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3日《天津日报》:5月1日起,天津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涉及正常状态纳税人约19.98万户,其中,个体户3万余户,关联纳税人预计百万人之多。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主要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至此,天津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税率方面,建筑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同时,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