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庞新霞(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陶尚儒(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检测一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广西绿色建筑节能中心副主任、广西绿色建筑节能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惠英(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会长)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广西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推进机制分析
文庞新霞(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师)
陶尚儒(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检测一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广西绿色建筑节能中心副主任、广西绿色建筑节能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惠英(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会长)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致力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的支持政策。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面对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凸显的境况,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如今,绿色发展的理念已逐渐为社会普遍接受,这一理念在建筑业的具体体现就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因此推进建设绿色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必然发展趋势和重要发展方向。
-广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全国情况基本类似,面临着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建设方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2月16日发出《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要求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1)政府投资;(2)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3)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4)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的,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同时提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扩大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范围;其他市、县有序推进”。政策文件发布后,全国各省市纷纷响应,陆续开展相关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桂发改环资〔2013〕1407号)提出“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设区市应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的重要任务。然而,广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全国情况基本类似,面临着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建设方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亟须建立一个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相关主体参与其中,促进绿色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化建设。
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桂发改环资〔2013〕1407号)发布,明确提出“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设区市应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后,广西部分城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进行了小规模探索式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广西共完成120多个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其中已评审并获得设计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16个,但是占绿建项目总数不到15%,且大部分项目为一星级绿色建筑。
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发现,我区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着共性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绿色设计技术尚不够成熟。由于我区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受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场地选址等所限,规划设计上还存在着一些技术难关有待解决,如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对周边建筑原有日照标准执行无影响;场地雨水合理实施减排控制,雨水回用设计与场地景观、绿化灌溉、市政用水管道等环节、系统的协同设计及无缝链接;人口密度相对较大,采取技术措施有效降低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等。项目实施后所达到的节能等效果与设想的还有一段距离,导致绿色保障性住房的适宜性设计技术措施无法大范围、规模化推广开来。
二是投入动力不足。绿色保障性住房在提高居住品质、获取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增量成本。其获取的经济效益与商品房的相比相对较少,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理性的投资者,缺乏参与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仅靠地方政府力量,财政支出压力大;社会大众对保障性住房尤其是绿色保障性住房的认识也不够到位,大多还是单纯关注并追求住房的价格……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广西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配套政策不完善。虽然国家和广西发布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文件对我区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但在设计、施工、验收、评价、运行等全过程中进行监督制约的配套政策措施仍在建立完善中。在激励政策方面,目前也缺乏针对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相对应的经济激励政策,仅参考普通绿色建筑项目的经济激励政策来执行。
-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应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及实际情况,遵循被动优先原则和经济实用原则。(陈飞燕/摄)
为了进一步推进广西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健康发展,通过分析调研我区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现状,在绿色建筑理念下,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应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及实际情况,遵循两大原则。
一是被动优先原则,尽可能控制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增量成本。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选用,要优先考虑被动技术,如通过精细化设计,实现保障性住房的自然通风、采光和合理的遮阳;通过前期规划、建筑方案的合理设计,满足风、光、热等功能性需要,有效降低空调、照明及其他设备的能耗。
二是经济实用原则。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需要严格控制项目的开发建设成本。除了在规划设计中,对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选型要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性外,其他的相关工作也要以此为出发点,探索出一套适合广西全面推广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激励机制。
提高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针对我区目前尚缺乏适宜性好且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问题,建议区内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所多加关注,开展相关技术研究,研究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适宜技术,编制出台科学严谨的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力争在设计、施工、材料上降低成本,增加效果。根据广西气候特征和居住习惯,在规划阶段优化建筑朝向和布局,平衡建筑密度和间距。被动设计优先,主动技术补充;科学合理地集成应用低成本、实施性强、易于维护管理的绿色技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新型墙体材料、隔热技术、轻质隔墙技术、防水技术等,对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应重点推广应用这些重点实用技术。同时,绿色保障性住房的设计也需要设计人员具备更加精细化的专业设计水平。
加强技术交流,吸取先进经验
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广西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设区城市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提升自身实力,应积极开展区内外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发展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借鉴适合广西实际情况的绿色保障房设计和建造技术,充分吸取先进经验。此外,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引入工业化、产业化成套技术,也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推广应用涵盖建筑与结构技术、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成套厨卫技术、综合管线布置技术、环境及其保障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及施工建造技术等七大技术体系的产业化成套技术,推进技术与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提高部品的配套整合水平,将极大促进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向集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的转变,引导和带动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提高建设水平。
扩大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效果的影响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全依赖政府推动是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发动全社会力量,想方设法把绿色建筑的优势和效益切实落到实处,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和资本参与其中。除鼓励引导采用低成本适宜技术外,相关政府部门可对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合理的激励目标,通过经济激励政策的实施,适当分担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还可以考虑安排政企合作项目,提高企业利益比例,吸引更多企业、投资者主动参与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行为,分担政府资金财政等方面的压力。而面向普通社会大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对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价格、材料及技术使用情况等更加透明化,使大量社会低收入群体在寻求低价房源的同时适当关注生活环境的健康、舒适,使绿色、环保、节能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总之,要想方设法扩大保障性住房绿色效果的影响力,全方位形成科学、健康的需求市场。
构建完善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济激励机制
绿色保障性住房也是绿色建筑。除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绿色建筑相关的财政资金补贴外,可在绿色保障房建筑推广方面向开发商或承建单位额外提供尽可能多的政策支持,如融资优惠、土地转让优惠、税收优惠等,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同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适当增加绿色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奖励金额,补贴给建设单位,激发企业建造绿色保障房的热情。在现有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绿色保障性住房评价的绿色通道,建议保障性住房减免一定的绿色建筑评审费用或完全由政府财政支付。对于社会大众而言,还应降低老百姓的购入门槛,除适当减少程序和降低条件外,相关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并考虑在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等方面,扩大对绿色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投放力度,帮助低收入人群提升购买力。通过多种举措齐施,加大对绿色保障性住房的稳步发展的支持力度。
-保障性住房越来越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发展绿色保障性住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虽然国家和广西地方在2013年就出台了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相关要求,但在我区,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建造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有部分案例,但项目覆盖面不足,且大部分保障性住房的绿色星级仅为一星级。广西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向更多数量、更高星级的绿色建筑发展还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如政府强制性手段、经济激励、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共享激励、认证体系推广与人才培养等方面,都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不断调整与完善,以促进绿色保障性住房在广西的成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