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招生专业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确保具有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热评】@ddmo200:如果真正能够贯彻下去,各地都能严格执行这一规定,肯定会对改善目前教育的一些乱象有帮助。但说实话,对地方的执行情况担忧啊,尤其是在三四线城市,人情的力量太大了,极容易导致不公平现象。(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