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就可掩盖真相?

2016-05-30 10:48李超
求学·素材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九龙保安频道

李超

【素材点拨】如果记者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记者的知情权、采访权、批评权和评论权便是虚妄之谈。记者被打,不只是对生命、尊严和正义的蔑视,而且是对民意和公共利益的侮辱和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践踏。

【适用文题】社会正义/法制观念/保障合法权利/生命尊严

2015年10月30日,鄭州冉屯路九龙国际在建楼盘着火,两名工人丧生。死者家属讨要说法反被殴打。接到业主投诉,河南都市频道记者刘剑、杜琛飞以及民生频道的记者程帆立刻前往事发现场,却遭到九龙国际小区约三十个保安的围攻。踹肚子、打头部、抢摄像机,对付记者,保安如此下狠手。警察到现场后并没有控制打人者,而是质疑记者身份的真实性,接着指挥协警、保安们夺走并砸毁了摄像机。

在建楼盘着火,工人丧生,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公共事件;死者家属讨要说法,业主到现场维权,更是符合事态的演绎逻辑;记者前去采访,是力图探寻真相,还原事实,维护社会正义,也是尽职履职,他们行使采访权却遭殴打,令人心寒。这些保安是否还把法律放在眼里?对记者采访权、监督权是否还有起码的敬畏?再有,如果民警主持正义,依法执法,业主、死者家属和记者就不可能那么狼狈。在这起事件中,民警和保安穿一条裤子,甚至达成了一定的默契,又是为何?人的生命、安全、尊严,在这里显得多么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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