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中HX厂购电成本的因素分析

2016-05-30 07:03李婷
中国经贸 2016年11期
关键词:电费电价电量

李婷

【摘 要】2002年,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序幕拉开,大用户直购电作为改革目标之一经历了不断的试点与改进,终于在2009年电监会、发改委、能源局三部委出台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有关通知》。HX厂做为成功申请大用户直购电政策的用电企业,在电力市场激烈的改革与竞争中,能源成本发生了变化。本文将以HX厂实际的购电成本做为分析目标,运用多因素分析法,明确各变动因素对购电成本的影响,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经济与技术支持。

【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因素分析法

一、电力体制改革概述

2002年2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业内称为“5号文”),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此后,原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

200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发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10月,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上半年,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重启“直购电”试点。

电力体制改革沿着电力市场化交易、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等方向逐步展开试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一直是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在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电监会并入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被赋予更多期望。《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分析方法简要

因素分析法是利用统计指数体系分析现象总变动中各个因素影响程度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包括连环替代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等。 因素分析法是现代统计学中一种重要而实用的方法,它是多元统计分析的一个分支。使用这种方法能够使研究者把一组反映事物性质、状态、特点等的变量简化为少数几个能够反映出事物内在联系的、固有的、决定事物本质特征的因素。

其中连环替代法将分析指标分解为各个可以计量的因素,并根据各个因素之间的依存关系,顺次用各因素的比较值(通常即实际值)替代基准值(通常为标准值或计划值),据以测定各因素对分析指标的影响。

例如,设某一分析指标M是由相互联系的A、B两个因素相乘得到,报告期(实际)指标和基期(计划)指标为:

报告期(实际)指标M1=A1 * B1

基 期(计划)指标 M0=A0 * B0在测定各因素变动指标对指标R影响程度时可按顺序进行:

基 期(计划)指标M0=A0 * B0……(1)

第一次替代 A1 * B0……(2)

第二次替代 A1 * B1……(3)

分析如下:

(2)-(1)→A变动对M的影响。

(3)-(2)→B变动对M的影响。

把各因素变动综合起来,总影响:△M = M1 - M0 = (3)-(2)+(2)-(1)

三、因素分析法的实际应用

HX厂所在的陕西省规定参与试点的大用户电价级别要在110千伏以上,逐步放宽至35千伏、10千伏以上,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放宽至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HX厂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从企业性质上讲符合高新技术企业。HX厂实际运行着3个35千伏变电站,一个在建110千伏变电站符合电压等级要求。在逐级递交申请资料后,2016年4月终于申请到每月260万千瓦时的直购电,享受了直购电用户的“优惠电价”。经过与2016年4月同比和2016年3月环比电费支出比较,列表1如下:

正如表1所示,电费支出的影响因素主要为电量与电价,运用因素分析法方可明确每个影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①3月峰值电费=1535283×0.8873=1362256.61元

②电量替换=1029931×0.8873=913857.77元

③电价替换=1029931×0.8573=882959.85元

电量的影响=②-①=913857.77-1362256.61=-448398.84元

电价的影响=③-②=882959.85-913857.77=-30897.92元

在4月峰值电费与3月峰值电费的因素分析中

电费下降金额=③-①=882959.85-1362256.61=-479296.76元,其中电量影响金额为-448398.84元,占93%,电价影响金额为30897.92元,占7%。

同理可知,①3月平值电费=1609457×0.5601=901456.87元

②电量替换=1086123×0.5601=608337.49元

③电价替换=1086123×0.5301=575753.8元

电量的影响=②-①=608337.49-901456.87=-293119.38元

电价的影响=③-②=575753.8-608337.49=-32583.69元

在4月平值电费与3月平值电费的因素分析中

电费下降金额=③-①=575753.8-901456.87=-325703.07元,其中电量影响金额为-293119.38元,占90%,电价影响金额为-32583.69元,占10%。

同理可知,①3月谷值电费=844357×0.2329=196650.75元

②电量替换=483946×0.2329=112711.02元

③电价替换=483946×0.2029=98192.64元

电量的影响=②-①=112711.02-196650.75=-83939.73元

电价的影响=③-②=98192.64-112711.02=-14518.38元

在4月谷值电费与3月谷值电费的因素分析中

电费下降金额=③-①=98192.64-196650.75=-98458.11元,其中电量影响金额为-83939.73元,占85%,电价影响金额为-14518.38元,占15%。

四、结论

由此可见,无论在电费执行的哪个阶段,电量始终是影响电费成本的主要因素,电价是次要因素。

由于各地发电装机结构的千差万别,直购电市场中,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约定的直购电量不可能做到实时平衡。安全校核主要考虑通道阻塞、调峰能力保障、新能源消纳、供热安全等方面。现货市场的安全校核应当而且必须按日进行;直购电市场安全校核周期难以细化到日,一般应按月进行。

当预测的月度准入电厂发电量大于用户用电量时,通过安全校核的月直购电量最大规模应不大于当月准入用户用电量;当预测的月度准入电厂发电量小于用户用电量时,通过安全校核的月直购电量最大规模应不大于当月准入电厂发电量。

我厂应积极与发电企业,国家电网,省发改委协调,根据历史数据与实际生产经营现状,科学的预测实际耗用电量,争取将大用户直购电的规模发挥至极。

因此,下一步我厂将申请直购电定为7月430万千瓦时,8月495万千瓦时,9月380万千瓦时。

参考文献:

朱建平,《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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