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民同乐

2016-05-30 19:25:20熊雪
艺术评鉴 2016年3期
关键词:儒家思想孟子

熊雪

摘要:关于“美感共同性”这一观点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孟子是第一个提出并论述了的,虽然是他仅凭经验而言,缺少科学分析,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他从与动物不同的人性中去寻找美感共同性的根源,并以这个观点发展成为“王与民同乐”的治民的观点,从而缓和了王与民之间的矛盾,推广了其仁义的主张,与孔子的学说相比,又具有了一定的进步意义。

关键词:孟子 儒家思想 与民同乐

系统的看待整个儒家音乐思想的发展,从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到汉代董仲舒时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局面,其间起着传承作用的诸子百家中,孟子是桥梁般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仁政思想,“与民同乐”、“仁言不如仁声”等的观点无不影响了后世有关儒家思想的传承,对我国儒家思想的传承产生了深厚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孟子的音乐思想,来探讨他对中国儒家音乐思想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一、孟子其人

孟子(前372-前289),春秋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名轲,邹国人。他壮年从事教育,中年学习孔子,周游列国游说诸侯而不得志;晚年终日从教和著述。他曾入学为子思之弟子,虽未言名“私淑”后人,却以孔门后学而自居;他是孔子最杰出的继承者和发展者,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并与孔子合称为“孔孟之道”。

孟子的思想与孔子相近,却有不大相同之处。“仁”与“礼”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在孔子提出的“仁”论的基础上,孟子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明和发挥,强调了“义”的观念,他认为:“义”应与“仁”相配合。在孔子看来,“礼”是“仁”的旨归,所以孔子提倡“克己复礼” 、“以仁释礼”;而在孟子看来,“仁”却是“礼”的旨归,所以孟子提倡的是重“仁义”而轻“礼智”,“以礼释仁”。

孟子保持了孔子以来政治与伦理紧密联结的儒家特色,他的思想与当时诸侯争霸、礼崩乐坏、治国思想百花齐放的社会背景相结合,适应了时代潮流,发展了以性善论为基础,以仁政思想为核心,以崇扬至大至刚的人格为特征的的学说,并在孔子之后继续以推行其政治主张为目的而游说各国诸侯。

二、孟子其说

(一)“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

孟子认为:“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①。他认为在推行仁德的思想方面,音乐比语言能对人产生更深入的影响。孟子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音乐艺术的感染力,肯定了音乐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仁德的语言不如仁德的音乐那样更能打动人心。

(二)“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

《孟子·尽心下》中有云:“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口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②

《孟子·告子上》中有云:“凡同类者举相似也。……圣人,与我同类者。……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故曰……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

孟子认为:人类对音乐有着相同的的感受。人们对于音乐的爱好与感受会产生相互影响。人们对音乐的共同的美感根源于人类感官和生理感应的共同性。圣人与常人一样具有审美能力,无贤愚之异,只有先后之别。关于美感共同性这一观点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孟子是第一个提出并论述了的,虽然他仅凭经验而言,缺少科学分析,将人对物质的欲求与对精神的享受混为一谈,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他从人性的相同之处和从生理感官的共同性寻找和探索美感共同性,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三)“乐之实,乐斯(仁、义)二者”

《孟子·离娄上》中有言:“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意思是,假如你做到了仁和义,便从中产生了快乐,快乐的情绪一旦表现出来,就自然而然地手舞足蹈。换言之,人们具备了仁义的思想行为,就会得到音乐的乐趣。

孟子认为音乐是人的喜乐之情不可抑制的的自然流露,这种喜乐之情即是仁、义之德。这是孟子对孔子“人而不仁如礼何”的将音乐与仁德相结合的观点的继承和发展。从积极方面来说,孟子进一步提高了艺术的审美,将道德的善和艺术的美结合起来,宣扬了仁义之德;但从消极方面来说,其片面的把音乐归为喜乐,却否定了音乐能表现各种感情的客观性。

(四)“王与民同乐”

孟子曾在《梁惠王下》中有言:“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

无论是“乐以天下”还是“忧以天下”,“乐”都是“王天下”的手段与媒介。孟子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认为音乐是“仁”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民同乐,体现乐和仁的音乐,能促进仁政的施行,达到治国兴邦的目的。

孟子“王与民同乐”的观点是建立在其人类“审美共同性”的观点的基础上的。他认为,娱乐和鉴赏不应独自占有,要与人共赏,与他人进行情感的交流与共鸣。春秋时期的单穆公曾说过:“上失其民,作则不济,求则不获,其何以能乐”,孔子曾说:“乐可以群”,墨子也曾说:“今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既已具矣,王公大人销然奏而独听之,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不与贱人必与君子”,他们的观点均已涉及审美活动的社会性问题,但前者尚蕴而未出,后者也只有朦胧的意识,且根本否定独乐也能称乐,太过偏激,不如孟子观点明确而中肯。

孟子由“审美共同性”出发,而进一步认为君王应当“与民同乐”,只有“与民同乐”才能达到政和、人和,使百姓真正的从娱乐得到快乐。这就是孟子关于仁政的思想,虽然与整体儒家思想一样是为君王统治而服务,但已具有了更为鲜明的人文性和进步。

(五)“今之乐犹古之乐”

孟子曾在《梁惠王下》中提到:“今之乐犹古之乐也。”孟子认为当代的民间音乐即“世俗之乐”,与古代的“先王之乐”都是一样的。这突破了大部分儒家尊崇“先王之乐”而贬低“世俗之乐”的局限的观点,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其实,现在的音乐流传到百千年后,也会成为“古之乐”,而古代音乐,在百千年前也正是“今之乐”,这样辩证地看待事物的发展,表明孟子是一位极有智慧的学者。

三、结语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主要继承者,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礼的学说和以仁善政的思想,但在审美和艺术特征上与孔子相比,却有着不同的特色。他将义与仁相结合,以“仁政”学说为中心,在与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邹穆公等的应对中或借古喻今提倡先王之道,或畅言己见,抒发其政治主张和社会理想,充实和丰富了孔子“仁”学的内容,使之适应着社会的变化而有所发展。同时,他的“王与民同乐”、“耳之于声有同听也”等的观点不仅从侧面进一步发展了儒家思想,扩大了儒家思想的传播,他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如审美共同性的观点,虽然有一定的时代局限,但这在当时看来也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与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相比,他不亏被称之为“亚圣”——是孔子最杰出的继承人。他的学说为整个儒家思想系统的向前发展做出了不朽的贡献,促进了后来汉代“独尊儒术”的新局面的出现,堪称我国音乐美学思想史上的一块新的丰碑。

注释:

①选自《孟子·尽心》。

②选自《孟子·尽心》。

参考文献: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陈洪海,冉万里.白话孟子[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

[3]刘兰.孟子的音乐思想[J].齐鲁学刊,1986,(04).

[4]王志成.孟子的仁政论及其音乐美学观[J].晋阳学刊,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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