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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为期两天的土地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培训班在四川省巴中市开班。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开班讲话中强调,在扶贫开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中,要用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指导行动,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有针对性的支持保障政策,确保国土资源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姜大明强调,要充分释放国土资源扶贫政策效能。一要以超常规举措持续助推脱贫攻坚,完善部、省、市、县四级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国土资源系统助推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二要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国土资源支持政策。三要不断创新完善国土资源扶贫政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的同时,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创新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四要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运行监管机制。
日前,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月调度会上获悉,截至5月20日,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有89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会审后予以明确。
专项督察启动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按照“双周汇总、每月调度”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尖兵”作用,把专项督察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通过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地方政府有效克服“不愿划、不想划、不敢划”的畏难、抵触情绪和思想顾虑;二是抓重点、督后进、推全面。针对少数划定工作进展缓慢的重点城市和工作推进不力的省(区、市),进一步聚焦重点地区,集中调研督导;三是在紧盯106个重点城市的同时,加强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持续跟踪督导其他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
据初步统计,自3月17日正式启动专项督察以来,经过60多天的推进,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会审的重点城市由22个增加到89个,新增67个。此外,各省(区、市)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下达了超过80%的其他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其中,广西、海南、宁夏等省(区)明确了全部其他城镇周边划定任务。
5月17~18日,国土资源部在甘肃省兰州市组织召开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在会上讲话时强调,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一要健全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在地灾防治方面的具体职责,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二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真正把各级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三要狠抓督促检查,对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或违反各项制度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问责;四要建立考核机制,要把地灾防治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五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完善地灾危险性评估检查监督制度,更好地将地灾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扶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
5月17日,国土资源部产业用地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对产业用地政策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产业用地政策作为促进稳增长的重要保障、促进调结构的重要途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要系统把握产业用地政策实质内涵。一是保障产业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产业用地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及时供应国家支持发展产业用地。二是加大相关产业用地支持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三是简化审批程序,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加强和改进土地计划管理,从今年起土地计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实行3年滚动编制、分年度下达,统筹新增和流量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同时下达。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础,理顺规划计划关系,以土地计划细化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要统筹未来3年各类各业用地安排,深入分析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沟通衔接,保障用地需求,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和补充耕地的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