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靖文
党员干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各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作为推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中坚力量,其政绩观不仅关乎施政行为和施政结果,更关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绩观作为党员干部施政的价值导引,是其创造政绩的思想动力和精神追求。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树立的正确的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政绩观。只有树立以人民为主体的政绩观,为政心系百姓,施政牢记宗旨,时刻让群众满意,处处让群众放心,这样的党员干部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样的党员干部才是符合中国共产党要求的好干部。
古往今来,凡能成大事者,皆乐于追求政绩,追求国富民强、百姓安康之政绩。如今,面临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我们更要牢记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主体的政绩观。
1.政绩。政绩,即施政者之业绩,是党员干部在其岗位上尽其政治智慧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什么叫政绩?顾名思义,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因此真正的政绩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政绩是党员干部的德才素质在履行岗位职责实践中的体现,即是对党员干部的个人素质的要求。领导干部在个人素质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德才兼备,缺一不可。只有有德,才能保证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为党员干部做出政绩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只有有才,才能具备创建政绩的学识和才华,使党员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勇于开拓创新,使其行为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二,政绩是党员干部正确履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结果,这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的要求。衡量干部为政期间所做的工作能否称为政绩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正确履行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三,政绩必须为人民群众所认可。政绩是为人民群众而做,不是为党员干部自己而做,不是为上级领导而做,人民群众不答应、不满意的工作不是政绩,满足群众要求、实现群众利益的工作才是政绩。
2.政绩观。政绩观是对党员干部为政期间取得的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体看法,它是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价值判断,既包括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工作时持有的工作动机、工作目的、工作手段和达到的工作效果,也包括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在履职期间工作成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政绩观是正确的、科学发展的政绩观,是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政绩观。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成长与进步,而且关系到一届班子、一支队伍有没有、有多大的作为,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全局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错误的政绩观、歪曲的政绩动机,是乱作为的表现,没有政绩动机、不追求政绩的政绩观,是不作为的表现。因此,正确的政绩观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正确的施政宗旨为基础。施政宗旨就是施政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政治价值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始就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最高诉求和价值导向的施政目的,最终要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奋斗目标。所以,党员干部的施政宗旨必须要坚持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单个人或者小部分群体服务。第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正确的职能定位为前提。职能定位是职能的领域和范围,即党员干部的角色定位,也就是明确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现代社会要求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服务职能,要求党员干部的职能定位也必须是服务职能,这就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范围作出了明确而清晰的定位,执掌公共权力、协调公众利益、服务一方百姓,既不能越权,也不能专权,更不能滥用职权。第三,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科学发展为导向。我们要求的科学发展不仅是经济建设的发展,更要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协调发展,我们需要的政绩评价指标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发展指标,更要求综合多方面共同利益的统筹兼顾的综合发展指标。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转变以经济发展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政绩观,更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促进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科学发展。
党员干部要树立的政绩观是正确的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政绩观,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政绩观,这就要求既要防止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要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必须重点解答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1.为人民创政绩。为谁创政绩回答的是创政绩的目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就是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执政为民,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服务于人民,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员干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要,做到執政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当前,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着以个人利益为本的政绩观,不能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看问题,为政期间奉行个人主义,追求名利地位,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爱慕虚荣,贪图享乐,一心只向钱看,向上级看,与民争利而不肯为民谋利。这样做不仅劳命伤财,损害了人民的实际利益,更助长了党员干部的私欲,伤害了党与人民之间的感情,长此以往,更会积累各种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平稳推进。因此,党员干部树立的政绩观首先要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把握人民脉搏、倾听人民心声、体恤人民冷暖安危,要从人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创政绩,坚持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尽心尽力为人民办好事,坚持不懈为人民办难事,这样的政绩才会知民意、得民心、解民情,这样的党员干部才会是受人民尊敬和爱戴的好干部,这样的党才能得到人民的肯定和拥护。
2.创科学发展的政绩。创什么样的政绩回答的是创政绩的内容问题。我们要创的以科学发展为内容的政绩观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头并进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所以说,发展是政绩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是政绩的主要方向。不仅要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要求政治环境稳定、社会安定有序、文化健康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协调推进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布局向前发展。我们应该看到,当前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狭隘的、片面的政绩观,一味只追求经济指数的增长,招商引资只为经济效益,不把浪费社会环境资源考虑在内,不把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放在眼里。一些考核部门只以GDP的增长论英雄,单纯以经济指标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政绩好坏的唯一标准。这就导致党员干部在施政期内只考虑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只考虑局部利益,不考虑整体利益,只抓经济建设,不顾资源、生态、环境等其他方面的压力,一味地单干、蛮干、盲干,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不利于一方经济的长远发展。转变这种政绩观,必须从狭隘的短视政绩转变为谋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政绩,在处理好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兼顾人口增长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资源环境的开发能力与可承受能力,兼顾地方发展与整体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形成节约资源的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形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的美丽中国。
3.靠人民创政绩。靠谁创政绩回答的是创政绩的主体力量问题。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决定力量,因此,创政绩必须依靠人民这个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来解民意、得民心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告诉我们,离开人民空谈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将无法顺利推进,得不到人民支持和肯定的各项举措也将是不得民心、徒劳无益的。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目前为止距离这一奋斗目标还有四年的时间,在这一实现目标的攻坚性阶段,我们更要牢记要依靠谁去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依靠力量就是人民,唱响中国梦的主角就是人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面小康,才能建成“以改革创新精神开拓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局面”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支撑”的全面小康。
4.求真务实地创政绩。求真务实地创政绩回答的是创政绩的方法问题。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思想保证。求真,就是实事求是,就是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去寻找本质和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务实,就是要求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根据对事物本质的规律性认识去指导实践,做到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统一。所以说,求真务实地创政绩,不仅要求的是政绩的真假、虚实,也要求政绩取得的渠道是否光明正大、民心所向。求真务实地创政绩只能靠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创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明确了党员干部要想创政绩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有靠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不正之风,企图用欺骗手段搞假政绩的行为。比如有些地区对真正的古街区疏于维护,却热衷于引进“文化一条街”之类的投资项目,意图打造“仿古街区”,用在钢筋水泥结构建筑上刷一层涂料的“假古董”取代老建筑的做法更是屡见不鲜。比如有些地区政府部门的GDP数据造假,造成“增速高于全国,总量高于全国”的统计乱象,这些都是投机取巧、好大喜功的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所以,党员干部要坚持求真务实地创政绩,就要牢记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一步一脚印,一心为人民;要兼顾“显绩”与“隐绩”,明白“显”是“隐”的基础,“隐”是“显”的结果,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求名利、无私奉献,真正做出有益于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政绩。
5.由人民评价政绩。由谁来评价政绩回答的是政绩评价主体的问题。实践证明,党员干部政绩好坏的评价主体只能是人民,为政期间的政绩大小只能由人民亲自体验、亲自感受、亲自评判。因为真正好的政绩都是实实在在为人民謀利益的政绩,因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所以,我们要倡导致力于建立起一种让人民评价党员干部政绩的有效机制,让人民掌握对政府及党员干部的评价权。由人民评价政绩的总的思想方针就是走群众路线,发扬人民民主,扩大人民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具体来说,就是将人民对政绩的评价权制度化,如建立对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问卷调查制度,完善政绩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树立以“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为原则的政绩考核导向,健全政绩考核奖惩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同时,党员干部也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对照人民的要求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时时刻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而在政绩考核的试卷上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