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媛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出版始末
何 媛
中央民族大学文物与博物馆专业毕业,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博物馆学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是清室善后委员会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三〇年历经六年时间点查清宫物品之后出版的一套资料性非常强的图书。作为民国时期故宫出版不得不提的鸿篇巨制,《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是清室善后委员会想尽早点查清楚清宫物品以避免其流失和损坏,抓紧时间对清宫进行接收的产物。它的出版是清室善后委员会对社会大众关于接收管理故宫的一个交代,同时他们也以这种方式来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与当时中国的政局形势和社会环境有关,和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相连。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摄政内阁决议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规定溥仪即日移出宫禁,冯玉祥指定此事的执行者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鹿钟麟、京师警察厅总监张璧和国民代表李煜瀛。五日,鹿钟麟与清室代表绍英进行了反复协商,但溥仪仍旧不肯立刻迁出清宫,最后鹿钟麟采取强硬措施,限时让溥仪迁出清宫。七日,摄政内阁发布命令,着国务院组织善后委员会,同清室近支一同清理公产、私产,接收的公产由善后委员会妥善保管。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摄政内阁公布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聘请李煜瀛为委员长。二十日,李煜瀛正式就任委员长一职务,其他委员有十四人,分别是汪兆铭(易培基代)、蔡元培(蒋梦麟代)、鹿钟麟、张璧、范源濂、俞同奎、陈垣、沈兼士、葛文濬、绍英、载润、耆龄、宝熙、罗振玉(绍英以下五人为清室方面指定的委员)。监察员六人,由京师警察厅、高等检察厅各派一人为法定监察员外,另由委员会特聘吴敬恒(稚晖)、张继、庄蕴宽等三人为监察员。清室善后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清理清室的公产、私产及其他善后事宜。委员会的重要职务有:暂时保管清室所管的各项财产,待委员会审定财产公私属性后,私产交与清室,公产交与各主管机关;完成任务后,委员会便取消;委员会办理的清册须随时向政府报告并公布;委员会以六个月为期限,若有其他事项,可酌情延长;筹建图书馆、博物馆、工厂等长期事项,另外重新筹设机关办理,在委员会取消后,继续进行这些长期事宜。
清室善后委员会函委员绍英等通告开始点查日期
国务院公函(第一千五百四十八号)国务院准教育部提议清室物品及宫殿请归部保管,经国务会议议决应交委员会并案办理
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组在养性殿前合影
清室善后委员会第一次点查清宫物品出组单
此时的政局也在发生着变化,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张作霖率兵进京,临时执政府在北京成立,段祺瑞就任临时执政,黄郛摄政内阁解散,冯玉祥受到排挤。清室遗老因段祺瑞的到来而高兴,因为虽然溥仪已经出宫,清室遗老、王宫旧臣仍希望其回到清宫,一直抱有复辟的幻想,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而段祺瑞对清室善后委员会一直有所不满,其政府的到来,让清室遗老们顿觉有恃无恐。十二月二十日,清室善后委员们召开第一次委员会,清室方面的五名委员竟无一人到会。李煜瀛委员长报告委员会办事经过情形,认为在当前的种种压力之下,清室善后委员会能做的只有对清宫物品抓紧进行点查,分出公产、私产,让古物能够保存、流传下来的同时,粉碎清室遗老幻想着回宫的阴谋,为以后的博物馆、图书馆、工厂等事进行筹划。于是,点查清宫对象规则草案正式提出,并确定点查日期,决议于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开始点查。
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应是点查的第一天,组长为陈去病,但在当天由于军、警没到点查现场,故实际未实行点查。二十四日,虽然军、警仍未来,但在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坚持下,从乾清宫、坤宁宫开始,第一次点查正式进行。
刊行情况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按点查的故宫建筑群的不同共分六编,第一编为中路,第二编为东路,第三编为西路,第四编为外东路,第五编为外西路,第六编为宫外各处。每编之下分册,以每一宫或每一殿之物品号数装订成册。如果一宫或一殿的地址比较大,物品的号数比较多,则以物品所在地为标准,以卷数区分表明。如果一宫或一殿的物品号数过少,难以组成一册,就以数宫或数殿的物品号数共同组成一册,再以卷数来区别开,不能成卷的,以数处之物品号数汇成一卷。各宫殿每次的点查情形、封锁情形及所点查的物品号数,均由事务记载员报告。每册都会附有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件规则、点查情形、封锁情形和点查人员统计表。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共二十八册,清室善后委员会的点查自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点查乾清宫)起,至一九三〇年三月二十四日(点查皇史宬)结束。从《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在各年的出版数量来看,民国十四年(一九二五年)出版了十六册,十五年出版了一册,十六年出版了一册,十七年出版了两册,十八年出版了五册(再版的情况也算在内),十九年出版了三册。从中可以看出,故宫博物院建院(即一九二五年)前后出版的点查报告最多,占一半以上。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刊行者即有清室善后委员会,也有故宫博物院。在故宫博物院成立以前,《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多是以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名义刊行,一九二五年十月十日以后,多是以故宫博物院的名义来刊行。但是,故宫博物院成立以后由清室善后委员会刊行的《故宫物品点查报告》还有以下几本:第二编第九册「北五所下」(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版);第三编第五册「永寿宫」(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出版);第五编第一册「寿康宫、寿安宫、英华殿」(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版)。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当时的社会形势有关。当时的清室遗老对复辟仍抱有幻想,在这种情况下,故宫博物院的成立刻不容缓,但彼时清室善后委员会的点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还未完成,仍在继续,故宫博物院又刚刚成立,图书馆、博物馆尚在筹备中,于是就有了在故宫博物院成立以后的一两年时间内仍有清室善后委员会刊行《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情况的出现。一九二六年四月五日,故宫博物院维持员庄蕴宽与清室善后委员会交接,清室善后委员会才算正式结束其历史使命。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书函及内页
点查坤宁宫善后委员会工作人员合
金梁列举贤才折
一些有趣的细节 一九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养心殿时,发现了金梁、康有为等人与溥仪来往的关于密谋复辟的信件,共八件。其中包括:《内务府大臣金梁条陈二事折》《镶红旗蒙古副都统金梁条陈三事折》《金梁条陈四事折》《金梁列举贤才折》《康有为请庄士敦代奏游说经过函》《金梁为江亢虎请觐折》《江亢虎致金梁请觐溥仪函》《江亢虎致金梁再请觐期函》。
这些复辟文件体现在《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第三编第四册中,当时此条所写的内容是「吕字第五三三号 金梁奏折等一盒」。当时组长为吴承仕,监视庄尚严,军傅文彬,警张书存,合委员监察员助理员顾问事务员书记等人数是五人。在清室善后委员会来看,这些文件事关重大,反映了清室秘密复辟的阴谋。于是在同年的八月十四日,清室善后委员会致函京师地方检察厅抄送关于密谋复辟文件事。又因为其中涉及外国人庄士敦,清室善后委员会认为其参与了复辟密谋,挑拨中国政潮和治安,按国际惯例应立刻驱逐出境,于是在八月十七日将原函抄送外交部。当时由日本人主办的《顺天时报》在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刊登了庄士敦要求登报的一篇文章(写于一九二五年八月十日),文章中称他认为没有绝对证据表明逊帝会复辟。此事最后以八月二十二日由京师高等检察厅函复清室善后委员会,对于逊帝密谋复辟一案决定不起诉而告终。虽然清室善后委员会在此后的点查中还发现有其他与复辟相关的文件,如《徐良致庄士敦请代奏康有为行踪函》,并再次致函京师高等检察厅,但最后仍是不了了之。
清室善后委员会在点查中发现的这些复辟文件,让国人更清楚地看清了清室的居心一直对密谋复辟心存幻想。这些文件的出现以及点查报告的出版,让国人更清楚地认识到目前的形势,对日后故宫博物院的成立添加了舆论支持。
民众是支持并监督着故宫物品点查的,这可以看作是点查与报告出版的动力。自故宫博物院成立以后,虽经历了维持员时期、保管委员会时期、维持会时期和管理委员会时期四次改组,但点查工作仍持续进行。一九二七年七月六日故宫博物院处在维持会时期,故宫博物院在整顿院务时,警察总监陈兴亚致函江瀚会长的函中提到「点查股很久没有出组点查物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古物没有点查的还有很多,如果努力点查,不久就可以完成点查」。可以看出,此时的点查出组并没有像清室善后委员会刚成立时那么频繁,引起了民众监督者的不满。这充分证明有很多人是在时刻关注、督促点查继续进行的。
更好地保存清宫文物 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品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使得清宫文物得到了更好地保存,避免了清宫文物的流失。
点查人员在遇到特别重要的物品时,由事务记载员详细记录,并由摄影员摄影以资保管。拍摄下来的影像资料一方面利于文物的保管,一方面也为后世复原清宫物品存放场地提供了参考。《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也为社会各界打开一个了解故宫文化的窗口,破除之前清宫长期对于普通民众所含的神秘感、距离感,并方便了对故宫物品感兴趣的人员进行研究。
促进了故宫博物院的成立 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品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对故宫博物院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
清室善后委员会致函外交部抄送关于阴谋复辟文件
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二日《顺天时报》刊登的庄士敦信函
故宫博物院成立之前,点收工作已进行了一大半,大部分的物品已经点收在册,私产登记在册,已成公产,这使得故宫博物院的成立顺理成章。清宫物品也已为大众所知,在当时的情况下,有利于故宫博物院顺利开院。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清室善后委员会开会讨论并通过了《故宫博物院临时组织大纲》,组织成立故宫博物院。在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古物馆暂行简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古物馆当时下设了书画部、金石部、陶瓷部、玻璃料器、织绣部、雕嵌部、杂品部等部门,这些部门是依据故宫博物院所拥有的文物而划分的,正是有了清室善后委员会对清宫物品的点查,才使得这些文物有账可查,部门划分才科学、准确。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又为故宫博物院建院后的后续工作打下基础。文物藏品是构成一个博物馆的基础,只有对藏品情况了然于胸,才能对其进行保管、陈列展览和研究。就在故宫博物院成立后不久,故宫文物就不得不南迁躲避战火,由于之前《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对文物做了点收整理,管理者了解各件文物的所在地,掌控了文物的情况,从而使挑选南迁的文物更加便利。
为陈列展览提供参考依据 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品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为以后的陈列展览提供参考依据。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每册附有点查情形。以第一编第一册「乾清宫」为例,里面附有乾清宫点查情形: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开始点查乾清宫,到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点查完毕,共点查六十一次;每次点查时,先由组长及监视员率领组员、军警等验封,然后开门进入宫殿,依次点查、编号、登录;如果遇到特别重要的物品时,由事务记载员详细记录,并由摄影员摄影以资保管;已经点查的物品,仍置原处以存旧观;点至法定时间,组长复查无误,签字于物品登录簿,退出。「已经点查的物品,仍置原处以存旧观」,参考当时点查之物品,有助于还原当时场景,为后世所做的原状陈列提供依据。而且点查情形会或多或少介绍到此处宫殿,有助于我们从侧面了解到各个宫殿的形制、性质(当时此处殿宇做何使用)等内容。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每册还附有封锁时的情形。每次点查完毕,组长与各监视员上锁封门,各门均须加贴组长签字的封锁门封。点查的时候,遇到柜橱和箱子的时候,也必须上锁加封,与封门一样,钥匙最后要交还事务室。这足以说明点查制度之严密,为以后故宫博物院相关规章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借鉴。
《故宫物品点查报告》每册还附有点查人员的统计表。这些点查人员在故宫博物院成立后成为其工作人员,点查工作锻炼了他们,为故宫博物院培养了大批人才,同时也促进故宫博物院的发展建设。
为故宫出版提供素材 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品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为日后故宫的出版提供了素材。以《故宫周刊》为例,主要刊登故宫的金石、玉器等文物,其中文物的选取就来自于《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在之后故宫出版的相当多的一批向广大民众展示清宫珍藏文物的期刊、图录中,大批故宫文物分门别类地呈现在普通民众眼前,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品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出版可谓功不可没。
虽然《故宫物品点查报告》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文物的重复登记、文物名称的错误等,但是,清室善后委员会以及故宫成立后对物品点查的功绩和意义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