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3日,刘和被纪委双规,这位昔日的明星局长已经沦落为一名阶下囚。刘和没有背景,从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一步一步走到沈阳市副市长的高位,和其自身素质分不开。然而,沈阳当地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形容刘和的人生,“就像充满膨胀欲化的礼花,绚烂至极却稍纵即逝”。
挚友之子为刘和落马埋下伏笔
“劉和的落马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位了解刘和一案的当地检察官说,“他一个铁杆朋友的儿子成了刘和一案的引线。”这位检察官所说的刘和的铁杆朋友,就是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史超。
2005年9月30日凌晨,在云南丽江的酒吧一条街,一夜之间有3家酒吧被砸。案件很快告破,砸这3间酒吧的人名叫史青山,东北人,史超之子。
史超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在云南被抓以后,找到局长刘和商量对策,最终将史青山顺利带回。在刘和的“关照”下,史青山还被调入沈阳市交警支队政治处工作。
史超与刘和的交情,是从刘和在东陵区公安分局工作时开始的。当时的史超已经是沈阳当地有名的破案能手和侦查英雄,刘和在整理史超的事迹材料时对其非常钦佩,两人由此结识并很快成为好友。
后来,刘和当上了东陵区区委书记,而史超也当上了该区公安分局局长,工作上的联系与配合也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史青山,原来也是沈阳公安局法制处的一名干警。”一位当地官员说。可是,他常常给父亲惹麻烦。2005年7月17日凌晨,史青山到沈阳的一家酒吧消费期间,与酒吧老板发生争执。开始史青山吃了一点小亏,随后他叫人持枪返回酒吧,将一名顾客和酒吧老板打伤。当地派出所将史青山抓住后,发现他是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公子。所以案发当天,派出所所长赶紧把人给放了。同时,派出所所长出面与对方协调,对方最初开价40万元,最后以3万元了事。这位官员说,“即使这3万元,最终也是由派出所从其经费中出的,没有人敢和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去要钱。”
刘和从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位置退下来之后,就有人开始不间断地就这笔钱和其他问题对史超进行举报。
2008年10月23日,以身体不适为由一年未到单位的史超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徇私枉法被纪委双规,后被立案侦查。随后,刘和也进入了纪检委的视线。
就这样,两位曾经惺惺相惜的朋友,因史超的儿子史青山双双落入法网。
上下畅通的公安局长
在沈阳官场,刘和的落马让大多数人感到吃惊。
1948年4月,刘和出生在沈阳市一个普通家庭里。1969年高中毕业后,他到沈阳市郊区一所小学做了一名民办教师。1978年,刘和被调到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孤家子派出所,成为了一名普通民警。当地一位官员分析说:“可能正是基于这一工作背景,刘和在担任多年地方政府领导后,再次回到公安系统。”
因为文化水平较高,在进入公安系统后不久,刘和很快就被调到沈阳市东陵区政府做了一名秘书。在做秘书期间,刘和在职读取了辽宁省省委党校的大学学历。他的仕途也由此变得一帆风顺,先后担任东陵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沈阳市和平区区委书记。
2003年7月25日,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刘和被任命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又一次回到沈阳市公安系统,此时他的身份是沈阳市这个副部级城市公安局的一把手。此后一年,刘和的政治生涯达到顶峰,出任沈阳市副市长,兼任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刘和头脑聪明且胆识过人,各项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因而颇得高层赏识。”这是认识刘和的人对他较多的一句评价。
除此之外,刘和也颇得下属的拥护。
“‘和字取平静、和谐、平祥之意,刘和在平时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位谦谦君子。”一位与刘和相熟的当地官员说。
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的帝王国际,是沈阳市一个相对高档的住宅小区,被捕前刘和与家人就生活在这个小区。在这个小区里住着许多曾与刘和共事,但已经退休的老干部。
“每逢过年过节的时候,刘和都会买好礼品去登门拜访退休老干部。在地方,对于一个他(刘和)这种级别的领导干部,客观地说能做到这样很难能可贵。”这位官员说,“这也是刘和被捕以后,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原因。他不仅是得到上层的赏识,他的‘渠道上下都是畅通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别人看来谦逊有礼、做事稳妥、上下“渠道”都畅通的前任沈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在退居二线半年之后,突然案发,随后惨淡谢幕。
台前幕后两面人生
认识刘和的人大都知道刘和常说的一句话:“我不给别人送钱,也不收别人钱。给别人送钱是害人,收别人钱是害己。我不害人,你们也别害我。”
因此,在当地,刘和被看作是一个以清廉自居的高官。就是这样一个以清廉自居的领导干部,却演义了台前幕后两面人生。
一位了解刘和案的检察官说:“刘和没有背景,从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一步一步走到沈阳市副市长的高位,和其自身素质分不开。他在主政东陵(区)、和平(区)期间,确实为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成效。”“刘和观念的转变可能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这位检察官分析道。
刘和的判决书中显示:自1995年10月至2008年6月期间,刘和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多次向请托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人民币149万余元、美金18.9万元、港币0.6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决定挪用公款人民币250万元给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与其爱人高文华共同受贿人民币45万元、美金5万元及手表一块。
事实上,刘和在担任东陵区与和平区区委书记期间,正是当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看着区里的民营企业家从弱到强,个个腰缠万贯,自视能力很强的刘和心理开始不平衡,价值观逐渐开始扭曲。而利用政府为企业提供退税、贷款以及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为交易资本,则是刘和最先盯上的目标。
从1996年到1998年期间,刘和几次给予辽沈铝业有限公司企业优惠退税600多万元。而该企业董事长给予刘和的“回报”,也从1996年2月一直持续到2008年6月。10年期间,该企业老总先后分8次送给刘和共计8万美元和6万人民币。
刘和在担任和平区区委书记和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仍收受人民币53万元、美元10万余元、港币18万元和大量贿赂礼品。
而刘和则认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显然有自己的一份功劳,他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对办案人员说:“我把自己宠坏了,将政府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看成是自己给予企业的恩惠。”
“刘和从位高权重的副市长到身陷囹圄的囚徒,这看似转瞬之间,实则是日积月累,经历了灵魂变质的过程。其实当刘和开始认为,没有他哪有这些企业家的今天的时候,就已经为他最后落马埋下种子。”一位当地官员分析说。
绚烂人生稍纵即逝
“早在2001年的时候,刘和就曾经历过一次‘落马的威胁。”一位和刘和相熟的官员说。
1995年,刘和同沈阳当地新闻从业人员万某相识。为取悦万某,刘和将东陵区政府在盖州建的疗养和度假场所的工程交给万某。而万某一无资金,二无资质,几乎所有的相关事宜都由刘和大包大揽。
在刘和的帮助下,从没有经商经验的万某获取利润高达1200余万元。刘和还利用职权,以低于市场价格51万元帮助万某购得房产两处,万某倒手将房产卖给东陵区某单位,获取利益270万元。
2001年8月,万某因向其他人员行贿,被列为纪委的谈话对象,时任和平区区委书记的刘和闻讯十分紧张,怕问题牵扯到自己,于是帮助万某出逃美国。
这一次的顺利过关,让刘和更加放松了警惕。
2009年1月23日,正是农历腊月二十八,离除夕只有两天的时间。已经离开权力巅峰半年的刘和,被纪委双规。此时,外面迎接新春的礼花早已是接二连三地绽开。沈阳当地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形容刘和的人生:“就像充满膨胀欲化的礼花,绚烂至极却稍纵即逝。”
2010年2月4日,刘和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摘自《检察日报》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