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计 欲擒故纵

2016-05-18 09:17漆雕醒
最推理 2016年3期

漆雕醒

1

常天猫着腰,小心翼翼地从一棵两人抱的榕树后探出了头,朝二十米外的那座小木屋看了一眼,借着还算明亮的月光,周围的形势清清楚楚地落在视线里:木屋前是一小块平地,木屋后是一大片湖,与来自山顶的溪流相连,七月,山里雪水化得很快,哗哗哗的溪流声把虫鸣声都掩盖了,木屋门外站着两个穿黑色布衣布裤的男子,其中一人背着一把汉阳造步枪,木屋的门朝南,只有一扇窗户开在房子的东侧,木屋里正传出一个男人凄厉的惨叫声,叫声时断时续,听起来似乎正在遭受某种酷刑。

常天跟埋伏在周围的十个手下做了个手势,枪法最好的谭启明按照计划立刻开了枪,站在门口的两个守卫应声倒下,一个头部中弹,一个胸部中弹,剩下的人抓紧时机一面大喊一面往前冲。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是警察,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紧交出人质,放下武器出来!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常天便带着人冲到了木屋门口,里面的人也迅速做出了回应——窗户开了,一颗手榴弹扔了出来,轰然爆炸,土地颤抖着,一棵大树倒了下来。对方的目的仅仅在于警告,因此并没有人受伤。

常天不得不立刻改变策略,他没有料到对方竟然有杀伤性如此强大的武器——七日前,一伙外地来上海的绑匪绑架了南市布商林德欣,向其家人勒索一万元,家人接到信便立即报了警。三日前,有水警同事曾与这些绑匪在江边撞上,确认他们都躲在一艘货船里,当时的枪战并不激烈,四个警察攻击七个人,抓了两个,伤了两个,本来是可以全擒的——剩下的五人逃走全因运气太好:当时竟然下起了罕见的冰雹,露天作战的警察不得不寻找地方躲避鸡蛋大小的冰雹,而那五个家伙就跳入江里游走了。

常天觉得蹊跷,短短三天时间,他们是从哪里弄来手榴弹的?也不知对方手里究竟有多少,或许只是虚张声势?

仿佛是为了响应常天心里的疑惑,又一颗手榴弹从木屋里被扔了出来——对方打算顽抗到底。

下属们都在等待常天的命令。

最近司法科的气氛颇有些诡异,有人看上了司法科长骆杨的位置,有取而代之的强烈欲望——对方的来头不小,关系不少,所以骆杨很是戒备,生怕被人抓住了小辫子,这绑架案恰好发生在这时候,闹得人心惶惶,说是危机也是机遇,破不了案,抓不到人,那么这就是一个“办事不力”的话柄,若是能风风光光把案子破了,即便不能完全解除危局,也能争取更多的时间。

骆杨私下里给常天打了招呼,他并不在乎这个商人最后是死是活,他只需要那五个绑匪全部落网。

有了这交代,要对付这帮子困兽也不算困难——只需要一把火,那帮人只要不想被烧死,就得出来。

但那商人林德欣素来为人正直仗义,且是个乐善好施之人,除了常常给灾民捐款捐物外,还办了个义学,请了先生教导因家境贫困而不能读书的邻人子女——

在上海滩这群魔乱舞之地,林德欣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常天虽然从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但要他为了上司的前途就把那人的性命置之不顾,这种事他还是干不不出来。

“你们只需要把人放出来,我保证你们都能安全离开此地!”常天咬了咬牙,又大喊着补充,“我们先退三十米,你们把人放出来,他走十米,我们退十米,要是我们食言,你们随时可以炸死他,怎么样?!”

木屋里的人却仍然沉默着,迟迟没有反应,常天正纳闷着,他的一个下属冯瑞突然跳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扔到了屋顶茅草上,接着又朝着酒葫芦开了几枪,常天想要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茅草屋顶腾地燃了起来——尽管是在潮湿的山林,又临着湖,但烈火仍以势不可挡的威力迅速蔓延着,只怕要不了几分钟,屋顶就会坍塌。

“砰!”屋里传来一声枪响。

常天的心猛地一沉,他们把人质杀了!

他恶狠狠地瞪了冯瑞一眼,骂了一句脏话,抬起右脚将木屋的门踹开,冲了进去。木屋里的人被浓烟呛得乱窜,常天用手枪击毙了两个正在跑动的以及一个刚从窗户跳出去的男子,他的属下们击毙了其他三个人。

众人慌里慌张地把那名绑在椅子上的,头部中弹的人质连人带椅扛出了屋子。几乎是前脚刚出大门,木屋的屋顶便彻底塌了下来。

大家惊魂未定地看着眼前被烈火吞噬的屋子,这之后又发生了三次爆炸,也就是说,对方身上至少还有三个手榴弹。

常天铁青着脸看着被他们抢出来的尸体——身上的衣服被皮鞭抽打成了碎条,米黄色的绸袍上满是血污,但这是一个所有人都不认识的家伙,他根本不是林德欣!

清理现场的工作大概花去了五个小时,包括那名不知身份的人质在内一共是九具尸体,大家的脸色都很难看——很明显,线报有误,这伙人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那帮绑匪,这是另一起案子。

木屋里的尸体基本都被烧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唯一面目完好的,是那个刚跳出窗户便被常天射中的家伙,子弹穿透了他的脾脏,他跑离屋子十来米后才断了气,因此尸体没有被烈火灼伤。

“好像是那金!”一个警士认出了死者,发出了一声惊叫。

他的惊叫声引起了一片吸冷气的声音。

常天严肃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光头,浓眉,扁鼻子,方下巴,左侧头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将上衣脱掉之后,左肩膀上露出一个狼头刺青。

“见鬼!”常天在心里暗骂,同时感到背上冒出了一股冷汗——

那金在上海滩颇有盛名,和他的哥哥那成被人称为“修罗兄弟”,行事狠毒果断,六亲不认,曾经花三天时间灭掉一个小帮派,又花不到三年时间,把一个只有几十人的小船帮扩展为门徒上千的大帮,虽然比不上青红帮势大,却也是个麻烦人物。

一般来说,只要这些人不将把柄主动塞到警方的手心里,警局也不会轻易去动他们,在上海,帮会是维持秩序的重要工具。

常天看着他射出的那颗子弹在尸体上所形成的血洞,他知道他刚刚将自己的人生也打穿了一个洞——他惹上了一个可怕的仇人,只怕骆杨也难以保他了。那成的阴狠狡诈远在那金之上,素来睚眦必报,更何况是杀弟之仇!

有人在庆幸,因为开枪的不是他们,也有人不那么乐观,凡是参与到这件事里的只怕都难逃厄运。

常天咬着牙,他打量着四周,做出了一个决定。

“把这具尸体烧了。”他说道,“就说他逃了。”

2

一回到上海,常天便选了两个稳重沉着的手下,跟着他直接前往那家船帮,装出一番要抓捕落那金的架势,那成自然领着人拦着常天,要后者出示搜捕的公文。

那金既然已经“失踪”,而其他尸体又被烧得面目全非,常天自然没办法证明绑架人质的人就是那家船帮的人,这一点常天自己也心知肚明,他闹上门只是为了迷惑那成,让后者认为他的弟弟仍然健在,给到常天一段缓冲的时间。

常天带着人闹了一阵,最后装作气急败坏地离开,整个过程,双方并没有发生真正意义上的肢体冲突。

看起来,木屋那边发生的事,还没有人汇报给那成。常天稍微松了口气,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自己身边也不会有铁打的忠心,迟早有一天,那成会知道真相,而到了那一天,他和那成,只有一个人会活下来。

常天不准备等到那一天,江湖有江湖的金科玉律:得先机者生,失先机者死。

3

常天站在韩英的宅门之外,掏出鼻烟壶,深吸了一口,药味串到额头,大脑清醒了许多,他一夜没睡,把前一天夜里发生的事情仔仔细细地梳理了一遍,现在可以确定一点:线人阿牛提供假情报就是局,他们中了别人布下的圈套。

韩英是那成的宿敌——两个人都是做船帮起家,那成那金两兄弟刚来上海时,曾做过韩英的打手,后来那成与那英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亲那叶容,后者也是经营船帮生意的,那氏兄弟两人离开韩英时带走了不少客户,后来又屡屡抢夺韩英的生意,因此韩那两家的结怨很深。常天了解到,韩英最近又有一个大客户被那成那金抢走了,气得卧病在床。

常天捏了捏拳头,现在他要去做一件十分卑鄙的事,一件他在二十年后想起来也许会给自己一耳光的事,但是为了他还能有二十年可活,他不得不做。

沾了司法科侦查队长身份的光,常天并没有被门房刁难,很顺利地见到了韩英。韩英确实还病着,脸色蜡黄,咳嗽不断,他的样貌看上去有七十岁,但事实还不到六十,只是眼神仍然是凌厉与精明的,他身边的下属也都还十分畏惧他,一言一行都毕恭毕敬。常天于是微微放了心,他要找一只可以对付狼的狮子成为他的同盟,现在这只老狮子还算合格。

“我人要是在那里,那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惜我人不在那里,没亲眼看见的事,我不能乱说话。”面对常天的问题,韩英的态度十分谨慎,“他们做了什么,自有知道的人知道,常长官是找错人啦。”

“那么韩爷能不能告诉我,谁是知道的人呢?”

韩英连连摇着头:“唉唉,这我也不知道。只怕要叫常长官失望了。”

常天不失望,韩英越是狡猾越合他的心意,他倒真巴不得是被韩英摆了一道。不管是不是韩英,他都决定把对方拉进这个漩涡来,如今的形势,水越浑越好。

在拐弯抹角地说了些废话之后,常天开始进入正题。

“我听说外面的人都在猜测昨晚的事与韩爷有关呢!”常天瞄着韩英的表情,“谁不知道那家兄弟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都说韩爷恨透了他们,我在想,就算这事儿跟韩爷无关,只怕别人也不信。”

韩英不动声色:“那就要劳烦常长官多多费心,还韩某一个清白了。”

“我们警方嘛,自然会尽心尽力,只是别人的嘴,别人的想法,可不是我们左右得了的。”

“那倒也是。”

“韩爷就不担心?”

“担心什么?”

“那成可不是个心胸宽阔的人,我听说那家伙宁可错杀一百,也绝不放过一个的。”

韩英眯缝着眼嘿嘿笑了两声:“常长官怕是有话单独要跟韩某说吧?”

常天心下一松,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韩英让手下人都退出了房间。

“我有个朋友,托我跟韩爷带句话,他对韩爷一向敬重,那家兄弟的所作所为,他早就看不过眼了,很想要替韩爷出口气,要是蒙韩爷不弃,很希望能交个朋友。”

韩英连眉毛也没跳一下:“多谢您的这位朋友的好意啦!我老啦,早就不想斗来斗去的啦,你看上去是个聪明人,领着政府的银子,前途大好,何必来趟这浑水?”

“我若是有的选择,一定按您老人家说的办,谁不喜欢平平安安过日子呢?可是这世界就是这样,你不去招惹别人,不代表别人不来招惹你。”常天的话既是说自己也是提醒韩英,“我不过是个传话人,老爷子既然想过太平日子,那是大大的好事,那就当今日常某什么话都没说过。”

常天站起身来欲走,韩英叫住了他。

“你来找我合作,却连对方是什么人都不肯说,他本人也不出现,这一点诚意都没有,未免太不应该吧?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你们的圈套?”

常天故作神秘地笑了笑:“老爷子,这还真不是诚意的问题,这个人物的身份实在太特殊,再说了,一个名字又能代表什么?您老不妨先考虑着,等过几天,您自然就能看到那个人的诚意。”

韩英大笑:“您的这位朋友,怕是和那家有不小的过节吧?”

常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只要大家心里的目标是一样的,有或者没有,又有什么关系呢?”

走出韩宅之后,常天立刻觉察到自己被跟踪了——完全符合他的推测,他深信那成一定在韩英家里安插了卧底,这才是今天他去见韩英的主要目的。

他的目的只是要让那成知道,有一个神秘的敌人正准备对付他——而这个人才是杀死他弟弟的主谋,事实上,这个人肯定是真实存在的。

4

回到司法科,骆杨立刻把常天叫到办公室,将常天狠狠骂了一顿。前一天夜里的案子,骆杨没有多提,只是让常天先压下来,等到林德欣案了结之后再“视情况而定”。

常天没有半个字提到那金之死,但他怀疑骆杨什么都知道,冯瑞很明显就是骆杨放在他身边的一个“棋子”。

骆杨没有点破这一点,常天也不打算撕掉窗户纸,他们两个人都还需要对方的力量。

常天郁闷地回到办公室,冯瑞很乖觉地找人递上了一张病假条,常天知道这是那家伙为了避开风头,防止常天公报私仇挑刺为难他。

常天站到窗前,俯视三层楼下的马路,熙熙攘攘的车来人往,那些陌生的笑着的面孔,你并不知道哪一天,他们就突然死去,或是成为你的敌人,上海滩上,利益孵化了贪婪,贪婪生下了罪恶,但有的罪恶,仅仅只是因为想要活下去。

他看见远处一座教堂的楼顶,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原来没有宗教信仰也可以成为一件好事,他不必受到双重审判。

常天在办公桌前坐下来,档案科送来了一些关于那家兄弟的资料,这对狡猾的兄弟几乎从不亲自犯案,有七件有底子的命案都只是与他们“有关”,而真正杀人的凶手都不是他们。他们善于挑拨离间,利用帮会之间本来的矛盾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有些人死了,但不知道他们真正死在何人之手。

他焦躁不安地在办公室里踱着步子,找到阿牛传递假情报的人到底是不是韩英呢?

阿牛此时多半已经凶多吉少,即便能找到阿牛,即便可以追查出谁是幕后主谋,这对改变常天的处境一点用都没有,唯一能救他的,只有那成的死,只有那成死了,那些因利益而聚集在一起的乌合之众才会完全散开。

常天继续回忆着前一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有一点十分蹊跷,为什么那金宁可冒险与警方对峙也不放出那个人质?不管人质知道他什么样的秘密,那金都可以一跑了之,为什么那金宁可冒这样的危险呢?

能让一个人舍开性命的,不是情义,就是利益,那金显然不是因为前者。

5

被那金等人所绑架的人质身份很快就有了眉目,此人是那家船帮的一个老客户古畅的手下,名叫邓昌。

古畅今年四十五岁,是那家兄弟的父亲那叶容的结拜弟弟,十分精明的一个商人。这个古畅手下专有一帮人替他打探各种各样的消息,不管是布匹、药品、建材还是房地产股票,什么赚钱做什么,一有风险便立刻转向,做生意于他只是赚钱的手段,并非一项事业。

邓昌便是为古畅打听消息的其中一个手下,他是武汉人,由于读过几年书,又精通多地方言,因此常被古畅派到外地执行任务,常天派人给古畅送了信,后者叫了三个手下来认尸,大概在一个月前,邓昌被派去了武汉,一直都还没有回去复命。

古畅管理手下有严格的规矩,因此常天不知道邓昌的具体任务是什么,但从他被绑架的时间来看,那金等人定然是不想让邓昌与古畅见面——邓昌的脑子里一定藏着一个与那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大秘密

邓昌的尸体被领走后,常天派人暗中监视古畅的动静,后者去了一趟那家,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便离开了,之后也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给邓昌办了葬礼,又给了邓昌的家属一笔不大不小的安家费,三天之后,又将两船货交给了那家船帮运输,看起来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因为邓昌的死而恶化。

古畅和那家颇有些渊源,那家兄弟的父亲那叶容曾对其有过救命之恩,又在古畅生意低谷的时候给过支助,因此古畅念及旧日之恩,几乎所有的货运都交给那家船帮在负责,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已经是那家兄弟最重要的客户,而且他还在不断推荐介绍客户给那家船帮,可谓是那家的第一号大贵人。

是古畅不想为了一只蝼蚁坏了两家关系,还是邓昌做了什么事让古畅也容不得他?

电话铃响起,常天派出去打听消息的手下汇报,那成还在派人秘密寻找那金的下落,并且出了重金悬赏。到目前为止,当夜参加行动的警士没有一个人被袭击,看起来,那成似乎真的相信了常天的谎话,警局这边也暂时还没有人做内鬼。

6

尸体已经发胀变形了,但仍然可以辨认出他就是被绑架的商人林德欣。

死亡时间大概超过十天,也就是说,在第一次枪战之后,那些劫匪就杀害了林德欣,把后者的尸体装在麻袋里扔进了黄浦江——渔船是在极为偶然的情况下打捞起尸体的,实属万分之一的几率。

这难道就是这个好人行善一生的福报吗?常天长叹,心里一阵难受。如果换做平日,他心甘情愿帮这个好心的商人捉拿凶手报仇雪恨,只可惜现在他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实在没有过多的精力。

常天借着寻找绑匪的理由向骆杨申请到武汉调查,骆杨没有多问就放了行,常天往行李箱里塞了一个假头套和假胡须以及胶水、眼镜等物,等出了家门,先叫黄包车把自己拉到顺兴茶馆。

这家茶馆的老板王顺兴欠他一个大人情,因此他一提出要求,便立刻把他领到后院,常天在王顺兴的房间里乔装改扮完毕,连行李箱一并丢下,从顺兴茶馆的后门出去,大摇大摆地从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的人眼皮子底下走了过去。

他粗略地估算了一下,自从他去见了韩英之后,每天至少有六个人轮流跟踪他,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人确实是来自那家船帮,让常天感到奇怪的是,那成竟然如此沉得住气,直到现在也没有对他动手。

到了武汉,常天先打电话给了武汉警局里的一个老友许东,后者和常天在多年前曾一起受训,许东在上海混得不太理想,得罪了上司,屡遭排挤,便转而去了武汉发展。常天在许东落难时曾帮过他几次,因此两人关系相当不错。

许东到旅馆与常天见了面,常天也不隐瞒,将自己的处境大体说了一遍,许东如今已经是武汉警局的精英之一,很受重视,做事效率很高,花了两天时间便找到了与邓昌有关的线索。

“此人大约在半个月前,去过一个做建材生意的商人家里的生日派对,跟一个叫王雨娜的富商名媛打得火热,为了争风吃醋还跟人打了一架,后来被人劝住了,总算没闹大,”许东说到这里顿了一下,“那天邓昌回到旅馆的时间很晚,差不多是凌晨三点钟了,老板对这件事的印象很深,他还注意到邓昌的鞋底很脏,身上沾了有草屑,所以我很怀疑他在离开生日派对之后曾经被人绑架过,后来对方又放了他。还有,第二天早上,有人把一套新衣服送到了旅馆。你猜猜送衣服的人是谁?”

常天想了想:“跟他打架的那一位?”

许东点点头:“这个人叫姚国俊,我做了调查,他以前受过古畅的恩惠。我估计在舞会后绑架邓昌的人也是姚国俊,在邓昌说出自己是古畅的人之后,这个姚国俊就把人放了,还买了新衣服来道歉。”

“这个人是专门给古畅打听消息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去那个舞会,他在舞会上应该结识了不少人才对。”

许东说道:“这个做建材的商人叫李建华,有一个女儿,名叫李新凤,今年已经二十六了,李健华有心找个青年才俊来做女婿。”

“做他的女婿,可有什么好处吗?”

“当然有了,李新凤长得不难看,又读过大学,家里有钱,李建华在政府里还有几个亲戚,位置都不错,要是有心往这一行发展,联姻是很不错的选择。”

常天低头沉思,邓昌到这样的场合来,总不会是古畅派他来争女婿名额了,多半是为了替古畅来摸摸底,邓昌是武汉人,做这事正是合适。古畅有个儿子,今年二十一岁,他可能想为自己的儿子来选一门亲事?

“那天参加舞会的人,有没有什么人出了事情吗?”常天问道。

许东立刻用赞叹的目光看着常天:“没错,有一个叫那奇的人,在舞会后第十天,也就是上个月10号,被人枪杀了。”

“叫什么名字?”常天瞪大了眼睛。

“姓那名奇。”许东明白常天在惊讶什么

“这是个什么人?”

“是个保镖。”许东说道,“三十六岁。三个月前才被这边一个做古董生意的、叫董晖的商人招了做保镖,身上功夫不错,只是有些好酒,杀他的人躲在他常去喝酒的那条路上打了黑枪。”

“做主子的没人理,保镖倒是被人精心算计。”常天冷笑了一下,“倒是奇怪了。”

“奇怪的还不止这个。”许东说道,“这个古董商的女儿,是姚国俊的未婚妻。”

“那姚国俊还为了别的女子和邓昌打架?”

“花花公子嘛!”许东耸了耸肩膀。

“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常天又问。

“有。这个那奇在死前大概三天曾经受过刀伤。”许东指了指自己的左腰,“伤口虽然不大,但也缝了针,还没完全愈合,你猜猜是谁送他去的医院?”

常天恨不得抱着许东狠狠亲上一口:“邓昌?!”

“那奇死了三天之后,有人找到和那奇一起在董家做保镖的同事,给了两百个大洋,要他们帮着料理那奇的后事,这那奇的葬礼,办得可不寒酸!”许东不慌不忙地又补充了一句,“那奇的邻居说,那奇在来武汉之前,曾经在上海呆过半个月,因为在码头做苦力的时候打伤了人,怕被报复,所以才会来武汉,那奇自己说过,他的亲戚差不多都找不到了,这些年在外面也没交什么朋友,现在只有在家乡还有个一起长大的女人,等他赚够了钱,就准备回去娶她。”

7

那奇在遭遇第一次刺杀之后并没有报警,根据许东的调查,那奇的邻居和同事都不知道他在死前曾经受过伤,分明是那奇刻意隐瞒了这一点。

他遭遇刺杀是否与他之前在上海的经历有关呢?这段经历是否与那家兄弟有关呢?令人头疼的是,上海大大小小的码头,每天没有一百次也有八十次打架事件,根本不可能确认那奇是在哪里伤了什么人。

邓昌为什么要救那奇?这是否就是邓昌被杀的原因呢?邓昌到了武汉,与姚国俊不打不相识,在那之后,姚国俊还请邓昌吃过两次饭,邓昌也许见到过姚国俊的未婚妻董美玲,既然那奇是董家的保镖,那么邓昌或许也与他因此而认识。邓昌既然是古畅的下属,对那家船帮里的人也不会陌生,是否是那家船帮的人在第一次刺杀那奇的时候被邓昌给认了出来呢?是否是邓昌通过那奇知道了一个与那家兄弟有关的秘密,因此那家兄弟要杀死邓昌灭口?

但邓昌作为古畅的下属,而且他是个聪明人,为什么要选择与那氏兄弟作对?

常天走进归元寺的罗汉堂,五百罗汉形态各异的或坐或站,似乎个个都在与他对视。归元寺的香火很旺,和大部分寺庙一样,人们都相信这里的菩萨有求必应。常天在寺庙里转了几圈,没有跪拜——他从不相信烧几炷香,磕几个头就能心想事成,他从没见过这样便宜的事情。

寺庙里有邓昌的捐款记录,这里应该就是邓昌被绑架前最后去的地方。上个月10号早上,他跟旅店老板说了要去归元寺上香便再没有回来,那帮人应该是在邓昌离开寺庙后动的手,和刺杀那奇刚好是同一天。幸好老板是个老实人,把邓昌留在房间里的行李都整理好,另放了地方,许东带着人去问时,便悉数都交了出来。行李箱里除了换洗衣物之外,还有几盒包装好的礼物,里面有人参和珠宝,价值不菲,估计是古畅让邓昌给什么人带的礼物,除此之外,还有一张火车票,目的地是广州,时间定在12号下午——那奇恰好是广州人。

大街上的人流量并不比上海少,只是没有了光彩斑斓的百货公司与性感妖冶的上海女人,这里的繁华看上去未免寒酸了些。除了食物杂货之外,街上的小摊子多半是算命摊、书画摊以及落魄文人开的代写书信摊——生意还相当不错,背井离乡的人越来越多,书信是他们与家里唯一的连线。

常天拿着那奇的照片在古董商董晖周围的代写摊子一个个询问,由于照片是许东从命案档案里找来的,这大大增加了辨认难度,幸而其中一个代写先生对那奇寄信的对象名字印象颇深,虽然记不清书信的内容,却还大概能回忆起信是寄给一名叫楚在水的女子,地址是广州一个叫楚家村的地方。

8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楚在水,能取出这样名字的家庭,多半有些书香气,常天在广州花去五天时间,终于找到了楚家村。

楚家村里,确确实实住着一位名叫楚在水的年轻寡妇,楚在水的父亲楚上善是一名私塾先生,在楚在水年幼时便已去世,楚在水还有个哥哥楚一飞,少年失学,为了生计在酒铺里做了几年学徒,最后受不了打骂,独自一人去了上海闯荡,五年前传来死讯,据说是遭了海难,尸体也没办法还乡,只是此后每年有人不定期地给楚在水送来银钱。村民们只见过这个人一次,据说是黑黑壮壮,圆头圆脑的一个青年男子,姓郑,在上海工作,曾受过楚一飞的救命之恩,遵照死者的遗愿,代为照顾其唯一的亲人。

楚在水十八岁时经人介绍嫁了个农户,三年前丈夫因与人斗殴而死,今年二十四岁的楚在水靠着做些绣品养活自己和幼子。在打听楚在水时,那奇这个名字被村民们频频提起,那奇与楚家原本是邻居,楚父死后,便是那家一直在照顾楚家的两个孩子,那奇比楚一飞大两岁,每每楚一飞受了欺负,都是那奇帮着他出头。那家在十年前举家迁徙离开楚家村,那奇大概是两年前一个人回到村里的,据说是遇到了些变故,那奇的父母都过世了,那奇常常出入楚在水家,还不时出钱出力帮衬后者,但那奇在村里呆了不到一年就离开了,此后常托人送来书信和银钱。

常天的心狠揪着,楚家的门紧锁着——村民们给出的信息是一周以前楚在水家里突然来了几个阔亲戚,当天就把楚在水和她的儿子给接走了,据说是去了上海。

按照村民的形容,那一行大概有五六人,男三人,女三人,都是衣着光鲜,出手大方,村里去看热闹的人,大多得了红包,因此人人都羡慕楚在水的好运气。

常天和众人的看法正相反。当他趁夜翻墙进入楚家之后,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楚在水的卧房小桌上放着一件绣了一半的牡丹花夹袄,衣箱里的衣物叠得整整齐齐,箱子里还有两只银镯子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子和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女子相貌清秀,多半就是楚在水本人。让常天感到意外的是,他还发现了一些上海最近两个月才开始时兴的女式新款丝巾,送出这些东西的,多半是那个要报答楚一飞救命之恩的男子。

除此之外,箱子里还有一副象牙镇纸和两卷画,估计是其父的遗物。常天找到了一个小包,包里有大概二十个大洋。不管亲戚如何阔绰,钱和紧要的东西都应该带在身上,不至于就这样随便扔在家里。

在堂屋里放着几个礼盒和礼篮,礼篮里装着水果,礼盒里装着劣质的丝绸布料,只是用来装样子和充场面的。

他们来得太突然,离开得也实在太匆忙了,但人们素来不太会提防有钱人——谁会想到这样阔绰的人竟然会绑架楚在水呢?

那奇应当不会把关系重大的机密告诉楚在水,但如果是这样,邓昌为什么如此急切地买了去广州的车票,而那帮人又为什么绑架了楚在水呢?

小村子里的人都睡得很早,常天翻墙出入楚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常天仍然决定走小路离开楚家村。这条小路需要穿过一片小树林,幸运的是月色很亮,因此并不难行。

走进树林五分钟后,常天便发现自己的身后有了一个跟踪者。

对方竭力隐藏自己,功夫也还不错,但对于像常天这样早就练就了一双耳听八方本事的老江湖来说,简直跟走在他眼皮子底下没有任何分别。

这个时候对他感兴趣的人,说不定和楚在水被绑架一事有关。

常天不动声色,一面将右手伸进衣兜,借着拿鼻烟壶作掩护,掏出了一把小刀片藏进手心——飞刀的本事是他刚进警界时跟一个练家子学的,那时候的警察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不少为生活所迫的江湖人物也都当了警察,其中不乏高手。

常天紧走几步,进入林子的深处,装作迷路,狠狠地绕了几个圈,然后找了块隐蔽的芦苇丛躲了起来,跟踪者跟着常天晕头晕脑走了一阵却弄丢了对方的踪迹,果然懊恼不已地从暗处走了出来,常天借着月色打量此人:大约二十四五岁上下,深蓝色的布衣布裤,寸头,膀大腰圆,鹰钩鼻子一字眉,皮肤白且细腻,和本地人黄黑粗糙的肤色形成鲜明对比,手指关节有些肿大变形,看来做过不短时间的苦力。

常天毫不犹豫地将飞刀扔向对方的小腿,后者没料到会有偷袭,吃痛扑倒在地,常天抓住时机奔过去,在后者拔出枪之前,狠狠地给了他一顿狠踹,又将对方的布衣撕破做成绳子,将其绑了起来。

对方很是抗打,半个字不说,一副誓死忠心为主的模样,常天看见他身上有数道刀疤,手心里也有刀茧和枪茧,应该是帮会中人。不管任何帮会,几乎都有一条相同的帮规:叛帮者一律死刑,有的要受三刀六眼的酷刑,有的甚至得下油锅,做叛徒的代价太高,要想从这种人嘴里挖出东西来的可能性极低。

“你可叫我犯了难啦!”常天把从男子身上搜出的勃朗宁对准了后者的太阳穴,“放了你吧,你一定记我的仇,搞不好哪天就要打我的黑枪,杀了你吧,你又没把我怎么样,你说说,你要是我,你怎么做?”

男子眼中露出一丝惧色,但还是咬住牙保持沉默。

“嘿!”常天突然转过头,朝着树林的南边大喊起来,“那边儿藏着的!戏看够了就出来吧!”

男子瞪大了眼望着常天的方向,除了一丛丛旱芦苇晃动的影子之外,什么也看不清,他狐疑地皱了皱眉头。常天冷着脸,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那个方向砸了过去,石头击中了一棵小树的树干,滚进了草丛,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虫鸣音倒似乎越来越大了。

“就这点儿胆子也出来混江湖?”常天骂道,“找错地方了吧?池塘里有的是缩头乌龟!”

常天用一块布塞进了男子的嘴里,在原地坐了一会儿,但芦苇丛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常天不耐烦地冷哼了一声,站起来往树林里走去。男子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了一片芦苇丛中,大概三分钟后,芦苇丛里传出了一声枪响和一个男子的惨叫声,此后就再没了动静。

一刻钟过去了,两刻钟过去了,男子焦躁不安地挣扎起来,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终于从绳索里脱身出来。他瘸着腿走进芦苇丛,很快就在地上发现了一摊血迹,而附近的草丛有被压扁的迹象,似乎有人体被拖行过,地上还有一片被石头刮下来的黑色服布料——常天穿的正是黑衣。

男子没有做更多的停留,转身一瘸一拐地跑出了芦苇丛。

9

常天蹲在小巷口,探头望着二十米之外的那一座宅院,心中暗暗得意,那家伙骨头挺硬,但智商却太软——所谓芦苇丛里的“偷窥者”,完全是他虚构出来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一个走开的理由,好让那家伙有机会逃走。他伪造了自己被袭击的现场,地上的血迹属于一只倒霉的野兔,他开枪击中它之后便故意惨叫,又脱下外衣包了石头在地上拖行,幸好草很深,根本无法看到脚印,掩盖了独角戏的重大破绽。

做完这一切之后,常天便迅速赶到小树林的出口——他料定那家伙不敢往村子那边走,果然,那家伙在一个小时之后便进入了他的视野,常天便一路跟着他到了镇上的这座宅子。

没想到对方竟然有固定的落脚点,而且参与行动的人数不少。他等到凌晨四点,门口的两个守卫换了一次班,后门也有两个守卫,到凌晨五点半的时候,有人挑着新鲜的肉菜担子从后门进去了,半个小时之后,又挑着空担子出来。

到了下午两点,一个女仆出了门,到药铺里买了几味中药,常天花钱买通了药铺的伙计,却惊讶地发现那药并不是治外伤的,而是专给幼儿吃的止咳药。

10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敲一声锣来,肚皮圆圆,敲两声锣来,月儿圆圆,敲三声锣来,猜一猜,什么圆圆?”

敲锣大喊的是一个乞丐,头上戴着黄花绿草编成的花环,看不出颜色的上衣破成柳条,两条裤腿破成了四片,露出瘦得柴火棒似的小腿来。

“什么圆圆?”

“你猜?”

“脑袋圆圆?”

常天满意地看着人们渐渐围住了乞丐,现在才晚上六点过,小镇上的人还没有全睡。词穷之后,乞丐开始故弄玄虚,装疯卖傻,不出常天的预料,守卫们果然焦躁起来,最后忍无可忍地派出一人去驱赶乞丐,为了常天承诺的十元大洋的赏钱,乞丐完全拿出了鸟为食亡的架势,搂着守卫狠狠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守卫又惊又怒,于是另一个守卫也不得不跑去帮忙,把抱着守卫不撒手的乞丐从自己的同伴身上撕下来。

常天当然不会错过这难得的机会,趁乱翻墙进了院子。

按照一般人的惯性思维,深夜才是潜入的最佳时机,但事实上晚饭时才是最合适的,天没有全黑,人们也都还在忙碌着,会给人安全的幻觉。

常天避开最为忙碌的厨房,直接进了一间佣人房,等到戌时,才找机会又溜了出来,他的目标很明确——东厢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守卫和一个女仆,厢房里不时传出孩童的咳嗽声和哭声,常天绕到后窗,发现并没有人看守,通过窗缝隙可见屋里有一年轻女子和一个三岁左右的男童,女子正在给男童喂药,两人相貌与他在楚家发现的照片上大体一致。

常天皱了皱眉,这屋里的陈设器皿十分考究,女子身上也穿着上等丝绸定制的旗袍,屋子正中的圆桌上放着糕点水果,可见得女子与幼童颇受优待。

这倒是奇怪了,一点未见要杀人灭口的征兆,完全不像江湖中人的做派,即便确认了楚在水并不知情,也不至于奉若上宾吧?常天计算过,整个宅子里差不多有八九人,这么大的阵势,仅仅只是为了软禁一个女子吗?

常天正纳闷着,一个女仆敲门进了屋子,朝着楚在水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将手里端着的碗放到桌上。

“厨房里炖了银耳川贝雪梨羹,最是滋阴养肺的,这东西甜,孩子也喜欢吃呢。”

楚在水冷冷地看着女仆:“少来这些没用的,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放我们走?”

女仆不回答,低着头又行了一礼,转身走出房门。

楚在水忧心忡忡地来回走了几步,走到圆桌前,把那一碗羹汤直接砸到了地上,幼童受了惊,大哭了起来。

于是房门立刻又开了,守卫和女仆都走了进来,女仆的手里拿着扫帚,显然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她一言不发地将碎片扫进撮箕,又跟守卫退了出去。

11

骆家树,死于民国二十年三月四日;

陈奎,死于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七日;

宋北风,死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那氏兄弟是在民国二十年一月离开韩家船帮的,骆家树与宋北风都是韩英的联盟,陈奎则是那家船帮的客户,但有传言说陈奎与韩英有很深的私怨,而宋北风却有嫌疑背着韩英做了些吃里爬外的勾当。

这三个人都是被暗杀的,骆家树之死一度怀疑与那氏兄弟有关,前者是韩英的左膀右臂,也是韩家船帮候选的接班人之一,只是缺少证据,警察并不能因此而逮捕那氏兄弟。同样,陈奎与宋北风的死也曾经一度将韩英列为重点嫌疑,但是也没有足够的证据。

常天将几桩案子的档案仔仔细细研究了一遍,又发现了另一个共同点:三个人都是在极为隐秘的私人地点被袭击的,死前都曾经对身边人隐瞒行踪,换句话说,这三个人都极有可能死于出卖和背叛。是因为那家和韩家都把棋子安插到了对方最核心的地方吗?

熬了几个通宵,常天颇有些困倦,他趴在桌子上睡了两个小时,噩梦不断,总见到那成凶神恶煞地拿着刀追杀他,梦里的他像个懦夫一样不停地逃命,他逃到江边,上了一艘船,发现船底却是漏的,一双手从水里伸出来,抓住船舷不停地摇晃,常天跌进水里,却发现把他摇进水里的人竟然是那奇,那奇张开大口,一脸狰狞地朝他喊道:“你把我给忘了吗?!”

常天吓得惊醒过来,属下谭启明却带来一个好消息:杀死林德欣的那帮匪徒有眉目了,这伙亡命徒刚跟人买了军火,竟然还想在风口浪尖再干一票,这一次他们看上的是一批准备走私的珠宝。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常天喃喃道,“你相信这个吗?”

谭启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他不信报应,但是他熟悉这位上司的表情,每次后者双目里闪出异样光泽的时候,就说明他有了足够的胜算。

12

“前阵子我跟韩爷说的事,不知您老人家考虑得怎么样了?”

常天一面跟韩英说着话,一面用眼角瞟了瞟周围,书房里并没有安置屏风,也没有与其他房间相连,可以确认除了他与韩英之外,再无他人。

现在他已经确认,他就是绑架楚在水的主谋,这个楚在水的身份十分特殊,且比那奇重要得多。

韩英的态度和前一次相比也有了缓和变化,他揉了揉太阳穴,慢条斯理地问道:“你那朋友所说的诚意,是指那金吧?究竟是逃了,还是死了?”

“还真不是。我那朋友的目标只有一个人,就是那成,至于那金如何,他是没兴趣的。我那朋友,更有兴趣的是和韩爷交朋友。”常天皮笑肉不笑,将一张纸条递给了韩英,“这上面写着时间地点,韩爷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场好戏。”

韩英把纸条打开瞄了一眼:“最近身子骨不太舒服,就不出门了,还好耳朵算是好使的,能听戏就很知足了。”

常天走进蓝雅茶园,找了个位子坐下来,为了防止被人认出,他又一次乔装改扮成了老头儿,穿着长衫,手心里转着核桃球,花白的胡子头发,弓着腰,哈着背,就连几个手下也没能一眼把他认出。

最近蓝雅茶园子里来了个新的京剧班子,唱贵妃醉酒的花旦人俊戏好,可谓是一夜就红遍了上海滩,那成也是个爱看戏的,根据线报,最近半个月,他几乎天天来捧场。

蓝雅茶园,晚八点。

这就是常天给韩英纸条上所写的内容。

“到处都有那家帮的人,”同样改了装扮的谭启明领着几个弟兄在周围打探了一圈儿,回来便跟常天附耳,“这园子里起码有三十个,前门后门都有埋伏,这哪里是来看戏的,简直是要包饺子呢!”

常天用眼角余光瞄了瞄二楼包厢里的那成,眼神倒是朝着戏台子,但明显心不在焉,只是不知耳朵里可听进去了半句戏词?

“这可真是出好戏呢!”常天冷笑。

13

常天紧张地看着往前走来的人影。

这是一个赌局,他赌赢了。

和他在信中要求的一样,那成只带来两个随从,每个随从的手里都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皮箱,常天望着他们的身后——眼睛看得见的从来不会是真相的全部。

“劝你不要耍花招,如果我出事了,你的秘密可就保不住了。”常天说完这句话才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

那成吃惊地看着他——这一次常天没有改装,他穿着警服。

“原来是你!”那成狠狠地咬了咬牙:,“很好!”

“你现在应该放心了,”常天不紧不慢地说道,“看到我就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早该杀了你。”那成不掩饰自己的憎恨,“ 我怎么知道你收了钱会不会说话算数?我怎么知道你不是个无底洞?”

“你只能赌。”常天耸了耸肩膀,“我也是在赌,大家都一样。”

那成点了点头,嘱咐两个手下把皮箱递给常天。

常天在皮箱上拍了拍,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知道你在哪里露出的破绽吗?”

“哪里?”那成问道。

“是那奇。”常天说道,“你不该送钱让人操办那奇的葬礼的。”

那成的脸上闪过一丝怅然,他没有说话。

“你始终还是放不下对那奇的愧疚,毕竟他曾经是你最好的朋友,那金为了保住秘密,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擅自做主杀了那奇,你觉得越来越控制不住他,所以才会对那金起了杀心,偷偷向我们告密,要借我们的手除去那金,我说得对不对?楚一飞?”

那成气急败坏地向四周看了看,又转头瞟了瞟他的两个已经明显被这秘密惊呆了的手下:“你!”

“纸是包不住火的。”常天说道,“阿牛死了,但是杀死阿牛的人呢?迟早有一天,真相是会浮出来的。”

那成压住了怒气:“不要再说废话了,你已经得到你要的东西了!我现在想要你一句实话,那金是死还是活?”

常天不正面回答:“他可以活,也可以死。”

那成不满地吐了口唾沫。

“值得吗?”常天问道,“为了今日的地位,必须一辈子伪装成另一个人,让自己的亲人承受痛苦,一辈子都不能跟自己唯一的亲人相认,你觉得值得吗?”

那成冷冷地扫了一眼常天:“为了自己还有自己在乎的人活得不像个牲口,什么都是值得的。”

常天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那成带着两个手下原路返回,他拿出怀表,时间刚刚好,等到他们走到树林口时,应该正好遇上那帮人,常天让谭启明给那伙走私贩子送了信,他们将会临时改道,不出意外的话,劫匪会把那成当作他们的目标,那成的人想来也会埋伏在附近,很快就会有一场大热闹了。

常天之前并没有十足的把握那成会出现,他给那成写的那封匿名勒索信才是真正的赌博,如今证实他所有的猜测都是正确的,那成就是楚一飞,和那金串通一气冒充那叶容失散多年的儿子,后来又害死那叶容夺取了那家船帮。

而这一切的幕后主谋正是韩英。韩英为自己伪造了一对假敌人,实际上却暗中与这假敌人一起联手除掉了他的心腹大患,他们以敌人的身份互相掩护,互相帮助——这就是为什么常天假装要埋伏袭击那成,那成却提前做足了准备的原因。韩英当然知道那成的身份,楚在水是那成的软肋,韩英接走楚在水,却不敢伤害她,也是这个原因。

常天叹了口气,不知还有不少不明真相的人落进了这个精心布置的陷阱?这样的“敌人”简直比手足还要有用。

可惜的是,那奇在一个最不合适的时间出现在了上海,常天估计他无意间遇到并认出了楚一飞,但是出于过去的兄弟情谊,他没有说穿,那金却想方设法除掉了那奇,常天可以想象出那成得知此事时的震怒——那金杀死的不止是他珍惜的故友,还有他妹妹楚在水的终身幸福。

邓昌简直就是撞进蜘蛛网里的小虫子,他从那奇口中知道了秘密,他知道这个秘密对他的主人古畅来说极为重要,为了保证这个消息的正确性,邓昌决定前往广州——正是这个决定要了他的命。

那金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自己有一帮死士,这些人连那成的命令也不听,假如两人真是亲兄弟,或许问题不大,但这种为了利益而结成的假兄弟,就难保那成心中不生戒备了,那成泄露了那金审讯邓昌的地点,他知道警方对绑匪恨之入骨,势必会有一场恶战,而他也早就安排了人见机杀死邓昌,不让此人落到警方手里——这是一个极大的冒险,但一旦成功,便能一箭双雕。

最开始常天并不确定那成就是告密的主谋,但方才那成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早知道如此,他也就不会为了保命而煞费苦心了——常天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呢?

枪声响起来了。

常天往空中打了两枪。

十个手下从藏身处跑出来,现在该是他们出场的时候了。

也许那成会死在那伙亡命徒的手里,也许他杀死了亡命徒,这都不重要,常天已经没有耐心等待审判了,监狱不是这些人最好的去处,坟墓才是,如此冤死的灵魂才能尽快安息。

他相信那成,不,楚一飞绝不会将自己被勒索的事告诉太多人,因此这两箱子的珠宝,是完全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的。

写给骆杨的报告会很完美:走私珠宝的那成被亡命劫匪所杀,他带着属下们及时赶到,击毙所有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