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广东省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珠海市在2015年底先后印发《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珠财[2015]244号)和《关于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珠财[2015]360号),标志着珠海市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正式启动,经过三个月运行,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珠海市;公务机票;改革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482-01
一、改革的必要性
从地方财政的角度来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以来,珠海市先后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经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供养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等各类管理办法,各类公务活动都有了基本的执行标准。但在公务机票方面普遍存在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将公务出差的其他费用藏匿在旅行社开具的机票费用发票中。为此在财政部、省财政厅出台、转发相关文件后,珠海及时响应,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部预算单位中正式实施改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包括为单位服务的合同制人员、临聘人员)在公务出行活动中购买机票,均需优先购买政府采购机票。
(一)机票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机票网站上各航空公司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对市场折扣机票,在市场折扣基础上再给予9.5折优惠;对市场全价机票,则视不同航线给予全价的8.8折、8.5折优惠。
(二)购买方式。对已办理公务卡的公务人员,可直接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网站使用公务卡购买机票,也可通过网站认定的本市供应商(航空公司机票销售点、旅行社)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购票;对没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可通过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即单位转账给供应商),使用预算单位验证的方式购买政府采购机票。
(三)报销规定:
1.购买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机票,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行程单需标识“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
2.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机票,需报经外事和财政部门审批,并提供有效票据作为报销依据。
3.购买机票产生的退票手续费,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开具的单据作为退款报销凭证。
4.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非政府采购机票,应截图证明其低于同时段政府采购机票价格,以截图材料等有效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三、具体做法
(一)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的牵头部门,一要收集各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名称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单位签章名称等),上报省财政厅,集中报送给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二是帮助预算单位全面了解改革政策,珠海市为在2016年1月1日顺利实施改革,编制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相关政策解读材料”,通过文件形式下发预算单位;三是及时做好预算单位新增、账户名称变更的备案手续。
(二)预算单位职责。一是及时向财政部门上报预算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的变更信息),并做好公务机票改革政策的解读,及时向单位人员宣传;二是及时补充财务报销规定,严格因公出国航线选择的审核、报销;三是做好公务人员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新办、补办、调额等事项)。
四、实施过程中遇见的问题
(一)公务卡方面
1.公务卡发卡行未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认定的发卡行序列内。目前珠海市本级3家公务卡代理银行中有1家未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认定的发卡行序列内,该卡发行的公务卡暂不能购买公务机票。
2.部分公务卡卡号不符合规定。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要求,财政部对公务卡范围有严格限定,仅认定6282、6283开头的银联标准卡为公务卡。珠海市由于开展公务卡改革较早,最早一批的公务卡不符合要求,需升级换卡才能使用。
(二)政府采购机票网站提供服务方面
1.舱位众多、选择疑惑。例如同属经济舱,又分不同的座位等级,代码分别为Y、B、K、H、L、M、O、X、E不等,价格也不一样,折扣依次往下排,并且这种代码每个航空公司的标识都不相同。造成虽然同属经济舱,但价格相差较大,部分公务人员不明白其中区别(不同仅在于座位选择与餐食服务上),选择高价位经济舱,这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
2.无法直接购买保险,目前持有公务卡的公务人员无法直接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网购买航空保险,需到机场现场购买,不够便捷便利。
(三)非政府采购机票报销方面
由于部分预算单位未引起重视,在公务出差过程中已购买的非政府采购机票,如何报销、是否建立过渡期都需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