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反腐百万韩元是“红线”
韩国《反腐败法》定于5月13日进入公示期,向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征集意见。根据这一法律,公职人员接受宴请人均费用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68元人民币),喜丧金等人情往来费用不得超过10万韩元(约合560元人民币)。这一法律同时规定,公职人员过节期间收受礼物价格不得超过5万韩元(约合280元人民币)。韩国媒体评论,这意味着韩牛、黄花鱼和水果套餐等将从礼物名单上消失。
韩国全国预计将有300多万人受到这项法律约束,包括中央和地方所有公职人员、国企职员、公立学校教职员工、媒体从业人员、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等。
上述人员如果单次收受超过100万韩元(约合5600元人民币)钱款或同等价值的礼品或服务,无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关,都属受贿,最重可判两到三年有期徒刑,或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如果收受财物价值不超过100万韩元,且与工作相关,可处以两倍至五倍于所收财物价值的罚款。
(文/张旌据“新华国际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