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经部图书的分类差异

2016-05-25 10:27:01
关键词:总目四库全书

江 庆 柏

(南京师范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6)



四库全书经部图书的分类差异

江 庆 柏

(南京师范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四库全书初次进呈存目》、《四库全书荟要总目》、《四库全书总目》,在经部的类目设置、类目名称、类目顺序方面均存在有差异。这些书目的差异是由于四库馆臣在《四库全书》编纂的不同时期对图书性质理解的差异,或因图书使用的差异而形成的。通过分类差异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看到四库图书分类在不断进行调整的情况。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经部;图书分类

一部大型丛书,它的分类非常重要。图书分类,不仅是为了将性质相同或相类的图书集中编排在一起,而且还可以由此看到编者对历史文化现象的基本看法。比较同类图书的不同分类法,也可以更好地看到编者学术思想演变的情况。

《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它的分类法也格外被人重视。但现有的研究多只是就《四库全书总目》来作分析,没有注意将《四库全书总目》的分类放置到一个动态的过程中来研究。实际上,在《四库全书》编纂的过程中,其图书分类一直是在不断调整的。本文即以经部为例,分析从《四库全书初次进呈存目》、《四库全书荟要总目》到《四库全书总目》(以下分别简称《初目》《荟要总目》《总目》)分类的差异。《初目》为乾隆年间抄本,现藏台北国图。这是最早给四库图书进行完整系统分类的一部目录。《四库全书荟要总目》是编纂《四库全书荟要》时所形成的一部目录,其形成时间在《初目》之后,《总目》之前。

为说明问题,先将三部目录的分类情况列表如下。

比较以上的类目,可以看到类目之间有一些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类目设置有差异,二是类目名称有差异,三是类目顺序有差异。以下分别加以比较研究。

初 目荟要总目总 目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总经解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易类书类诗类春秋类礼类孝经类论语类孟子类四书类经解类小学类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10类11类10类

一、类目设置的差异

经部类目设置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书类”的设置方面。《初目》、《总目》均只设置了“四书类”一个类目,而《荟要总目》则设置了论语类、孟子类、四书类三个相关类目。

一般所说的“四书”,是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这四部儒家经典的合称。“四书”之名起源于宋代朱熹对这四部书的解释。朱熹作《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章句》《孟子章句》,合称《四书章句集注》。自此之后,《四书》备受社会推重,相关著作也大量产生,如《荟要总目》四书类“按语”所说:“《四书》定于朱子,从而推衍之,为纂言释义者,宋元以来,指不胜屈。”

随着四书类图书的增加,在图书目录的编纂上,就产生了相应的部类“四书类”。“四书类”始见于《明史·艺文志》,《荟要总目》四书类“按语”云:“自钦定《明史·艺文志》始,特标《四书》为一类,良以圣贤之阃奥,具在于是。”但由于在此之前,《论语》、《孟子》都已独立成类,《大学》、《中庸》虽未独立成类,但也有单独的著作,如《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戴颙《礼记中庸传》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作《中庸传》二卷)之类。因此就有一个如何处理类目设置之间关系的问题。

关于四书类与论、孟类的关系,张宗友先生《〈经义考〉研究》有具体的分析。概括而言,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甲、以四书类统括《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及《四书》凡五类之书;乙、分立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类,而无四书类;丙、既设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类,又设四书类;丁、以四书类与经类、史类等并列,并在四书类下,再分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总编五个子类[1]。

《初目》使用的是上述甲类的方式,即以四书类统括《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及《四书》总类之书,其所收之书有《论语全解》《孟子集疏》《论孟精义》《中庸衍义》《大学衍义通略》《学庸启蒙》《四书通义》《四书集义精要》等。《总目》使用的也是这一方式。

《荟要总目》基本采用的是上述丙类的方式,即既设论语、孟子类,又设四书类。如论语类收录《论语注疏》等书,孟子类收录《孟子说》等书,四书类收录《四书集注章句》、《四书集编》等书。这种方式与《初目》相比,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即类目收录图书的交叉问题。如四书类收录的朱熹《四书集注章句》,即既与论语类交叉,也和孟子类交叉。其他四书类图书无不如此。

张舜徽先生在《四库提要叙讲疏》之《四书类叙讲疏》中说:“《四书》之名,虽行已久,然学者亦有专治其一书者。或解《论语》,或释《孟子》;《大学》、《中庸》复分为撰述,畅发其旨;自不必统归《四书》门内。”[2]34此说不无道理。但如《荟要》“论语类”所收宋蔡节撰《论语集说》,《荟要提要》云:“其书博采旧说,而附以己意。然大旨本之于程、朱,亦间有与《集注》不合者。”又如“孟子类”所收宋蔡模撰《孟子集疏》,《荟要提要》云:“先是朱子《集注》于先儒旧说多所改定,论者或有异同。蔡氏三世皆传朱子之学,至模信之益笃。其为是书,则因其先人(蔡)沉之志而成。沉尝谓模‘欲学《论》、《孟》,求诸《集注》而已足。但《集注》气象涵蓄,语言精密,尤未易读。当取《集义》、《或问》及张、吕诸贤门人高弟往复问答之语,搜辑疏注,乃可祈于语脉分明,宗旨端的’。模承其训,因与弟抗互相商榷,以成是书。”“抗以为观《集注》者,当先观是书,然后《集注》之说可明。则是书诚《集注》之羽翼矣。”可见两部书都和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相关。“四书类”类目的设置本缘于朱熹此书,而《论语集说》、《孟子集疏》又皆因朱熹此书而作,故无论就图书内容,还是就学术发展、承继的角度来看,这两部书都当归之于“四书类”为妥。所以《荟要》经部类目的设置确实存在考虑不周的问题。

既然这种分类有明显的类目交叉问题,那么《荟要总目》为什么还要采用这种方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受到了《通志堂经解》的影响。这种类目设置可以追寻到《千顷堂书目》,该书分别设立了论语类、孟子类、四书类。但从《荟要》图书的选择等情况看,《荟要总目》实际接受的是《通志堂经解》的影响。当然《通志堂经解》的分类法也有可能是沿袭了《千顷堂书目》的分类法。

《荟要总目》的图书分类是与《荟要》的图书选择联系在一起的。从乾隆帝的谕旨看,《荟要》是临时决定编纂的,而蒇工时间又很紧。四库馆臣既要考虑图书的分类,也要考虑图书的选择,还要考虑图书提要的撰写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能有一个现成的样例参照,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志堂经解》是清初规模最大,且社会影响最广的经义总集,既对经部图书作了分类编排,又选择了有一定代表性的经学著作,而且所收录的许多书前都有成德撰写的序言,这正好符合四库馆臣的要求。所以《荟要》经部图书即以《通志堂经解》为蓝本,其分类自然也依照了《通志堂经解》,遂将论语类、孟子类与四书类并列设置。上面指出的《论语集说》、《孟子集疏》,《通志堂经解》分别收录在“论语类”、“孟子类”中,就是一个明证。

《初目》内容较为简单,未见有对分别设立论语类、孟子类、四书类的批评。《总目》则明确表示不同意这种分为三类的做法,其《四书类叙》云:“今从《明史·艺文志》例,别立‘四书’一门。”又云:“朱彝尊《经义考》于《四书》之前仍立《论语》、《孟子》二类,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凡说《大学》、《中庸》者皆附于礼类,盖欲以不去饩羊,略存古义。然朱子书行五百载矣,赵岐、何晏以下古籍存者寥寥,元明以来之所解,则皆自四书分出者耳。《明史》并入《四书》,盖循其实,今亦不复强析其名焉。”这里虽未点明《荟要总目》,但实际上也同时否定了《荟要总目》的类目设置。

类目设置的另一个差异是,《初目》《总目》都设置有“乐类”,而《荟要总目》则未设此类。

乐为六艺之一,是古代教育学生的科目。《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乐书被立为儒家经典六经之一。《汉书·武帝纪赞》云:“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颜师古注:“六经,谓《易》、《诗》、《书》、《春秋》、《礼》、《乐》也。”

因为乐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所以“乐”作为目录学著作中的一个类目,设置甚早。早在《汉书·艺文志》中,就有了专门的“乐”类,著录凡六家百六十五篇。班固云:“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简明扼要地说明了“乐”的功用。自此以后的目录书,几乎都设有这一类。《初目》承袭传统,也设置了这一类目,收录有《皇祐新乐图记》《律吕正声》《雅乐发微》《乐经内编》等著作。但《荟要总目》无此类。

《荟要总目》未设“乐”类,可能有多种原因。《荟要》收录图书品种较少,自然各种类目难以面面俱到。也有人认为“乐经”本无其书的。张舜徽先生在《四库提要叙讲疏》之《乐类叙讲疏》中说:古人虽有“六经”之名,而体用各有不同。《易》、《书》、《诗》、《礼》、《春秋》,皆可用文字笔之简策。“惟乐发之自然,以音律为节,不可具于书。故汉武立五经博士,刘向校秘阁图书,并无《乐经》。”又谓:“《汉书·艺文志》叙列六艺,但论乐之源流,而不云有《乐经》,要自有其故矣。”[2]35凡此,均可能是《荟要总目》未设“乐”类的原因。

但我们认为《荟要总目》未设“乐”类,最可能的原因是因为《通志堂经解》也没有这一类。《荟要总目》经部图书以《通志堂经解》为基础,自然也就缺了这一类。我们将《四库全书》乐类所收图书与《荟要》相比较,发现除《御定律吕正义》一种(《荟要》作《御制律吕正义》)外,其他各书《荟要》均未收。而《御制律吕正义》被《荟要》收录在数术类中,与《御制历象考成》、《御制数理精蕴》并列,可见《荟要》对此书的理解与《四库全书》并不相同。

二、类目名称的差异

就《初目》、《荟要总目》、《总目》这三种书目来看,史部、子部的部类名称都有不少差异,而经部中只有总解群经这一类目的名称不同,《初目》称“总经解类”,《荟要总目》称“经解类”,《总目》称“五经总义类”。

《初目》“总经解类”这一名目显然来源于成德辑《通志堂经解》。《通志堂经解》分为易、书、诗、春秋、三礼、孝经、论语、孟子、四书、总经解十类。总经解收录唐陆德明《经典释文》三十卷、宋刘敞《公是先生七经小传》三卷、宋郑樵《六经奥论》六卷、元何异孙《十一经问对》五卷、明蒋悌生《五经蠡测》六卷等著作。

不过“总经解”的名称遭到了许多批评。阎若璩《与戴唐器书》云:“新刊经解复阅一过……至‘总经解’三字,不通之至。”(《潜邱札记》卷六)何焯也斥其不通*见《总目·五经总义类叙》,原注云:“语见沈廷芳所刻何焯点校《经解目录》中。”。

《荟要总目》显然注意到了阎若璩、何焯等人的批评,所以尽管《荟要总目》的分类即参照了《通志堂经解》的分类,但“总经解”的名称被改换成了“经解”。《荟要总目》经解类“按语”写道:“‘经解’之称见于《戴记》,而经之有解自汉儒始。顾其时,分门讲授,各有专家,务穷一经。其兼通诸籍者,马、郑诸儒而外,盖不数数觏,故其遗说并附本经以行。《汉·艺文志》、《隋·经籍志》所著录者,可覆按也。唐宋以后,始多博涉诸经者。于是各以其学,荟萃为一家言,而贯串旁通、难于离析者,《旧唐书·志》为别出‘经解’一类。《新唐书》及《宋史》《志》并因之,其体裁当矣。兹亦类其精要,次于诸经后焉。”

经解类“按语”首先说明了“经解”一词最早的出处。其谓“经解”之称见于《戴记》者,即指《小戴礼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礼记》。《经解》为《礼记》中的一篇。孔颖达《礼记正义》卷首《原目》引郑玄《三礼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之得失也。此于别录属通论。”又在卷五十《经解》篇正文疏中说:“《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记者录之以为经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名曰‘经解’也。”简单而说,“经解”就是对六经的分析解说。这是就“经解”的内容而言的。

从《旧唐书·经籍志》开始,“经解”成为部类名称,具有了目录学意义。其后《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等,均在经部设有“经解类”。所以经解类“按语”说:“《旧唐书·志》为别出‘经解’一类。《新唐书》及《宋史》《志》并因之,其体裁当矣。兹亦类其精要,次于诸经后焉。”

《荟要总目》说明了“经解”一词从篇目名称、到泛指对经书的解说、到成为图书类目的演化情况,由此说明自己将类目名称亦定为“经解”,既有文献学依据,也符合“名实相称”的命名规则。

《总目》既没有沿用《初目》的名称,也没有沿用《荟要总目》的名称。实际上《总目》对这两个名称都有批评。其卷首“凡例”云:“兼诂群经者,《唐志》题曰‘经解’,则不见其为群经。朱彝尊《经义考》题曰‘群经’,又不见其为经解。徐乾学通志堂所刻改名曰‘总经解’,何焯又讥其杜撰。”其《五经总义类叙》也说:“徐乾学刻《九经解》,顾湄兼采总集经解之义,名曰‘总经解’。何焯复斥其不通(原注:语见沈廷芳所刻何焯点校《经解目录》中)。”可见《总目》取“五经总义类”这个名称,是经过反复比较的。

然而“五经总义类”这个名称也存在问题,最主要的是“五经”这一名称能不能包涵“群经”的内容。晚清徐时栋《烟屿楼读书志》卷十一《群经总义》批评《总目》以群经解立“五经总义”这一类目时说:“古人总解群经之书,寥寥数部,不能创立专门,故或置《孝经》中,或附《论语》后。至乎后来著作既夥,自不能不别立一类。而此类中所载各书,往往论解多经,断非‘五经’二字可该。即由诸书命名观之,如刘敞《七经小传》、毛居正《六经正误》、岳珂《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何异孙《十一经问对》之属,各自明标数目,此岂能以‘五经’二字统之者乎?”[3]徐时栋的批评实际上用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即根据六经、七经、九经、十一经等书名,即足以说明无法用“五经”二字“统之”。张舜徽先生十分赞同徐时栋的观点,认为“徐氏所言,足以匡《四库总目》立名之失”[2]32。然而余嘉锡先生并不认同徐时栋的看法,认为徐氏所说经有十三部,五经二字不足统该,“则未免刻舟而求剑矣”。“今日群经,虽枚数之至于十三,而立名求其近古,以‘五经’二字统该之,何为不可乎!”[4]

本人认为立名应从其实,并考虑立名时的实际情况。既然《四库全书》编纂之时,九经、十三经等名目已不少见,且社会也普遍认可这些名称,就没有必要再从五经古称,以免产生混乱。所以就《初目》、《荟要总目》、《总目》三书所列这一类目的名称看,我们认为还是“经解类”这一名称较为妥帖。

然而还有疑问。吴长元《宸垣识略》卷五云:乾隆三十八年开四库全书馆,诏征天下遗书,“分存书、存目二项,纂辑提要,以该一书大旨。按期轮进书之佳者,皆蒙御制题词,以冠简首。其四部条目,与前代稍异。经部十类,曰易,曰书,曰诗,曰礼,曰春秋,曰乐,曰孝经,曰四书,曰总经解,曰小学。”[6]清余金《熙朝新语》卷十三(清嘉庆二十三年刻本)、清沈兆沄《篷窗附录》卷上(清咸丰刻本)所记与《宸垣识略》同,其文即录自该书。

吴长元生卒年不详。其书为清乾隆池北草堂刻本,卷首有邵晋涵序。书中记事最迟者为乾隆五十年,如卷二云:“乾隆五十年,皇上复举行旷典与宴人数视昔加倍。”又卷六云:“乾隆五十年,建璧雍宫于集贤门内。”是成书当在此前后。以上这段文字不知作于什么时候,而从其所说经部类别名“总经解”来看,似乎并不知道在《四库全书》及《总目》中都已不再用这个名称。

三、类目顺序的差异

我们从上列表中可以看到,《初目》与《总目》的类目顺序完全一致,而《荟要总目》则与之有所不同。这种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礼类与春秋类的顺序不同,一是经解类与四书类的顺序不同。

在我国古代的主流图书分类体系中,经部图书通常分为六经、总经解、孝经、小学等类目。六经的顺序,自《汉书·艺文志》以下,如《七录》《隋书·经籍志》新旧《唐志》《郡斋读书志》、《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等,都是按易、书、诗、礼、乐、春秋这个顺序排列的。《直斋书录解题》虽然将“经总类”作为经部第一类目,但其下列六经,其顺序仍与传统的顺序相一致。所以《初目》《总目》中,易、书、诗、礼、春秋的这个顺序,是与传统顺序完全一致的。

六经中《初目》、《总目》与传统的顺序不相一致的,只有乐类。在《汉书·艺文志》以下的传统的经部类目顺序中,乐类通常排在第五位,即在礼类之后、春秋类之前。《初目》、《总目》改变了这一顺序,排在小学类之前,其原因可能如上所说,是四库馆臣认为“乐经”本无其书,而现存乐类图书其地位无法与易、书、诗、礼、春秋“五经”相提并论。《总目》卷三十八《经部乐类叙》云:“他书均不云有乐经。”又云:“大抵乐之纲目具于礼,其歌词具于诗,其铿锵鼓舞则传在伶官。汉初制氏所记,盖其遗谱,非别有一经为圣人手定也。特以宣豫导和,感神人而通天地,厥用至大,厥义至精,故尊其教,得配于经。”是直将乐书看作是五经的附庸。所以《初目》、《总目》均直降其位次在经部倒数第二位,仅在小学类之前。

《荟要总目》未设乐类,可置而勿论,而在五经的排序中,将春秋类与礼类互换,则与传统不同,也与《初目》、《总目》不同。这种排序方法,与上述自《汉书·艺文志》以下的传统的目录著作顺序迥异,是一种非常少见的顺序。就笔者所见,仅是《通志堂经解》为这种排列。这也再次说明《荟要》经部就是依据《通志堂经解》编排的。

《荟要总目》与《初目》、《总目》类目顺序的差异的另一个地方是总经解类(经解类、五经总义类)与四书类(包括《荟要总目》中的论语类、孟子类)排列顺序的差异。《汉书·艺文志》未设“总经解类”这样类似的名目,而将具有“经总论”[5]性质的《五经杂议》等著作附置于孝经类之后。《隋书·经籍志》,则把类似的著作附置于论语类之后。

《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中,解说群经的图书虽未能独立设置成类,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都附置于经部除小学类之外的最后一类中。《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共分九类,《五经杂议》等著作附置于第八类孝经类之后(第九类是小学)。《隋书·经籍志》经部共分十类,五经总义等著作附置于第八类论语类之后(第九类是谶纬、第十类是小学)。谶纬是依附于经书的著作,小学是通经的工具,本身都不是经书(小学类中的《尔雅》除外)。所以《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都将总解群经的著作置于各类经书之最后。

其后《旧唐书·经籍志》经部始设经解一类,位置在六经、孝经、论语、谶纬之后,名列第十位,其后为诂训、小学两类。《新唐书·艺文志》以下的史志书目,也都设有这一类。尽管名称有不同,但位置大多在小学类,或谶纬、小学类之前。

这说明,总解群经的著作在经部著作中的位置基本是稳定的。这也符合这类著作的实际内容。所以《荟要总目》将经解类立于经部图书最后,仅在小学类之前,虽是受了《通志堂经解》的影响,但也反映了经部类目设置的历史状况。而《初目》、《总目》将其前置于四书类之前,虽有自己的考虑,但与传统的顺序不相符合,而且从图书内容看,也未必恰当。今天所编古籍总目,如《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总目》等,都将其排列在经部图书最后、小学类之前,这也说明就部类顺序而言,《荟要总目》的做法更符合实际。

以上比较了三种四库书目经部类目的差异。不过尽管有这些差异,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初目》与《总目》十分接近,类目中除有“总经解类”与“五经总义类”这个名称上的区别外,其余完全相同。《荟要总目》与《初目》及《总目》则差异较大,这反映了四库图书分类在不断进行调整的情况。此外《初目》、《总目》与《荟要总目》在类目设置等方面各有自己的长处,作为古代最重要的目录学著作、且编纂完成时间也最后的《四库全书总目》,未能充分吸收《荟要总目》的成果,是令人费解的。

参考文献:

[1] 张宗友.《经义考》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8:119.

[2]张舜徽.四库提要叙讲疏[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3]徐时栋.烟屿楼读书志·卷十一[M].民国十七年铅印本.

[4]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55-56.

[5]王先谦.汉书补注·艺文志第十[O].清光绪刻本.

[6]吴长元.宸垣识略卷五[O].清乾隆池北草堂刻本.

责任编校:徐希军

中图分类号:G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6)02-0069-05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2.015

作者简介:江庆柏,男,江苏宜兴人,南京师范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四库全书荟要》研究”(12BZW04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库提要汇辑汇校考”(15ZDB075)。

收稿日期:2014-06-29;修回日期:2016-04-03

网络出版时间:2016-04-26 14:54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60426.1454.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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