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任海青
小镇·小巴黎
直到现在,我以婚姻的仪式向小镇致意。
那时我二十八岁。我问朋友艾哈哈怎么样,他欲笑不笑的,已经张开的嘴巴似乎忘记了发音,稍后又作若有所思状,“有点玩意儿的。”他说。这算什么?有这样提亲的吗?我们这里“有点玩意儿”的意思,含混不清,褒贬不论,好像是指某个人身上独有的专长,或是与众不同的本事吧。那个本事未必有多么大,也未必有多么大意义。
哈哈!说到艾哈哈的特点,我就忍不住地哈哈发笑了,因为,半江镇的人如果一天听不到艾哈哈的笑声,便会觉得没滋没味。在半江镇,俩人在街上遇见,“吃了吗?”“哪去?”都这样招呼,有一搭无一搭,问了就是问了,随意回答什么,无所谓。即使他们各自在镇南头和北头办完事,再次擦肩而过,仍是相互点点头,问“吃了吗?”“哪去?”艾哈哈跟别人不一样,“哈哈!”一个喷嚏式的响亮的笑,必先把对方吓一跳,瞬间,在他脸上绽开一朵开到极致的花。凡见过艾哈哈的,对我以花朵来比拟这个男人的笑容都不会持反对意见。艾哈哈非比一般的笑,不知使多少人摸不着头脑,他们以为自己衣裳穿反了、裤链没拉上呢。
“哈哈!就在市立医院外头,一个骑摩托的,嗖下窜到老太太边上,一把就给金项链撸下去了。哈哈!”艾哈哈站在街上描述他姨娘遇劫的时候,我才认识他七天。“都过去半年了,老太太在家里看电视,居然看见抢劫的那个人啦,因为别的案子被抓进去了。哈哈。”
“后来呢?”众人急切。
“哈哈……”艾哈哈慢了慢叙述的节奏,“我们老人家,一声没吭,第二天坐上头班车,就去了市里,直接找到六道口派出所,就把金项链要回来了!哈哈!”
“这是真的?”
“哈哈哈!你们说这事邪不邪?”
“还有这事!”
“关键是,这条项链假如没拿回来,根本没有人知道她摊上抢劫这回事!哈!哈!哈!哈!”末了,艾哈哈逐个加重了每个音节的重音。他的笑声仿佛春天田野上第一道雪亮的犁铧,轻松豁开了半江镇沉闷的一天。大家细细回味一番,也一起笑起来,那些笑声交互碰撞并绵延传递,叮啷叮啷,敲着小镇每家每户的门窗,就连正在炕上睡觉的婴孩也乐出声来。但是他们笑来笑去,却忘了究竟笑的哪样,是艾哈哈的姨娘卓然的智慧和运气呢?还是艾哈哈别具一格的笑声呢?也许都有吧!多年后人们谈到艾哈哈的笑声时,有人不禁叹息道:“他的笑绝对是骨灰级的。”
“那么,作为妻子,我也像他们那样叫你吗?你真的没有别的名字?”我这样问艾哈哈的时候,已经打算和他结婚了。那时艾哈哈正极有耐心地对付一块羊排,“叫什么都好呀。哈哈。”他放下骨头,很细致地舔着油光发亮的手指头,嘴上发出“吱吱吱”“吧吧吧”的声响。“怎么可以说叫什么都好呢?叫你猴子、蜜蜂、蝙蝠什么的你乐意吗?”我正想用这一类俏皮的词汇讥讽他,就在那节骨眼上,一根鱼刺卡了我喉咙。“哈哈哈!”这也笑吗?我有些气恼,心想跟他黄了算了。我起身离开餐桌,在饭馆的后院看见一棵古树,就靠在树干上缓缓地咳,居然弄出来了,一根枝桠状的鱼刺。也许卡得不深吧。我用指尖把那个小东西弹到树根底下,回头再想想艾哈哈,又觉得他也没什么错似的,难道不笑还哭么?再说哭有什么用么?也许此人值得欣赏呢,于是打定了主意,就结婚吧。虽然,他是一名动物外科医生——没错,就是兽医。
半江停在小镇的黄昏。是的,镇名因江而得。
江主流偏右,倚着一脉叠嶂山峦。夕照正从镇子西边倾洒过来,右岸的青山倒悬在水里,树梢上的风声,连同鸟语一片片落下去,白色的水汽绒毛样的生长出来。
“你应该到上面看一看,半江是由两股河汇聚成的,从北边来的叫北股河,从南边来的叫南股河,半江可能就是南一半北一半的意思吧?我也不明白,反正总得有个名字是吧?哈哈。”艾哈哈搔了搔发际,弯腰捡了一块小石子儿,瞄着一个角度撇出去,石子儿在水面上“啪啪”腾跳,掠起一簇簇水花,好像在江流上打着一连串问号。
在自然的情景中我不愿意多说话。我们站着的脚下是宽旷的砂石滩,几百米远有一条断断续续的石坝。在另一侧,轻轻的炊烟升起来了,错落的青红屋脊正向暗处隐匿。我想起白天经过的那条街,日光下白花花的,亮得耀眼。哦,真让我眩晕。当然,是错觉。因为色彩太多啦,涂料粉饰的房屋墙面,粉绿,鹅黄,水青,烟紫,左左右右看过去,十分的香艳。虽然,经久的日晒雨淋,免不了有些暗淡。还有,举着横横竖竖花花绿绿招牌的店铺,都拥有着梦幻般的名字:“伊人美发”、“小不点纽扣店”、“青山依旧羊汤”、“绿江食杂店”、“三味火烧”……就连其中几个有身份的机构单位,派出所、邮局、粮站、兽医站、供销社等等,都体现得和蔼可亲,与民同情。也有生疏的,比如有个水文站。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看出什么名堂,就是觉得稀奇,大约是地质队那一类的吧。
半江镇犹如万千森木雪藏的一窝雀巢,实在惹人珍爱。看来,朋友口中渲染的“小巴黎”未必是浮夸。“你可以去体验一下,远近闻名的‘小巴黎,热闹得很!”来半江镇前,朋友对小镇的肯定甚于艾哈哈。难道我是嫁给半江镇不成!
教堂·集市
镇中学校舍竟然是一座老教堂,位于小镇北端,有八九十年的历史,属于北欧风格的砖构建筑。总体没有大的破损,外部陈旧的砖色和蒙尘的花窗玻璃焕发出不为人知的微光。我端出一把椅子,在图画本上写生,漫不经心地勾勒它的尖塔、拱券。画到中间的尖顶,那儿有个受到顿挫的断点,我的铅笔踯躅了,似乎问是否重现出不翼而去的十字架……这时,远处有几个放学的学生,慢慢地蹭到我身边,看了一会儿,他们说话了:“小跳老师,这周美术课怎么又取消了?”我无言以对。如果知道就不会这么无聊了。他们叽叽咕咕地走了。不知谁家养的鸽子聚拢过来,在塔楼上飞来飞去,有一只站在尖顶上,忽而转身,忽而俯仰,在暗沉的天光中,黧黑的影子与尖顶连为一体,像一支高举的火把。
突然,那曲的声音震动起来。我额头的血管在动。那个死鬼前夫,总是在我懵怔的时刻出现。他活着的时候给我讲过教堂建筑,哥特式的纤度与尖鞘,动势与轻灵。讲到兴起,会突然起身,从壁橱里摸出酒瓶,给自己倒上一杯。他并不在意我是否听得进去,他总是自言自语。
由于无聊,没事儿的时候我会溜出学校,经过江边去兽医站找艾哈哈。兽医站前门临街,后院大门对着半江开,进进出出的动物走的都是后门,由此,在岸边砂石滩上便踩出一条硬硬的便道。一般情形下,山区性河流只在主汛期涨水,平时近岸那部分河槽是不过水的。我从学校偏门拐出来,走的就是那条羊肠小道,毕竟工作日在街面上招摇过市于我有所忌惮。
后院里通常栓着若干牛马骡羊,以及几个在夏天也披着长袖外套的男人,他们绕着牲口转来转去,时而也停下,点上一颗烟,晃荡一条腿,眼睛瞥着牲口的腹部、屁股,或四肢。空气里挥发着一股股腥臊气味,使那里成了热烘烘湿漉漉的大蒸汽炉,不能停止地蒸腾。久之,觉得那个气味也不算难闻,似乎里面还缠绕着别的,隐隐约约的纤细的毛,一丝一丝地撩拨着什么。每到配种的时刻,艾哈哈准会支开我,“哈哈,小跳,烟没了,帮我拿包‘绿江去吧。”
“咦,昨天马腿骨折那家不是给你揣了两包‘红塔山吗?”
“那个是假的嘛!看都看出来。去李春晓他家,一定啊。慢点儿别急。哈哈哈哈……”那个时候他的哈哈总是分外的绵长,像小孩滴不尽的尿。李春晓家位于街南,天知道他家怎么会有正品。我正准备离去,忽然觉得站在院子东北角的那个男人冲着我笑,笑容里埋伏着不明不白的东西,再瞅瞅他边上那两头健壮的黄牛,顿时我就明白了什么。
有一天晚上,艾哈哈在被窝里搞小动作,就是用他瘦长的手指在我屁股上捏呀揉呀搓呀,各种手法。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那样。我半闭着眼,有时会扭动几下屁股,因为有些疼。谁知他反而越发动作了,仿佛那上面横着一组黑白键盘。“哈哈,跳跳,你知道他们都说些什么吗?”在被窝里艾哈哈这样称呼我。“什么呢?”我懒洋洋的,有些困了。“人家说,你这个小媳妇儿成天价的来找你,可真是黏糊呀,艾哈哈,你行啊!我们怎么就没看出来呢!”我睁开眼睛定定神儿,噗嗤一下乐了。“哈哈,跳跳,他们说的对吗?你说你说。”他抽出手,鹰爪般的扣住我眼睛,还捏住我鼻尖儿左摇右摇。我哼哼叫着,憋得难受。就在那时,电话响了,说是下江村那边一匹母马难产。“嗯,嗯,没事没事,哈哈,等我,十分钟到。”艾哈哈放下电话,抓了外套出门,我听见院子里摩托车轰然发动,然后渐渐消失的声音。他走后,我呆呆对着淡蓝色天花板,倏忽间眼前一片漆黑,铁幕般的穹窿罩住了我,间或闪烁出点点翼翼的星光,那些小亮光若有若无,远的,仿佛上辈子见过,近的,似在眼前。慢慢地我也漂浮起来,在黑暗的苍穹中荡,荡……我眨巴眨巴眼睛,情形没多少变化,只好闭了眼睛,心想着艾哈哈能快点回来就好。
其实呢,我去兽医站只是图个热闹,喜欢听他们聊天聊地说闲话儿。聚在兽医站里的人没多少正事儿,他们和我差不多,爱凑热闹,哪怕上班途中路过,或是老婆支使他买酱油,屁大一会儿工夫,也会钻进兽医站嘞嘞半个时辰。半江镇上的人都说,你要是找个谁谁,就直接去兽医站找好了,如果他不在,就是在来时的路上了。似乎他们大多数时候都在议论别人,比如谁有钱,谁有情人,他们对镇上每个人都了如指掌。由是,我快速认识了一些居民,甚至当我尚未见到他们当中某个人的时候,已经对一些轶事掌故熟诵如流。因为有些事总是脍炙人口,令人津津乐道。
不过,我很少在后院待着,一般都是穿过院子径直走进办公室,那屋子很亮,透过铝合金框的大玻璃窗能看街景。行人来来往往,从框子里走进来,再从框子里走出去,仿佛在我眼前过电影,他们的衣着,神情、姿态迷幻而又真实。当然,有时我也出去,跨过门口并列三块跨在排水沟上的青石板,就站在马路上了。也许是处于远峰雄抜的态势之下,明媚的街面却显得不太真实,在强烈日光里来来往往的人都好似悬浮在海市蜃楼当中,我不得不眯缝着眼睛。而在赶集那一天,犹如发生内涝,密集的人流灌满了整条街,人们似乎找不到出路,涌过来涌过去,甚而在原地打转。然而,他们并不慌张,神情专注而愉悦,或者说,人人都兴高采烈。女人们那天会往脸上涂抹白霜状的化妆品,许是涂得过多,太阳一晒就化了,洇漫在没涂粉的黑拉拉的脖子上。她们还裹上平时不大穿的裙子,虽然皮鞋后跟的泥巴尚未剔除,反正,集市上大家还是要踩来踩去。有时候,卖鸡蛋的妇人突然发出一声大叫,是因为被身边卖鱼的男人掐了一把。有时候,一声唿哨从他们头顶飞过,必定是有个留长发的年轻男人向某个方位挤眉弄眼,露着山羊般的笑容。人们大声吆喝,讨价还价,熟人之间隔着数不清的人头打招呼,急促,热烈,并恋恋不舍。无论是谁,只要来到集市,就会变得跟平时不太一样。
我并不习惯站在街上看光景,通常是出去透口气便钻回屋里,我固执地认为从屋里往外头看更加清晰,窗户开着还是关着无所谓。我偏好陌生感、距离感,在隔距之外,方可从容不迫,有条有理。这就像我和艾哈哈之间,他是我的丈夫,我是他的妻子,我向他人介绍他,说他是我“丈夫”。我从不使用“爱人”。因为,我羞于那样说话,或者,我认为自己还不配拥有一个“爱人”。那些张口就来的“爱人”们,他(她)们真正是彼此需要并给予的、不可分割的“Darling”吗?No。仅只是生存中构成了一种关系,莫名其妙地在一起过活吧。
那曲·那二两
有一阵子我很痴迷那个行为,在艾哈哈的办公桌前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有个疯子,剃了秃头,身上裹了一条拖曳的兰花连衣裙,脚上趿拉一双大高跟鞋,走路一扭一摆,十分拉风,可惜裙子有一侧褴褛不堪,使得一半屁股伴着步态有节奏地展露和遮蔽,因而更加风骚撩人。打眼一看,人家那气质是把自己当成选美大赛种子选手的,至少也得荣获最佳上镜奖。再看,就觉得哪里不对头了——等模特踩着排水沟边缘的茅草转回来,我发现端倪了,是个男的呀。我有些面颊发烧了,但还是不能忍住看。七分喜悦,三分羞涩,他是何等的幸福啊。虽然,我无从知晓这份幸福感是否出于他主观意识里的性别认同,至少,是他自己想要装扮成“她”吧。疯子喜欢男人,看见男人就挨过去,不说话,也不动手,靠近男人身边,扬起下巴,挺胸翘臀,手叉腰左右侧转,期待男人把倾羡的目光投给她。最后,她等来一根从羊汤馆里甩出来的羊胫骨,她跳了一下,没叫出声。恰好,艾哈哈经过那里,疯子眼睛又亮了,便有三四个男人从羊汤馆挤出来,站在石阶上齐齐叫喊:“艾哈哈!来一个!艾哈哈!来一个!”艾哈哈一愣,身子一闪,人就钻回兽医站了,一连串儿的“哈哈”还留在室外呢。除了这个疯子,还有个短发的中年女人,服饰整齐,米灰色双排扣上衣,过去人们把那种款式称为“列宁服”,她低头走路,试图在排水沟里搜寻到馒头渣渣黄瓜根蒂之类的东西。另一老年女人,仿佛才从武当山下来,身怀绝技,她长发披散,苍白如雪,破成条条片片的上衣披挂在身,露出两根叉子状的长腿。她有嗜物癖,挎着好多鼓鼓囊囊的袋子,那个形象说是苦难深重吧,却还带了点儿魔仙之气。
我记得从前看过一本书,好像是福柯写的,说西方中世纪的人们认为疯癫产生的原因是“石头”,从人脑中将那石头取出来,疯癫就会痊愈。这种说法可以从当时某些画家的作品中管窥一见。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当今世界早就不剩一个疯子了,前提是:我们这些正常人果真是正常人。而我有些伤感,想起了我的前夫那曲。他死去一年多了。他本是个见过世面的,至少在我们村里,那时他好不容易在北京一所院校谋到个职位,带了两位研究生。他是搞雕塑的。学校给他分了筒子楼,说好冬天我就过去和他团聚。然而不及秋天,他突然回来了。
我记不太清了,那大概是夏天的最后一场雨,与台风有关。傍晚时分,云层忽然密集起来,乌云纠集在一起翻越山岗,很快笼罩了村庄。我家的鸭子从外面扑腾扑腾往回赶,没有一只像往常那样发出饥饿的叫唤,公鸡驱赶母鸡急促地往鸡棚里钻,小心翼翼的步伐。院子里苹果树发了神经,剧烈地摇摆,再停住,静止,好似在聆听什么,等待什么,接着又是一阵痉挛。随着黑暗的迫近,空气仿佛被压缩,一切充满了紧张和窒息。大粒的雨滴,先是无声无息地掉下,地上一个一个的湿点子,很快连成片。只是眨眼间,狂风骤然而至,因为,我看见了扭曲的雨姿,在院子里,在菜园里,在门前小河上,在远处稻田里和山脚下的草甸子上。雨是扑着下来的,腾起一具具极具数学美的空间曲线体,扭着转着闪着挪着,瞬间又化作白雾飘散开去。那是我见过的最奇异的大雨,在原野之上盛开的白色降落伞,迅疾消失在即将坠落的时刻,令人来不及惊呼,也来不及绝望。我仿佛看见了痛苦的灵魂,被抽打着撕扯着,破碎成黑色泡沫,无处消弭。俄而,又变成剧燃的火把,焚烧它自己的心,和昏黄的天空。那雨,是疯了的。
那曲也疯了。他把自己关进屋里一天一夜。当那氏祖屋那扇雕花木门轰然洞开,我以为天上打雷了。
“啊!地狱之门!”
他嘶吼着,模样古怪地挥舞着一把斧子,把怀里破成碎块的木雕抛出屋外,砸进雨中。
“地狱之门!地狱之门!见鬼去吧!啊——啊——啊!”
那些疾风暴雨般拥挤着向地狱坠落的人,那些罪恶的万劫不复的灵魂,就那样见鬼去了。除了我,无人懂得,在每个夜晚昏暗的白炽灯下,他用简陋的刀具在白桦木上凿刻的一百多个人体,尽管稚嫩和粗糙,从严苛的艺术水准来评判有诸多缺陷,然而正是那样的所谓的艺术照亮了他,使他在白日里修建水库的工地上肩负百十斤重的沙包,带着小跑往返在新掘开的砂石小道上,背脊被汗珠洗得锃亮。死命的累,但从不叫苦。若干年后他进入真正的艺术殿堂,成为一名小有建树的雕塑家,却不肯丢弃最初的这部习作,将他带向理想国的微缩《地狱之门》。他痴迷那门艺术,发誓要像罗丹那样致力终生,呕心沥血。
后来发生流血的,是我。当我试图夺下那把要命的斧子,他不顾一切地把我搡倒在地。我可能跟一条死鱼差不多吧,在雨水横流的暗夜,我摸到身下一块凸状的硬物,也许是一截断掉的手臂。扑向地狱的手臂。我的小腹里被置换了冰块吧?那个小生命滑落了。宛如一颗流星,与我交汇了瞬间。
“你们来到这里,放弃一切希望!”我记得他刻到忘形得意不能自已时的叫喊。实际上我听见的只是一句咕哝。这么多年,我仍然最爱他那时那刻,他的脸因为激动而抽动变形,前额垂下的长发犹如湖边的垂柳,使得我只可隐约看到他面部荡漾的微光。每当那样的夜晚,我们总会紧紧吸吮着对方,没完没了。我们是彼此的天堂,彼此的地狱。
如果说他还心怀一丁点儿希望,那就是每日游荡在乡间杂货铺,他对每一家的酒桶位置都了如指掌,一手撩开塑料珠帘,一脚跨进门里,别在裤腰带上的白搪瓷杯已端然在手,“咣啷!”“二两!”那杯上有几个红字,“向雷锋同志学习”,坐到酒桶盖上颤了几颤,每每都使店主懵怔片刻一阵儿,才忙不迭地拾起酒提子。疯子得了酒,扶着柜台就抿了进去,抹一把下巴上溢流的酒液,又寻觅下一家店铺去了。后来,周遭村屯出现个新景观,只要那曲一出现,立即飞奔出来若干儿童,庆祝节日似的呼号着:“那二两”来啦!“那二两”来啦!正在劳动的大人们,也放下手里活计,笑看揪扯他衣襟欢蹦乱跳的孩子们,成为他的长长的大尾巴。人们忘记了那个人的本名,连同他的贵胄血统里流淌的艺术基因。其实,早在他回来那天我就发现了,在他黝黑的面庞上镶嵌着的闪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幽深的黑洞。我就知道他没救了。照耀他性灵的光熄灭了。他活着跟死掉一样啊。
我真的想忘却他。可是街上那几个疯子一次次提醒着我。我不确定他是否是我一生挚爱的那个“爱人”,但我清晰明白他对我的爱情不多,远不及我对他的爱。至少,他对我的了解微乎其微。可是他的世界我又懂得多少呢?活到现在我才明白,爱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那曲死了,带走我一半的性命,我的黑暗的伤口反复渗血,可我不是一直面带微笑吗?我是个内心独立的女人,必须活得优雅而富足。剩下的日子,我时常躲在那氏祖屋里,慢慢地喝酒。那只搪瓷杯子,我留着它作分酒器用,我不想学他端个那么大的家伙往嘴里倒酒。我的酒质地绵稠,颜色微黄,那只釉皮皲裂的杯,像死亡的头颅,失去了思想,一具丑丑的空壳,我充满生命力的酒盛在里面。我希望听到什么,看到什么,“哧哧”作响,火花迸射。不要沉默啊。我还感知到了特殊的气味,沸腾的酒液,侵占了瓷的每个毛孔,重新钻出来,钻进我的鼻孔,我的肺腑,让我兴奋,让我迷醉。我端着它把玩片刻,指肚在那几个红字上划来划去,然后才小心斟于我的小酒盅。青花瓷,盛七钱酒。就那么三回,二两酒便饮完了,每次只那么多。我耽于那个过程,哀伤,愉悦,并满足,成为习惯,直到遇上艾哈哈。
自然,有一些人会耻笑我,说我熬不住,急着再嫁,可是我的朋友警告我,如果我再那样下去,就会得抑郁症,“得了抑郁症的人通常觉得世界跟他毫无瓜葛,比如爱情、事业、美景,当然,还有睡眠和食物。”他是个医生,喜欢陈列使人灰心丧气的种种可能性。而我有自己的想法,对一个人最快速的遗忘方式,或者说,拯救自己的唯一通道,就是实现对肉体的背叛。于是,我将老宅门挂上一把大锁,从凤城来到了一百八十多公里之外的半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