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与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公司治理策略

2016-06-30 01:31阮文昕
消费导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

阮文昕

摘要:本文以国有企业的重大弊病——所有者实质缺位为切入点,通过对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2006年至2011年持续造假动因和关联交易手段演变过程的分析,立足中国国情从加强企业治理的效度,对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 新中基 所有者缺位

2014年6月27日,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68号,对新中基公司及其高层管理者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涉嫌连续多年虚构购销业务、隐瞒关联关系、关联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等多项违规行为,并在2006-2011年年报中存在信息披露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一、案例分析与讨论

(一)所有者实质缺位为关联交易提供机会。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存在着股东大会权利不能有效行驶的现象,这使得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委托代理问题被无限放大。新中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从披露的信息看来,兵团由多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兵团农十二师五一农场、兵团农二师21团、兵团农五师八十七团、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和田农场管理局乌市果品、兵团农六师军户农场等。以上代表均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所以,形式上新中基的控制权是较为分散的,其职权未必得到有效行驶,公司很大程度上沦为内部人控制。

(二)通过第三方将关联关系转为非关联关系。2006年1月,新中基公司管理层在董事长刘一的授权下,通过隐蔽设立空壳公司——天津晟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晟中公司成立后,先从新中基公司采购番茄酱,再销售给新中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2008年,新中基的各分、子公司向天津晟中公司累计销售额占期间天津晟中公司采购额的99.22%。2006-2010年,天津晟中公司天津中辰公司累计销售番茄酱总额占到天津晟中公司销售番茄酱总量的78.61%。

多次造假,使得新中基的造假手法已经十分娴熟。自2007年,公司治对舞弊手法进行了改造升级。刘一利用曾任新中基销售经理、已辞职并独立经商的吴新安,从空壳公司天津晟中采购番茄之后再卖给天津中辰公司。2007-2010年,吴新安控制的非关联方新疆豪客先从天津晟中购入番茄酱,加上应交税款与天津豪客的净利润后,再将番茄酱全部销售给天津中辰,总额54853.94万元。新中基公司利用非关联企业新疆豪客中转与过账,在维持货物基本不动的情况下,通过单据的转移来完成“实际上”的购销交易。在这一过程中,两家公司表面上不存在关联关系,销售经理吴新安已从中脱离,但其实由于公司沦为内部人控制,在董事长的私人交际下,两者转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理论思考与启示

新中基违规行为的直接导火线是国企所有者实质缺位。那么站在国家的角度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会流失?如果这个问题得以解决,那么就能维护作为中、小投资者的全国人民的利益,也对国有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有控制权与关联交易

1.股票市场改革可以对症下药。国有企业最大股东缺位,代理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持股或者持股少。如此股权分置极大的限制着我国的资本市场,不持股者自然不获收益,持股者基于“非流通股”的权限又难以在市场变现,股价涨跌对他们而言不会有太多的心理障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董事长为首的治理层凭借控制权,运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获益。从资本环境出发,实行对股权分置改革,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对于部分内部董事可以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

2.管理层小额持股。在内部人控制的权力结构中,不持股的经理人占有重要地位。这就回到是否应该实行管理层收购(MBO)实现两权合一的问题。国有股权难以派遣单独部门代表大股东去监管控制国有企业的经营,完全让给外人管理更难以防止其损害国家利益。国企的股权的适当重组,也许是当下的一个较好的选择。小额持股对经理人的作用是十分可观的。持有小额股份的经理人通过自身改善经营方式,就可以对接到股利分红,股权激励的正向作用得以体现,发挥协同效应。员工持股的数额不可太大,一方面这会影响到国有大股东的地位,另外一方面这会使激励的副作用堑壕效应大于协同效应。

(二)市场压力与关联交易

1.战略导向、产品定位失误。依托于国外市场使得新中基在2005年以前还有一段不错的发展。但是新中基的管理层没能运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过度依赖国外市场,在国外经济危机和新起同行冲击之下亏损严重。当时新中基有过募集资金的举动,但是没有充分利用资金实现战略方向的重大改革,而是购买了一个“壳公司”掩盖造假。

2.观念错误、瞒天过海。该案例中管理层普遍存在一种错误观念,认为短暂的造假只是为了避免破产或退市从而影响所有股东的权益。管理层要摒弃错误观念,不要把精力浪费在对违规行为的改造升级上。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手段实际就是在“钻”注册会计师审查的空子。国企的管理者要从源头上处理失误才能真正守护国家利益,在经营观念上尤其注重以下方面: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提高内部资源利用效率、注重产品宣传和销售,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行情变化。

三、结语

本案例中,新中基财务披露造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购销业务最终被查处,幕后主要操纵者也落得终身市场禁入的下场。通过对作案动机、成因以及机理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结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主要成因是所有者实质缺位,内部控制人的实际利益与企业长久发展存在缺口,内部人为短期增长绩效惯用的手法是关联交易,并利用名义上无关实际上的一致行动人作为第三方中转过账,使得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来掩盖造假。

猜你喜欢
公司治理
内控建设、公司治理和产权性质
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协调
财务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室内装潢宜俭朴宜居宜习宜养生
公司治理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
双重股权结构的利弊分析与立法建议
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律研究
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关系探究
浅析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