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舌尖安全”

2016-06-11 10:58廖灿勇常畅
公民导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检查组监管食品

廖灿勇 常畅

习近平总书记新年伊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民以食为天,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作为年度安排的重点工作,4月6日至15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在重庆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副主任沈金强分别带队,先后前往开县、江北、潼南、武隆、九龙坡、江津、忠县、垫江8个区县,深入到食品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食品农贸市场、集中用餐单位等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开展检查,并各自分成三个小组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实地随机抽检。

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其他区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全市覆盖。

超市或农贸市场里各类食品或农产品中是否存在农药残留物?禽类肉制品是否检疫检验合格?饮料和糕类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违禁或超标?需召回的一些食品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无许可证和进销货台账?餐饮企业是否在经营过期或回收食品……

这些备受市民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执法检查组关注的重点。

检查结果表明,虽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在重庆整体执行扎实,市民大可放心“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在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半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于4月、5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捍卫国人“舌尖上的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担任组长。

张德江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创新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确立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严格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 风险管理体系初步构建,但仍然存在油漆塑料桶盛装佐料等监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向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称,为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庆近年来积极探索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把事后查处、“被动式牧火”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模式.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逐年下降,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为了“总体平稳向好”的结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譬如,市卫计委建立起省级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平台和覆盖38个区县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其中食源性疾病监测n肖点医院由lO家扩大到2015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的69家;市食药监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主体普查统计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清单,全面把脉,“对症下药”,做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

又如,市农委组织实施了畜禽屠宰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生鲜乳质量安全、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兽药农药和饲料质量安全等多个专项监测,开展了稻米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生鲜蔬菜、食用菌和柑橘等专项风险评估;市质监局对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一次性餐饮具、餐具洗涤剂等产品开展了风险监测等。

同时,重庆还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严格食安责任追究。2014年、2015年,分别有4个和7个区县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因食安工作被扣分,有s人因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追责。

“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尽管总体平稳向好,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应引起高度重视。”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也直言不讳。

4月7日,检查组在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对一小吃店进行随机抽检时发现,该店不仅用一些废旧涂料和油漆塑料桶盛装佐料、食用油和面粉,还将买回来的米面油和蔬菜等食品存放在卫生间里。

“用废旧涂料和油漆塑料桶盛装食料,时间久了有毒,食品存放地卫生环境差。肯定存在安全隐患。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平时来检查没有?为何没有发现?”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体金质问。

“平时也进行过抽查,但目前监管执法人手少,力量不足,难免出现一些漏检。”陪同检查的九龙坡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全区平均每个所办只有3名在编执法人员,每名执法人员大约要负责300余家经营户的监管执法任务,经常超负荷工作,“每名执法人员平均每天监管一家经营户,全部走访完就需近一年时间。”

因监管执法人手少出现漏检现象,在其他区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4月15日,检查组在垫江县桂溪农贸市场抽检时发现,一名猪肉摊贩拿不出当天所售豬肉的检疫检验合格证,称“找不到了”。

“是找不到还是没有?那这猪肉是否合格?又是怎么进入市场的?”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发出疑问。

对此,区县反映出一个共性问题:人手少、业务生、专业技能跟不上的现象依然存在,技术支撑水平跟不上科技发展的速度。尤其是直管和非直管两种体制并存,岗位不固化、一人兼数职、监管人员流动性大、法律和专业人员比例不足等问题突出,监管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监管任务的需要。

“到底是人手少、力量不足,还是监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检查组认为,食品安全监管本质上是风险监管,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实现全程监管,这需要一支专业强的高素质队伍。

“如果仅仅把人手少、力量不足作为漏检的理由。那怎么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呢?”

检查组建议,既要考虑在人员编制配备、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叉要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产业链的“立体化”问责体系,着力完善无缝衔接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看得见、有人管、管得着、能管好”。

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际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等级评价标准,积极开展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报,减少或消除不安全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

“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在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等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张轩指出,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标准,制定监管执法规范及管理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要注重培训,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加强考核,使执法队伍成为一支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队”,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

2 实施23项、清理整合52项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但“火锅老油”等仍缺乏相关检测规定和标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质量标准的滞后是主要因素之一。

当前,不少农产品特别是市民一日三餐离不开的粮、肉、鱼、果、蔬等生鲜食品,距离规范化、标准化還有段路要走。

“在现代工业社会,没有合理的标准化制度作保障,食品安全就无法独善其身。”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敦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周勇认为。

重庆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情况又如何呢?

检查组了解到,重庆近年来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先后组织开展了《腌腊肉制品》、《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工作,实施了《保鲜花椒》、《泡椒肉制品》、《重庆毛肚火锅》等23项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清理整合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52项,初步完善了全市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和范围。

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近100个。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和餐饮摊贩数量多、风险高、监管难的现象,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有效解决食品小业态“谁来管、如何管”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3个国家级和2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建设标准化蔬果园和畜禽、水产养殖场515个;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疫检验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实现畜禽产品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的衔接;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涪陵、南岸等13个区县仪2015年就依法督促企业自主召回问题产品968了公斤。

在形势向好的背景下,检查组也对发现的问题感到担忧:农业生产经营分散、食品产业“散小多”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食品中农兽药违禁超标、添加剂“两超一非”、重金属污染和有害物质超标等不安全隐患有所增多。

由于一些标准和范围不够细化、明确和规范,仍存在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互相无制约、责任不明确、风险点源难以定位、隐患排查费时费力等同题,极易让生产、经营者产生从众心理、“破窗”效应,滋生违法冲动性,致使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主观故意违法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多。

譬如,4月7目,检查组在九龙坡区华福路随机抽检一个路边火锅店时发现,该店厨房里装满了4个铁桶的火锅“老油”(将使用过的火锅汤料中的残渣进行打捞后,回收重新提炼成“精油”重复用于下次火锅汤料中)。

“我们是老火锅馆,客人就爱吃这个味,很多老火锅馆都是这样做的。”厨师坦言。

“‘老油尽管口味香浓,但重复使用容易交叉传染一些病毒。不是要求使用一次性锅底吗?这些‘老油进行安全检测和排查没有?”,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重医附一院临床研究中心主任柳青询问道。

“这些‘老油都是重新经过提炼并高温加热,应该没得问题。目前对‘老油还没有相关检测规定和标准。”陪同检查的九龙坡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直言。

同样,检查组在一些区县糕点加工房抽检时也发现,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反式脂肪酸限量作出明确规定,部分业主在糕点加工过程中,为了制作出细腻、顺滑、松软、有型有色有味的蛋糕,常加入大量甚至超量油脂,如蛋糕油、起酥油、奶油和人造奶油等。

“除纯正奶油外,其他3种油脂都含有大量的反式脂肪酸。过量的反式脂肪酸能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增加患冠心病和其他心血管病的危险性,诱发妇女患Ⅱ型糖尿病和造成大脑功能衰退,干扰婴儿必需的脂肪酸代谢影响生长发育等。”检查组成员、市人大代表、重庆华森制药公司董事长游洪涛说。

“食品大流通格局,决定了我市与全国其他省市区一样,面临着食品安全源头污染的严峻挑战。”检查组指出,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更加细化标准和范围;要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检查组建议,要加快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动一批上升为政府规章甚至地方性法规;要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水产经营行为;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及运行标准,实现产销监管衔接和安全质量可追溯。

检查组还指出,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素药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开展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何被称“史上最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何被人们冠以“史上最严”的称号?“严”体现在何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以下八个方面:

刑事责任优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构成刑事责任的,就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没构成刑事责任,就由执法监管部门按照行政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提高了财产罚的数额,最高的财产罚的数额可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

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例如,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资格处罚力度加大。比如,食品检验机构或者检验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可以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人员,自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五年之内不得申请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

一年三次违法.责令停产至吊销许可证。过去有些企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如果一年之内累积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通过多种责任连带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担当。比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确立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到消费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责任确定后如果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但街头小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大有食客等展示食品案例法治观念仍不牢固

食品安全涉及每一户家庭、每一个人,是普惠性、基础性的民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迫切需要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创新,社会共治食品安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唯有以法治为保障,以道德为基石,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其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方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认为,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通过各种机制共同保障食品安全,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

作为新法确立的原则之一,重庆在这方面付诸了哪些具体行动?

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按照“执法懂法、全民守法”的要求,全市在对监管人员全员培训、行政相对人广泛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譬如,市委组织部将食品安全法规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市食药监局、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關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部门深入区县、乡镇宣讲食品安全法规。通过媒体宣传、发放资料、举办面对面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

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者自律行为,全市还探索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诚信档案,完善了“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依法清退和行业禁入。同时,推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涉农区县选择70个乡镇、11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试运行。

在增强监管工作影响力上,开通了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并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重要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通过社会其治,近年来,食药监、农业、质检部门分别查办一股程序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844件、1109件、48件;公安部门会同质检部门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70件,打击处理263人,发起全国集群战役8起,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25件。

其中,成功端掉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窝点6个,捣毁以电话诈骗方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特大犯罪网络1个;查获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牛大肚、冻鸡爪等80余吨;捣毁涉及14个省区市和我市24个区县的特大地沟油制售窝点70余个等。

“尽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但当前仍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投入不够、宣传不深入等法治观念还不太牢固的问题。”检查组发现,尤其是“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法治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抵触情绪较大,一些街头小摊无证无照经营,具有流动、分散、隐蔽和人员复杂等待点,在执法中经常出现“寻求生存”和“履行职责”两者的矛盾冲突,也难以对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进行追溯。

“大家明知街头小雒多是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不卫生不安全,却偏偏热衷,美其名日图方便、赶时间。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于罚款额度较高,业主难以承受,干脆‘撒腿跑路一跑了之,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忠县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除政府外,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公民等社会力量。”检查组指出,企业应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社会组织应发挥好对民意和政策的缓冲作用;社会媒体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民要积极参与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细化社会共治主体各自的权责,实现权力、责任、利益的统一;制定网络食品等领域的监管法规,修订完善“三小”行业监管办法,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其备案的范围、程序和处罚标准等。

还要尽快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明确违法经营、运输、加工、储藏动物产品的处罚,避免相关部门监管职权交叉和在执法中处罚不一致的尴尬;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调动消费者参与共治的积极性。

“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只有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治观念,人人守法,严格执法,才能切实维护好全市食品安全。”在执法检查中,张轩主任反复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将其纳入普法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规学习氛围。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政府及部门知道自己有哪些职责、企业明白自己有哪些责任,群众知道有哪些参与监督的渠道,全社会人人都了解食品安全常识、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进而更好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编辑 刘金川 156876576@qq.com)

短评:

重处重罚全民共治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并将在年内开展专题询问,正是切入了国计民生大事、要事,很好回應了民生关切。

随着近期疫苗、奶粉事件再度曝光,公众食药品安全的神经再次绷紧。联想到过去几年爆发的重大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以及好事者归纳整理的顺口溜,国民的餐桌似乎就没有安生过。

所幸,在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监管下,政府的管理、企业的责任、公众的意识较之过去有了长足长进。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成果便是明证。

但是,这些成果以及发现的问题,距离“四个最严”的要求,距离新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明显还有不短的距离。换言之,就是距离国民真正意义上的“舌尖上的安全”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譬如,执法责任心、处罚严苛度、社会责任感和共治意识等等,都值得更多商讨商榷、更多大刀阔斧地改进。

窃以为,在关系国民健康权、生命权,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命运的食品安全上,再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而食者本身,亦切莫以路人心态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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