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家鲁迅

2016-05-21 10:27刘仲敬
东西南北 2016年9期
关键词:日记鲁迅革命

刘仲敬

他如果没有投身文坛,从事其它经营活动,大概也会发财致富的。

鲁迅给研究者提供了最大的便利,世界上很少有像他这样擅长记账的人。他有记事的习惯,留下了篇幅巨大的日记。他的日记几乎没有自我,更缺乏文学修辞的内容,几乎完全由流水账组成,绝少忽略哪怕是微不足道的金钱交易。如果说这些记录出自绍兴师爷或徽州朝奉之手,大概比说成著名文学家日记更令人信服。

然而,矛盾仅仅存在于表面。鲁迅作为文坛大佬的地位和形象,恰好是在他基本停止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以后,通过高明的策划和交易塑造的。鲁迅塑造工程虽然不是鲁迅一个人所能胜任,但也少不了他个人的配合和操作。他在这些活动中体现出的性格,完全不像无产阶级的朋友、不善理财的文人、资产阶级社会的失败者,倒像一位精明强干的外交家和企业家。

纠结的自身

如果你接触三十五岁以前的鲁迅,几乎不可能将此人想象成思想家、启蒙者、挑战者。东京的革命党和留学生鄙视他,不亚于马克思鄙视一心求田问舍、想做枢密顾问的资产阶级庸人。他如果满足于安心做见风使舵的投机者和观潮派,无声无息地躲在安全的角落里倒也罢了。这种人实在太多了,自我陶醉的革命者多半不会有兴趣理他。

问题在于他不仅不肯参加冒险活动,还不肯放过嘲讽激烈分子智商的爱好,因此非常遭人讨厌。鉴湖女侠秋瑾有一次竟然当众拔出东洋刀,痛骂鲁迅是满人的走狗。鲁迅这才明智地闭嘴,因为他是旧式大家庭的忠实信徒,作为孝顺儿子和好兄长,不能跟世家子弟或亡命之徒比血气之勇。他为三十六块银圆的公费学医,生活极其俭朴。省下的钱不是用来补偿含辛茹苦多年的寡母,就是用来资助弟弟周作人成家立业。他在自己和自己的妻子身上花钱甚少,抽烟都只肯买最廉价的“强盗牌”。

从儒家伦理的角度看,“打倒孔家店”的未来领袖堪称道德楷模。当然,部分原因在于他从来不喜欢包办的妻子朱安。任何洞明人情世故的观察者都能看出,这种生活方式的实践者是做不了优秀反贼的。古训“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可不是一句虚伪的说教,但也绝不像天真的门徒想象的那样高尚,而是一种包含了近乎老练绑匪操纵艺术的实用理性。

秋瑾属于那种有条件超越生存压力的幸运儿,一心追求马斯洛意义上的高峰体验。鲁迅作为以精明著称的绍兴人,按说本应明白不该跟女侠斗嘴。他从小就清楚世界的残酷,习惯戴着脚镣走路,一举一动不是“因为母亲和几个别的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就是“因为起孟(周作人)将结婚,从此费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谋事”。他和同乡蔡元培、许寿裳交流,总是恳请后者为他谋稻粱,仿佛《围城》里面的方鸿渐对待赵辛楣,相反的情况简直找不出来。

问题在于,鲁迅毕竟是个知识分子。一来你想让知识分子错过证明自己比别人聪明的机会,恐怕比说服女人承认闺蜜比自己美貌更不容易。二来鲁迅那种解构性的智力很难不给自己造成内伤,不断积累的自我厌恶需要寻找释放的渠道。总之,他需要证明:怯懦不是因为我比你差,而是因为我比你强。文学创作给他提供了感情炼金术,可以将自我厌恶感转移到小说人物当中。

粗心的读者往往误以为反面人物源于作家在生活中的敌人,其实恰好相反。小说人物范爱农既怯懦又装逼,引起了主人公及其小伙伴的愤怒。“我”和“我”的朋友本来以为,满人就是最大的敌人,现在觉得满人还在其次,范爱农才是最可恶的人。第一人称容易增加读者的幻觉,以为“我”就是作者本人。其实,文学是生活左右颠倒的镜像。“我”是秋瑾的朋友本来可以得到的前途,“范爱农”则是鲁迅本人如果没有家庭责任感就很可能落到的下场。

大多数人都难以改变自己青少年时期养成的习惯模式,鲁迅也不例外。他参加广州的国民革命和上海租界的红色革命时,沿袭了东京排满革命的老办法。他在中山大学,喜欢劝告慕名而来的革命青年:最好是守在革命的饭锅边好好吃饭,不要把讲给外人听的革命宣传太当回事;远方的陌生人投身革命,无疑是件大好事;身边的熟人非要去前线,那就是犯傻。他运用这种技术,在蒋介石的清党过程中没有受到一根毫毛的损害,但在他的作品当中,吃革命饭的混混比反动派还要可恶得多。

安全式革命

《鲁迅全集》的注释将鲁迅和朱家骅、顾颉刚的私人恩怨说成革命者对蒋介石集团的谴责。其实,1927年事件后,蔡元培和李石曾获得了蒋介石的信任,此后长期主管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文化经费分配。鲁迅非但没有像周作人一样,谴责他们丧失了知识分子应有的人道主义,反而在1928年以后的几年,非常密集地向这两位大佬干禄。鲁迅当时的目标是中央研究院,因为蔡元培刚刚推荐胡适和顾颉刚为院士。他未能如愿以偿,只得到了每年三百大洋的特约著述员闲差。他和许广平依靠这笔钱,搬进了上海租界的洋房。

鲁迅在这个一生的最后阶段,重复了安全革命的模式。用他自己对李立三的话说,他习惯于躲在装甲后面打仗。《三国演义》推崇的赤膊上阵,在他看来近乎愚蠢。他的挡箭牌包括三层:皇家海军保护的租界秩序,内山书店名号代表的日本关系网,共产国际的革命作家联盟中国支部和文化工作委员会(潘汉年任书记)。国民党反动派面对三者当中的任何一个,都无可奈何。

鲁迅在此期间,将主要的谴责和嘲讽对象转向咖啡馆革命家。这些人依靠资产阶级法律的保护,安全地颂扬无产阶级革命。这些漫画式的杂文无疑适用于郭沫若和成仿吾,但无疑更适合鲁迅自己。鲁迅随着创作力的衰退和开支的膨胀,对他们的依赖与日俱增。他同时供养北京和上海的两个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鲁迅日记》表明,他每月付给北平的母亲和发妻一百五十银圆。鲁迅和许广平在大陆新村租下的三层楼开销更大,房租就需要四十五两银子。他们还养了两个女仆,在人工价格仅次于纽约的上海非常引人瞩目。

为人的精明

鲁迅为人的精明,在他和北新书局的关系上,表现得格外明显。文人不擅经营,似乎是正常现象。即使畅销书作家,都不见得懂得怎样利用自己的优势。郁达夫和吴稚晖在这方面都是显例。民国又是一个法律不太健全、版权法尤其不健全的时代。文人的抄袭和文化商人的侵权,简直像男人的三妻四妾和喜新厌旧一样司空见惯,顶多具备充当报纸花边新闻的资格。鲁迅在这方面,又是一个罕见的例外。他运用资产阶级法律牟取利益的能力,明显高于他嘲讽的郭沫若。郭沫若虽然也是文化工作委员会内定的塑造样板,但经营能力没有超出旧式文人的水准,没过几年就落到完全依靠组织的地步。鲁迅不是这种人。他很早就实现了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因此能够坚持“同路人”的身份和议价能力。

《鲁迅日记》留下了相当完整的账单:1931年共收入8909圆,平均每月742圆;1932年共收入4788圆,平均每月399圆;1933年共收入10300圆,平均每月858圆……1936年1-10月(实际上因鲁迅病危,只能算8个月),共计收入2575圆,平均每月321圆。

鲁迅的成功,跟他的粉丝李小峰是分不开的。李小峰主持北新书局,是20世纪30年代出版界的风云人物。鲁迅是北新书局的主要品牌,知名度和形象包装都离不开李小峰的努力。在此期间,《鲁迅日记》最常见的记录就是:“某月某日小峰来交(或:得小峰信并)版税泉及编辑费若干银圆。”两人的关系无疑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即使如此也没有妨碍他们为版税分割问题打官司。尤其难得的是,两人解决纠纷以后仍然能够通力合作。旧式文人的任性很容易把这些利益纠葛转化成针对人格和道德的攻击,导致不可挽回的决裂。律师杨铿依据《著作权施行细则》,迫使书局同意在十一个月内偿还拖欠的版税。鲁迅总共追回了一万八千多元,付给杨律师两千元为酬劳。

鲁迅的做法表明,他的企业家性格凌驾于文人性格之上。成功人士的成功有许多因素,但性格和环境的高匹配度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从《鲁迅日记》处理事务的方式和斤斤计较的作风看,他如果没有投身文坛,从事其它经营活动,大概也会发财致富的。

(赵伟荐自《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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