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吉轩
高压震慑惩治腐败“零容忍”
——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文//廖吉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在过去的一年,我省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从“打虎”到“拍蝇”,从立规到执纪,一刻不停歇。
总结过去一年反腐成效,省纪委交出成绩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4778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1136件,立案14513件,处分14260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80人,县(处)级干部823人,从问题线索处置数量到纪律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凝聚了党心民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2015年,我省群众感受最深的是全省反腐的坚定决心。面对我省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省纪委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5年2月9日,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原书记、副主任)张小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铁岭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林强被开除党籍;3月20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接受组织调查,8月14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5月12日,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刘福祥接受组织调查,11月6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成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9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16日,中共抚顺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接受组织调查,12月22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随着一个个党政机关、国企、高校、司法、金融重点领域的重要领导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被组织调查,让人们切身感受到,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均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全省党员干部和群众看到了省委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全省各级党委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全面从严治党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今年1月24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坚持‘零容忍’,不给腐败行为留下任何空间,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在省委的这一明确要求下,省纪委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纪检监察室联系各地区和部门,全面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这三类人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快纪律审查节奏,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5年,我省还配合中央纪委重点查处了谷春立案件涉案人员,严肃查处了徐小艳贿选案。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发挥震慑和警戒作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反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防止滋生蔓延。
今年2月2日,农历新年前夕,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因涉嫌严重违纪在2015年接受组织调查的丹东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耿玉礓,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思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盘锦市委原委员、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席刘铁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日,鞍山市委原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戴恩彪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其鞍山市委委员职务,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免去其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在严查腐败的同时,辽宁省委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多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5年9月29日,省纪委通报了鞍山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书记、主席韩文彬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的典型案例。经查,2013年至2014年,鞍山市总工会连续两年在未实际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下,用虚开飞机票等假票据的方式套取培训费分发给所属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党的十八大以后,鞍山市总工会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仍顶风违纪,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韩文彬作为市总工会的主要领导,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市总工会发生的问题失察,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免去韩文彬鞍山市委常委、委员职务,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隐患清除于未生之时,转变执纪理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执纪,也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去年,我省通过函询处理问题线索1469人次,诫勉谈话2092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用党章党纪衡量违纪问题,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各地各部门也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的作用。今年1月1日,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刚刚施行,12日,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主席王民就因违反廉洁纪律撞上“红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3日,铁岭市中医院院长、党委书记逯亚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6日,大连瓦房店市杨家乡付家村村委会主任崔东华因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营口盖州市沙岗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黄德章违规驾驶动监所执法车辆公车私用,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派出所所长牛德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我省,惩治腐败与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破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连续3年集中力量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件。仅去年一年,省纪委常委对16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包案督办,推动全省共查处重点问题225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7人,挽回经济损失2.43亿元。这项工作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的全面延伸,成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有力抓手,带给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同样是党心民心的契合点。去年年底,辽宁纪检监察网后台统计群众留言,“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作风之变”升至点赞榜首。2015年,我省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压,一寸不让。重点查处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公款送礼、收受礼品礼金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执纪、从重处理。持续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成检查组1521个,集中检查4166次。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8人,省纪委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92起,其中,2016年元旦前一个月内,辽宁纪检监察网就公开通报了3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同时,全省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1624个,对1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今年,我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将继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进一步提升公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截至5月19日,辽宁纪检监察网已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16起,119人受到处分。
同时,2015年6月,辽宁省纪委创建“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网络平台”,使省纪委与全省14个市纪委、100余个县级纪委和全省3000多个政府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点对点”对接,以“1+14+100+3000”的扁平化模式,架构起横连部门纪检组,纵贯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体系,使“四风”和腐败问题处置直达相关单位,将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整合起来,实现了省纪委对各地纪委监督执纪情况一“键”督办、对政府部门一“管”到底的新模式。截至2015年12月28日,该平台就已转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问题8501件,971人被处理,其中18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信息化监督渠道形成了监督合力,成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的重要途径。”这是2015年12月22日,辽宁“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网络平台”跟帖中的一条网友留言,这条留言也代表了辽宁干部群众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