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巨来
陈巨来说吴湖帆
文/陈巨来
● (吴)湖帆性虽乖而傲,但从不与人谈画谈艺。尝谓余曰:“我们二人,陌生朋友绝对看不出是画家是印人,这是对的。你见到叶遐翁、梅兰芳二人,听见他们谈过什么。如果叶侈谈铁路长短、如何造的,梅谈西皮二黄、如何唱法,那才奇谈了。一般高谈艺术,妄自称诩,如某某等等,都是尚在‘未入流’阶段也。”余认为吴氏此言,至正确也。
● 吴氏(湖帆)性格,最惮于游山玩水,中年后受超然之影响,亦以一榻横陈,自乐不疲。大千尝嘱余劝之云,宜多游名山大川,以扩眼界,以助丘壑。吴笑笑云:“你告大千,吾多视唐宋以来之名画,丘壑正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也,何必徒劳两脚耶。”
● 先是,在丙寅五月,余以吴(湖帆)之介,得相识王胜之(栩缘)、冯超然、穆藕初(湘, 时为工商部次长,每星期六、日来沪必至冯宅者)等等,他们总是每夕相携至馆子晚餐。余每去冯家,他们以余为王翁所赏识之少年,故必邀之同去。去则总见他们每人“叫局”招妓侍酒,一人往往招三妓,以致群雌粥粥,嘘浪之声不绝。余以随袁寒云先生久,于此见得太多矣,不以为怪。但总觉他们似属下乘,与袁之大方家数相较,似现代语所谓“低级趣味”了。当时吴氏所招之妓,名宝珠老九,态度殊娟雅而秀丽。一日,吴夫人又回苏了,吴告余曰:“宝珠,施姓,名畹秋,三年前为吾东邻某氏之妾也。每于弄中见之,觉得美而艳,故常目逆而送之。在上月忽在一枝春酒楼见之,方知已下堂重堕风尘矣,故吾每次必招之也。”言时出示所集宋人词句成《临江仙》一阙用题其照相之上:“你读读,好不好?”(此为吴生平作词之第一首也。经大曲家吴瞿安赞赏之后,乃大集其词,并学填词也)余受而读之,亦觉大佳,句多切合当时情况者。其后如何如何,余悉不知矣。
隔三年后,岁己巳,只闻吴回苏州已三月尚未返沪寓。一日,余忽得超然来函云:湖帆有急事必需你解决,速来一谈云云。余至冯处询以何事,冯乃以吴函见示,仅数行,大意云:“江子诚帮了施畹秋对吾缠之不休,江与吾相识,巨来介绍也,故此事必须托他向江去解释一切,求他(江)莫过问此事。”余为之莫名其妙。超然乃告余云:湖帆瞒着夫人,娶施为妾已三年矣,去年被夫人所知后,大事诟谇,而吴又以做金子买卖蚀了数万元,故于去年某日清晨知施尚未起身时,以钞票二千元交与侍女云:“你告诉九小姐,吾要回苏州去居住了,不便同去,这二千元,作为补贴她的,请她自由再嫁人。”吴从此不问了。吴之金屋在吴江路,每月是家用二百元,施当时得此二千元后,竟老老实实,未尝乱动,过了十个月之后,乃写信与吴曰:家用已完了,望继续接济云云。吴置之不理。后施又函哀告云:“吾既已从君,永无它念,此身生作吴家人,死作吴家鬼了。”吴仍不理。施乃向同居楼上之江子诚哭诉吴负心之事。江怜其情意至正,遂自告奋勇,愿为代达。乃请吴至阅宾楼菜馆吃饭,以施之实况确无坏念告之。吴又置若罔闻,使江老大怒。随命其子江一平律师,以律师身份代施出面,请求覆水重收,词至婉转。湖帆又不受抬举,仍不理。江认为失面子,乃二次正式告吴云:如再无圆满答复,则当控之法庭相见了,告以遗弃之罪也。一平为虞洽卿之婿,杜月笙之顾问也,为当时沪上著名大律师,从无败诉者。是时吴氏竟一溜逃往苏州家中了,事急矣,乃竟迁怒及余,一谓如余不介绍与江相识,此事当没有了,故自己出了洋相,要余为之解决善后。故当时超翁笑谓余曰:“这是又一个歪喇叭的想法也,看你如何办。”
吴夫人潘静淑又特请余至其家在会客室中相见。初次见面,吴夫人开门见山,即谓余曰:“陈先生,伲湖帆不争气,瞒了吾在外面租小房子弄出这个笑话来。湖帆是去年做交易所投机买卖金子,蚀了四万多了,现在要负担小房子生活,亦势所不能了。吾现在只有拿自己私蓄一共只有四千元,请你拿去交与江律师转交那个女人,作为吾的津贴吧。此事总求代办,满足我们双方的和平解决愿望啊。”说毕,即以预备好的四千元交给了余,又补充一句曰:“吾私蓄只此四千元了,再多是无办法了。”余当时因感吴氏恩惠,故未加考虑,即携了四千元往访江氏父子。余与一平本为至好朋友,以为总可以商量,故即以四千元出示并婉达吴夫人之意旨。讵江老谓余曰:“此事吾本可不必顾问,因为九小姐住在吾楼下,自湖帆不来之后,她可以说大门都不出,从无一个男人晋门。幽娴贞静,求诸大家亦不易也,况青楼出身者耶。所以我们劝吴覆水重收,是纯出善意也。你也应当可怜可怜她,劝劝吴氏夫妇二位吧。这四千元,九小姐是不会收的,仍还了吴夫人吧。”说毕,即婉拒我出门了。其时余竟觉得被江吴二家夹得走投无路,不得已乃至舅父汪公家求教。汪为上海当时洋商大洋行之总买办之一,取(娶)妾五六人之多,有妓女、有使女、有大家闺秀等等,可谓见多识广之人也。余当时以此情况告之,汪公谓余曰:“可函询吴氏,如有任何证件落入伊手中,则唯有娶归家中了。倘无证据,你可代之广为宣扬,吴与施从无夫妾关系。 吴氏已请好英国律师专等江律师控诉时,反诉其江、施勾结图敲诈勒索也。”余即函询吴氏,复信谓无片纸只字留存伊处者,连一顶珊瑚小顶帽子也未存也。余乃照汪公之言,如法而行。江竟无可奈何。不二月,宝珠老九之牌子又在三马路青楼出现了,盖已不得已重堕风尘了。湖帆方安然返沪。四千元余亦原封未动归还于吴夫人了。其时上海三日刊《晶报》上刊有一则“丑道人慧剑斩情缘”新闻,为钱芥尘所写,原原本本揭了出来,以致江一平恨余入骨,后见了如不相识也。但吴夫人自此以后,对余视同至亲。有时她偶在湖帆烟榻旁对面卧谈,见余至,亦坦然自若。苏州土产,不时见贻。以后更以一大尺页仿清鹵楼老人没骨法水仙,由湖帆补石,夫妇合作配好镜框见贻。她平生只有二尺页蹭人,一与内侄潘博山,一即余也,殆以余为她立了一大功耶。一笑。自此以后,湖帆屡为余画,设色墨笔,惟命是听,而且可立索。一夕,余以一扇求之,吴问要画什么,余戏谓之曰:“要大红大绿,不能作花卉树石。”吴即以朱砂加西洋红画一寿带鸟,栖于双勾绿竹之上。吴从不作翎毛,此奇品也。见者每疑非其笔,以为陆某代笔云云。余前后计得画扇四十五柄之多。
(吴湖帆)甲子始迁居沪上嵩山路八十八号,与当时名画家冯超然(迥) 为比邻,冯长于吴十二岁,二人至相契,朝夕不离。是岁吴定润例,价奇昂,每尺 卅元,扇同之。乙丑冬日,余在叔师(赵叔孺)案头获睹其润例,认为从未见过。
点评:
现在的画家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是画家,画一张画就在网上晒。在公众场合,最喜高谈阔论艺术。用吴湖帆与陈巨来的说法,那恰恰是“尚在‘未入流’阶段也。”
吴湖帆,不用“深入生活”,因胸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唐宋丘壑”。但看他的画,远比我们现在整天在“深入生活”的画家更有“生气”。为何?
陈巨来说了一件吴湖帆的怂事。起因是做黄金投机亏本了四万块。今天的画家想来是不可思议。这样的大画家,卖画就可以富可敌国还要去炒黄金,也就是亏了区区四万块就落得如此狼狈。而且,他当时的画价就已经高到“从未见过”。看来,那时的顶级画家对我们现在的三四流画家都不能望其项背。
还有更点到要穴的是“低级趣味”。但就是如此“低级趣味”的画家,他们的“画品”放到现在,还是高不可攀的。为何?
陈是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