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彬
【摘要】腐败是腐败行为者在对成本和收益进行综合考量后做出的行为决策,腐败行为的愈演愈烈伴随的是边际成本的降低和边际收益的递减。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视角对腐败现象进行分析,以成本和收益双向的对比关系对腐败行为进行利益衡量,给当前腐败问题的解决以相关启示。
【关键词】腐败;成本与收益
腐败发生在权利层面,某种程度来说属于政治问题,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但政治的基础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腐败问题源于经济利益,发生于经济交易,影响于经济进步,所以要想从源头探讨腐败问题就必须从经济入手分析腐败的产生和腐败的发生,运用经济学原理中理性人对于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对腐败问题进行剖析。
(一)腐败行为者参与腐败的成本分析
成本是为了取得物质资源所需要付出的经济价值。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人们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大多是趋于理性的,理性人的目标是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水平,无论懂与不懂具体的经济学原理,个体在做出决策之前总要进行成本收益的综合考量,其中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所以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贪腐人员进行腐败的动机首先一定是自己认为腐败行为是利大于弊的。他们对于个人的收入与产出进行了精确地分析,在当前经济体制下是一种低成本高收入的最好方式。腐败行为的成本分为两种情况,不被查处的情况下是手中便利的职权;被查处的情况下轻则遭受党纪、政绩处分,重则受到开除党籍、撤掉职务等处罚,在精神层面要遭受道德和人民的谴责。腐败行为的收益则是多方位的,通过贿赂所收受的大笔钱财,通过交易所得到的权力满足,通过腐败所得美色情人。在个人得到满足的同时,家人亲眷也得到了相应的收益,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方式,所以腐败分子宁愿选择冒着不被法规制度发现的侥幸心理去满足自己的欲望和寻求更高品质的生活也不愿意清正廉洁的拿着固定工资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存在这种成本小于收益的最大原因就是当前尚不健全的经济体制和民主法治制度,它给贪腐官员得以选择的权利,让腐败行为在理性人的衡量下造成一种成本小于收益的现状。
当前中国的腐败呈现出一些特有的特点。首先,经济利益驱使下行使不当“权”与取之无道的“钱”苟且为伴。经济利益永远是腐败的基础,过分追求权利的背后是欲望和金钱的诱惑。无论是传统型、现代型或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腐败或是基层、中层、高层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都与钱密不可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切向钱看齐的腐化思想是诱发腐败的极大成因,所以研究和解决腐败问题也就不得不从经济学角度中理性人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入手。
其次,经济体制转型中“双轨制”发展的漏洞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渐进式而非激进式。在新旧制度接轨的档口就容易出现改革形势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态势,民主法治建设跟不上一个完善市场经济需要的保障,由于这些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制监督的不完善,易钻空子的职位和官员在权利欲望的引诱下贪污受贿,容易做出违反人民意志的事情。
最后,经济改革过程中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政府权利的发挥不当助长了腐败的歪风邪气。计划经济更多的是人治,市场经济更多的是法治,人治更多的偏向领导者的权威、能力和品质等,所以计划经济下对于领导者的领导能力和个人品质的要求更加苛刻。市场经济主要靠激励机制和利己本性,是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下人与人之间公平的竞争和透明的选拔任用。那么我们当前这种计划与市场经济的转型当口,制度上的不完善引起的腐败也就显而易见,因为它对于贪腐者有利、有好处,这些好处恰恰来自于官员手中的本该是政府发挥的资源配置权,有了这种权利就可以为自己谋取利益,这种权利的错误归属就来自于我们当前的经济尚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还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政府的权利又掌握在当权者手中,所以在面对可以利用自己职务谋取便利的情况下就会丧失理智,失去信仰,走向腐败。
(二)腐败行为者参与腐败的收益分析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将收益定义为“那部分不可侵蚀资本的可予消费的数额”我们所理解的收益即狭义上的收入的增加,收益是发生于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的,可以使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腐败的发生一定是双方的,或是人与人之间的官位买卖,权钱交易;或是人对权力、公共物品、公共财产的私自占有。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属于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有供给才有需求,有需求才会产生供给,供给与需求相等时会产生一个均衡价格。而这个价格对于双方来说就是双方所满意的一种心理收益和实际收益。拿腐败的权利交易来说,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会较低,需求大于供给价格会不断提高如图一,(供给与需求模型:x轴为Q数量y轴为P价格)供给与需求成反比例变动。但在当前情况下供给大于需求基本不可能,因为在当前体制政策下的一些具有资源配置、财产配置、人事变动等决定权的官位有且仅有一个,所以供给一定小于需求,对于权力交易的价格也就一定不会太低,而从中取得收益也就相应的会提高,这也是当前中纪委抓了大批贪腐巨额资产官员的体现。然而,供给只是一个方面,有需求才会刺激供给,如果人们打消这种用行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和便利的念头,那么供给方也就没有市场而言,也就可以相对的清廉,正因为供给方对于自己提供的物品成本较小,而取得的收益相对较大,所以才会源源不断的进行提供。行贿方把这种行贿当做一种投资方式,这种投资可以带来较高的收益,远大于投资成本的收益。这种丰厚的收益归根到底又要从资源配置权的归属来论证,就是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就是经济体制转型和改革的问题。
(三)腐败行为者参与腐败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
从腐败行为者的心理和个人效用模式分析可知,短期看来腐败带来的成本明显要小于取得的收益,所以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不只是仅限一次的,往往伴随着人欲望的增加和预期的增大而愈演愈烈、愈加贪婪,这就是腐败问题的机会成本和边际收益问题,正是这种预期和欲望把贪腐人员带入了铁窗的深渊。
边际成本是指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应用到腐败分子贪腐的边际成本中就是,随着贪腐分子权力或职位的不断提升或减弱,他所谋取利益和金钱所花费的成本的增多或减少。从经济学原理来看,就是腐败的机会成本很小,正因为此腐败分子才乐此不疲的在不归路上前赴后继,抛弃道德的审判,敌人的打击报复,自己内心的挣扎、焦躁、担惊受怕,而得到的仅是权利、金钱、美色,失去了内心的正义、清廉、坦然、轻松,他所得到的金钱美色权利收益要远大于他面对的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而且,这种不断增长的权利推动着受贿者继续加重贪污的步伐,权利的昭著盖过了他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边际收益是指增加一单位产品的销售所增加的收益。人的追求是无限的,同样欲望也是无止境的。受贿人员大部分都是从开始的溪流走向罪恶的深渊,他们对于同等数量或价值相当的钱财增加的边际效益是呈现递减趋势的,只有第二次增加了行贿的数量才可以達到和上次一样的满足程度,也才能达到自己权利欲望的目的,这种情况下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增加同等数量的贿赂品带来的满足程度小于上一次同等贿赂品的满足程度,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贪污数量不会日渐削减而是与日俱增的经济学原因。
参考文献
[1]成本.百度百科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