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栋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更是为我们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成为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词,构建“法治中国”成为改革的又一个发力点。随着美丽武清建设的逐步深入,更需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武清建设,提高我们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作为党的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更加注重学法、守法、用法,结合工作实际,秉公用权,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做合格的领导干部,进而推动美丽武清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使武清人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实现天蓝地绿水清,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以公仆精神开展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个字是好干部的标准,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基层党员干部离群众最近,是党的宗旨的具体执行者和党的政策的一线传播者。群众看我们党,形象好不好,与民亲不亲,就是看我们这些基层干部的言行,看我们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为此,在建设美丽武清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踏实为民做事、诚心为党奉献,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向焦裕禄、谷文昌同志学习,努力成为党的“四有”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建设美丽武清,要依靠法律来进行。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
依法建设美丽武清,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首先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作为履职尽责必备的基本素质,始终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纪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纪律的戒尺,只有这样,才能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建设美丽武清,领导干部是关键。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更应该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带头学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视提拔使用那些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美丽武清建设过程中,为了使各项行政决策科学合理,就必须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未经上述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在建设美丽武清的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积极推行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2.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在建设美丽武清的各项工作中落实依法行政。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治自觉,强化法治责任,在建设美丽武清的过程中,照章办事,依法依规做事,既要干好事,更要不出事。坚决防止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权大于法”现象的出现,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美丽武清建设,特别是美丽城区建设,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严格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围绕城市综合执法权、执法力量、执法手段这三个方面,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促进美丽武清城区建设。比如,综合执法职责下沉到镇街后,要结合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环境建设等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依法落实13项综合执法工作,以确保综合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所做工作经得住法律法规的考验,对镇街经济社会发展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4.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建设美丽武清的过程中,要规范权力的运行,要强化外部监督和政府内部制约,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权力的制约、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权力的运作实施的法律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强化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强化考核,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设美丽武清,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依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放权,探索建立权责明晰、责随权移、费随事转、各尽其责的管理体制,减少管理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6.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美丽武清,要坚持依法执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加快建立行政机关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把政府经济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更加注重把政府工作重点、政策支持重点、财力保障重点逐步向社会领域和公共事业倾斜,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加大对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通过政策支持、财力支撑,全力推进美丽武清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效率,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形象。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总之,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在法治社会中,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要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而我们所能做好的就是要严格依法行政,要通过每一名干部的努力,推进我们的依法治国进程,促进美丽武清建设,促进“四个全面”目标的实现。
作者系武清区政协副主席、杨村街道工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