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凡
当我看到Meerkat已下架的新闻时,一点都不觉得诧异—老笨的Meerkat早就前进乏力,倒下也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回顾Meerkat从兴起到衰亡的过程,或许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一个趋势:视频直播领域正逐渐成为巨头的圈地游戏。
巨头主宰的社交领域
在互联网视频直播市场愈演愈烈的今天,作为移动直播鼻祖的Meerkat却悄然倒下了。
这是因为互联网视频直播市场已经开始进入挤泡沫的阶段了吗?并非如此。这只是因为Meerkat没有意识到,如今的互联网社交领域,已经成为了巨头们的跑马场,一旦一种盈利模式获得市场认可,巨头们就会前来收割市场。留给创业公司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如果在短暂时间里,不能拉到固定用户群,不能迅速扩大自己的规模,等待它的就是一个“死”字。
Twitter和Facebook是這么做的,《微信》也是这么做的。如果一定要说区别,那就在于《微信》所针对的是已经做大了的阿里巴巴,所以他的招数才并没有那么顶用。
国内直播乱象依旧
在国外互联网视频直播鼻祖倒下的时候,国内直播平台却找到了自己的赢利点。其实说穿了也简单,那就是捧主播与做内容相结合。
培养一批人气主播,已经被证明是视频直播平台扩大自己用户群的万灵丹。前段时间,一男子为了能够在某视频直播平台上给自己心爱的主播打赏,不惜贪污巨款;在阔别了数年之后,卷土重来的视频直播平台分贝邀请了苍井空来进行直播,处女秀就刷出了240万元人民币的打赏数据;而最近,某土豪也通过视频直播平台花椒向女主播打赏了近百万元人民币……。当然,在这些“粉丝向主播打赏”的过程中,视频直播平台也会抽取一笔丰厚的佣金用于日常运营,而这,就是其最大的盈利点。
但是,也许正是因为粉丝经济过于庞大,视频直播平台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除了层出不穷的抢主播挖墙脚事件之外,不少视频直播平台也对一些打政策擦边球的行为抱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自己一边发通稿炒作主播的奢侈生活,一边扣住主播的打赏,利用这个时间差来盈利。在此过程中,主播与视频直播平台,形成了一种亦敌亦友的关系。一方面主播要红,需要视频直播平台力捧,另外一方面,视频直播平台在其中的强势地位以及多次甩锅行为,也让不少主播感到心寒。
至于“做内容”这块。主播想要红,有好的内容是最重要的,所以越来越多的视频直播平台开始自己为主播找内容,搞专题,而不仅仅是让主播自己由着性子来。比如YY直播就签约了吴宗宪,推出诸如《冒险趁宪在》这样的网络直播节目,让主播和视频直播平台捆绑成一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个节目红了以后,万一主播被挖了墙角,那么新的视频直播平台如果不能拿出相应的好节目,主播的人气就不能得以持续。这也让视频直播平台的利益有了保障,不至于养肥了徒弟却饿死了师父。
然而,在目前国内的主流视频直播平台中,恶性抢主播打法律擦边球还依旧是常态。特别是对于小平台来说,要成功上位,首先要靠的还是人气主播的市场号召力。所以在盈利之余,国内的视频直播市场还将伴随着争议继续成长。
版权,或许决定了直播平台生死
人气再高的主播,其实都是一种快消品,不少视频直播平台开始意识到,内容已经是能够吸引用户的万灵丹,而惯着人气主播,谁知道又会不会养出一只白眼狼呢?于是乎,和主播一起策划专有内容之外,一些大的视频直播平台也开始从外部的版权内容入手,寻找突破口。但是,版权内容这个东西,往往会和金钱挂钩。
在今年的里约奥运会上,虽然腾讯和阿里巴巴买断了赛事的互联网直播权,但是依旧没有阻止其他平台去打擦边球。比如说映客、花椒和一直播等平台,通过直播形式去采访各种体育明星,为自己挣得了不少关注度。这种行为严格来说,就是侵权。在这一点上,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支持:今年5月,斗鱼侵权案尘埃落定,二审法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斗鱼要向耀宇公司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及维权开支10万元人民币。而这一案件的起因就是斗鱼旗下主播通过客户端旁观模式截取了2015年DOTA2亚洲邀请赛画面,并以实时解说的形式直播了这一赛事,而这一赛事的独家视频转播权就在耀宇手里。
所以,在接下来有了相关法律的支持之后,版权可能成为直播平台的生死关键。考虑到拿到授权这件事,本身就需要付出大量金钱,在版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时候,小视频直播平台的生存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小。
其实就算是在盈利模式已经比较成熟的中国,直播平台依没能走出逃烧钱阴影。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的健全,不少打擦边球的视频直播平台都将面临难以生存的困境。大浪淘沙,明年还有多少视频直播平台活着?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