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收费的形式给予制造雾霾的企业一定的惩罚,这样的治理办法看起来好像无比正义。但在目前引起雾霾的具体原因都还尚存争议的现实语境中,这收费逻辑里面隐含的武断与不负责任,其实更是一种恶劣的空气治理样本。
一定程度上讲,政府部门通过必要的手段来遏制现在的雾霾污染,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承认工厂排污、某些化合物的挥发是造成现阶段雾霾污染的重要原因的话,那么,相关部门要回答的是,自己在污染治理方面究竟有没有履行好监督及治理的责任?如果说是因为治理不力造成了现阶段的污染,却反过来要征收污染费,这与变相掠夺本就没有任何差别。反之,如果职能方尽到了应尽责任,而雾霾污染却仍旧严重,那么其更应该做的,倒不是匆忙地征收排污费,而是要在反思现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去总结雾霾治理没有取得实质进展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