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首群
陆首群谈七大分享经济模式:“互联网+创新2.0”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陆首群
Mr. Lu Shouqun Talking about the Economic Model of Top Seven Sharing: "Internet+ Innovation 2.0" Promoted the Shar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Lu Shouqun
陆首群教授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开源软件联盟名誉主席、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理事长,曾任任国务院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组织金桥、金卡、金关、金税工程顶层设计,主持筹建中国首批四大互联网,被誉为中国互联网之父。他还是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吉通通信公司名誉董事长、中国联通通信公司筹建负责人之一、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开源软件联盟名誉主席、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理事长陆首群教授曾在本刊去年21期专门撰文指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演进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发展,分享经济是信息经济发展的典型创新2.0模式。基于开源、数码的IT经济、互联网经济、创客经济大多属分享经济范畴。如果说杰里米?里夫金提到的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自动互补技术为科技创新2.0模式,则协同共享的经济关系和管理方式则为体制/管理创新2.0模式。本期将再度邀请陆首群教授分享近期在创新2.0研究群讨论中关于分享经济及其发展的精彩观点。陆首群教授总结了七种主要的分享经济模式,并强调:现代创新引擎“互联网+创新2.0”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发展。开源创新的分享机制和“去专利化”正助力创新2.0提升其功效,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进入新常态。
分享经济是使商品、服务、数据、资源、人才、体验等具有分享机制的经济社会体系,也称开源经济、租赁经济、随叫(on demand)经济、临工(qiq)经济、协作消费经济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要发展分享经济,如今美国大选正在激辩分享经济。分享模式实质是产权革命,表现产权裂变,把传统所有权分裂为支配权(物权中的“归属”)和使用权(物权中的“利用”),或分为所有权(仅保留支配权)和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出);分享经济的价值是使用权高于支配权(使用而不占有),流行的商业模式是以租代买,所有者出售的产品免费、向使用者收取服务月租费。
分享经济具体模式包括租赁、易物、借贷、赠送、交换、合伙等所有权共享形式。现举一些主要的分享经济模式:
1、开源模式(开源著作权执行不同于传统右版的左版版权,软件可在互联网上自由下载免费使用,服务可按租赁方式收费,或服务也可免费,通过其商业模式从关联的第三方提成);
2、云计算模式(如SaaS“软件即服务”前面S(软件)拥有支配权,免费提供,后面S(服务)为使用权,向用户收月租费);
3、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资产是否可复制是界定所有权、两权是否分离的关键,阿里把柜台或店铺无偿复制免费赠送,实行支配权免费使用权收费,优步、脸谱、Airbnb、微信有类似经营方式);
4、1099模式(硅谷一些高科技企业不按传统模式选择独立承包商填写1099表雇佣千类专业人员,如驯狗师、油漆工、画师、按摩师、婚庆主持等,提供个人即时专业服务);
5、应需临工模式(如很多美国人通过出租房间、设计网站、出售家庭制品,开私家车获得额外收入);
6、能源共享模式(里夫金举例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混合供电方式,进行自动化调控实现零边际成本效应的协同分享模式);
7、金融领域的应用模式(如股权众筹、P2P等)。
我在上篇(参见本刊2015年第21期文章《陆首群:分享经济是信息经济发展的典型创新2.0模式》)中说过,本篇例举也证明:现代创新引擎“互联网+创新2.0”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发展。开源创新的分享机制和“去专利化”正助力创新2.0提升其功效。发展分享经济对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进入新常态,推动国际合作消化产能过剩,提高劳动就业率,重构并壮大“中产阶级”,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行良性互动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