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
【摘要】针对当前基层人民银行面临着各种财务风险,温州市中支探索性开展辖内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根据近二年来的实践,阐述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的必要性、指标体系、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财务风险 评估 实践与探索
财务风险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之一,受到基层人民银行的日益重视。为此,近二年来温州市中支探索性地开展辖内县(市)支行财务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温州市辖内县(市)支行财务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通过深入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将根据近二年来的实践,以温州市中支辖内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为例,对人民银行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作粗浅的探讨。
一、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县支行属于政策传导末端,政策敏感性不强,风险意识和制度观念相对淡薄;县支行人员少,财务组织机构简单,财务内控难以做到相互制约;县支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老龄化严重,知识储备更新缓慢,跟不上现行财务工作的迅速发展,会计财务核算操作存在随意性可能。同时,因接受的外部监管相对较少,容易造成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为财务风险的发生埋下隐患。因此给予在人民银行县支行中开展完善的财务风险评估工作。
二、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方式
(一)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
基于县支行自身业务的特点和客观环境因素,其存在的财务风险主要是后五类风险(不可量化风险),财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如下:
人民银行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二)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的操作方式
1.自评估阶段。由辖内各县支行根据财务工作实际,对照环境控制、财务状况及风险管理三方面评估内容,每年在上半年定期开展本单位财务风险评估工作。各县支行完成自评报告后上报市中心支行,自评报告包含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风险识别、分析、处置等内容。
2.审核与评估阶段。市中心支行在各县支行上报的自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由会计财务部门、内审部门以及外聘专家(必要时)组成评审小组,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对辖内县(市)支行财务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得分情况,确定风险评估等级。
三、县支行财务风险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原因
(一)现行财务管理机制与当前严格的财经纪律存在差距,导致道德、操作风险潜在发生
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原因,县支行财务管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风险防范意识相对淡薄。由于绝大多数县支行多年未发生案件,都不同程度存在对风险案件防范的重要性有所忽视,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二是人员数量和素质达不到内控制度要求。长期以来,因种种原因导致县支行会计财务部门的人员数量和素质得不到提高,呈现人员紧张、年龄老化、综合素质不高等现象。部分人员缺少主动掌握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积极性,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制度建设滞后和业务迅速发展不同步,导致操作风险潜在发生
目前,人民银行财务会计的主要法规是财政部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经过十五年的快速发展,人民银行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不论从范围、方式或深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经历了预算会计科目的的多次变化和预算体制的改革,制度中包括预算管理、预算科目的核算等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财务综合管理系统的需求和人民银行的业务实际,制度建设已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度的约束力在逐渐下降。现行集中采购的主要法规是人总行2007年制定的《中国人民集中采购操作规程》,随着2014年人总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相应的规章制度跟不上,缺乏《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或者类似的制度,缺少相应的约束力。
(三)“财权和事权”未分离的财务操作模式,导致监管风险潜在发生
当前大部分县支行,仍一直沿用县支行成立以来的财务操作模式,即费用支出的使用权和审批权均在办公室,这种模式未能做到“财权和事权”相分离,不利于财务风险控制,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由于办公室一般不配备会计专业人员,没有很好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和有关财经制度,费用凭证到了营业室会计人员记账时发现问题,木已成舟,无法改变。会计部门只是被动的记账,起不到事前监督的作用,给财务收支工作的合规性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县支行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要把财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常听取财务形势分析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注重会计财务人员配备,支持会计财务部门大胆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此外还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真正落实财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新业务、新制度、新办法、新程序执行和推广应用前的培训工作,使财务人员真正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水平,把操作风险降到最低。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规章制度,加强资金核算、资产管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刚性和系统性,建议人总行及时修订《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操作规程》等制度办法,特别是对于一些制度未规定或未明确规定其列支渠道的费用,需尽快界定,使之更严密、更完善。
(三)改变财务操作模式,建立财务风险防控机制
按照财权、事权分离的原则,改变县支行现行的财务操作模式,将县支行出纳岗位从办公室调整到会计部门,直接由会计部门管理,实现财务报销事前监督,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财务风险。2015年温州市中支辖内永嘉支行已对旧财务操作模式进行改革试点,撰写《基层央行财权、事权分离的改革实践探索》文章,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上级行的认可。
五、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中心支行通过对县(市)支行财务风险评估活动,使各县支行领导提高对财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财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支持会计财务人员配备,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总体把关。通过财务风险评估活动,提高财务人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自觉遵章守制的良好氛围,强化了财务内控制约机制。
(二)识别风险内容,有针对性消除财务风险隐患
通过财务风险评估活动,使各县支行识别各类财务风险,找准财务风险点或薄弱环节,做到客观分析现状,并采取措施积极消除风险隐患,适时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三)明确政策红线,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财务风险评估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对诸如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突破上级行下达的财务费用指标和人事工资计划、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等重大财务事项的支行,采取“一票否决制”。通过财务风险评估活动,使县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不踩政策红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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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妙丽.基层央行财务管理风险分析.吉林金融研究,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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