做也是有苦衷的。大刘说咱们派出所也就七八个人,人虽不多,可每年的开支却不少,比如电费,为了给群众安全感,现在上级要求派出所的门头灯晚上必须亮。再比如警车的汽油费、维修费等,群众打了110,派出所能说因为警车没油了,出不了警吗?这些开支算下来,每年也有几万块,可现在上级对于所里,除了财政工资之外,不拨付任何经费,要让灯亮、车跑,除了所里自己去想办法,还有别的办法吗?
都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阿辉说听了大刘的解释,倒也明白了些许。不过阿辉说有时自己细细想来,生活中某些本不正常的事情,经过解读后反而会发现都有其合理性,这种现象如此之多,这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