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
【摘 要】制作图是制景工人进行布景制作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师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的形象资料,也是管理人员确定制景预算的重要基础。绘制布景图样主要是从模型上量取尺寸,有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布景制作图通常采用三视图的方法绘制,对于一些大道具可以采用轴测投影法绘制。在图纸上需要解决布景的形象、尺寸、分割、结构和材料等方面内容。本文对绘制制作图时需要考虑的几方面因素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舞台;绘制;制作图;因素
中图分类号:J8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5-0081-01制作图是制景工人进行布景制作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师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的形象资料,也是管理人员确定制景预算的重要基础。设计师要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出来,首先需要制作一个舞台模型,在模型上把剧场的舞台形式和布景样式直观地表现出来。设计师要通过模型同导演、灯光设计及其他创作人员讨论设计构思。但是,模型上只能看到布景的基本形象,而无法表达其具体细节和实际尺寸。因此,设计师需要画出图样,既要把整体形象画出来,又要把具体细节和结构表示清楚,并且所有的形象都要标注实际尺寸,只有这样工人才可以进行制作。通常,在绘制制作图时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分析形体结构
布景形象千变万化,设计师在不断创新、追求新颖和独特的同时,要避免与其他演出布景方案雷同。应该说每一次制定制景方案都会遇到新的问题,都要提出新的解决方法。但是,不论外部形象如何变化,内部骨架必须要遵循一些必要的规则。舞台布景的最大特点是需要经常性地搬运、组装和迁换,因此,在制定结构方案时,技术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布景的体积、装配、重量和材料等因素,以便搬运迁换和省工省料。大块布景的分割尺寸一般要根据运输方式和搬运重量来确定。比如:若使用20吨的集装箱运输,其箱体长度为5.87米,宽度为2.35米,高度为2.37米,那么,景片的分割尺寸最长不应超过5.8米,最宽不应超过2.3米。若是景片较重,尺寸还要继续往小块分割。即使一次性演出不用集装箱运输,也应注意汽车底盘的高度,以及沿线路上的电线、桥梁高度和演出剧场布景出入口的大小。若景片是以三合板作底层,尺寸分割最好结合三合板的板面大小,即1.22米×2.44米,这种景片的骨架间距一般为60厘米左右。景片的尺寸分割过大搬运困难,分割过小组装麻烦,适中为好。
平台分割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大平台分割成若干小平台,另一种是把大平台分解成平片。对于特殊形象,如:山石或不规则平台,可以把大平台分割成一定尺寸的小平台。对于规则的大平台,最好把它分解成结构平片,这样会节省存放仓库和运输车辆的空间。不论是分割成小平台还是结构片,都要在平面图上注明编号。
二、确定绘制方法
在绘图前,首先要选用图纸的幅面和确定图样比例。若我们选用2号图纸,确定1:25为图样比例,那么基本就可以确定图样的大小,把图样安排在图纸的适当位置,使图面布局美观、合理。
对于一般规则形象,只需用所规定的图线表达清楚即可。而对于特殊形象,如:平面雕塑或立体雕塑布景。则需要用特殊的绘制方法来表现。因为这些形象的尺寸要求并非很严格,而形体结构和表面效果却要求很严,通常可以用方格法和图片法来表现。方格法是在图面上按一定尺寸做好方格,方格的大小是根据形象的大小和繁简程度来确定,然后在方格上绘制形象。浮雕形象可以采用素描的方法来表现其表面的凸凹起伏。不规则的软景和景片用方格法来表现时,只需标注大的长、宽尺寸和其中一个方格尺寸即可。立体雕塑布景可以用图片法来表现,即把所要绘制形象的图片剪下或复印下来,在图纸上画出形象的主视、左视和右视三个方向的视图,标注出大的长、宽、高尺寸,然后把图片或复印件粘在图纸上,以便在制作时供道具师参考。有时,在图片或复印件上标注尺寸,有经验的道具师也可以进行制作。
有时为了绘图快捷,可以在座标纸(又称计算纸)绘制图样。画完以后,用描图纸描出,再通过晒图叆复印可以得到较好的图面效果。
三、检查、完善工作
图纸全部完成以后,要做认真细致的检查工作。首先要检査有无漏绘的景物形象,对照模型和平面图逐件检查。然后再检查所绘制的图样是否把所要制作的景物已表达清楚。接着再检查尺寸有无漏标或错标。检查完毕确定无误,可以把所有的图纸迸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是在平面图上,按顺时针的顺序把所有的景物用索引符号编上号码,然后,在制作图的标题栏中图号的一栏里记录同平面图所对应索引符号里的号码。若制作图中的平台或景片作过分割,应在平面图和制作图上把分开的每一行编号,同时,在每一块平台或景片的背面写上它们的号码。完整的编号能够在装台时避免混乱,提高装台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咪咪.舞台美术设计的创新与发展[J].记者摇篮,2013(02).
[2]马克·艾格.现代控制系统在剧院及舞台中的应用[J].演艺科技,2012(01).
[3]陈少峰.我国演艺设备行业的市场规模分析[J].演艺科技,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