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波
非常荣幸能够参与智库的发起,我从“生态原产地保护——负责任产品制造”这一角度向大家分享企业所需践行的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诞生,有着厚重的国际和国内的历史背景,它是人类全面走向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绿色经济道路的必然反映;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融入全球,大国崛起,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追求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审视历史,环顾全球,由工业文明不可持续导致的资源危机、生态危机、环境危机,迫使人类反思并走向可持续发展,而在国际贸易绿色壁垒、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的现实中,特别是我国成为世界货物贸易进出口第一大国,代表经济国籍的中国原产地产品的战略发展问题,都共同促成了“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应运而生。而这一切,都无不与社会责任高度关联,都无不与国家的前途命运高度关联,绿色发展是一个事关人类共同体的全世界的责任。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进出口大国,全面提升我国原产地产品生态友好的形象、印象、国际市场认知,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历史任务。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要求申请方严格恪守在法律和道义上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以ISO26000社会责任为基本坐标参照,结合《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重点关注劳动者权益、环境责任、公益责任、道德文化和商业操守责任。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核心优势、特色、亮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位一体、协调统一,具有突出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本质内涵。体现在以生态设计、生态产品作为长远发展战略。从全局上、高度上凝聚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的内涵。以社会公益性程度为代表的要素指标,是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最根本性的生命力所在,它高扬起生态人的文明大旗,倡导生产者的行为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追求与自然、与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生态原产地产品以行政主导、政府担保、国家保护为主线,依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逐步实施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给予的相关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有20多个省市县地方人民政府出台了对应的保护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