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关羽
遵义县“12·30”杀人碎尸 案警犬侦破纪实
陈关羽
2016年2月1日,遵义县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带犬民警成功使用物证搜索犬搜索出“12·30”杀人碎尸案受害人被焚烧衣物及掩埋尸块等物证,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2015年12月30日零时许,遵义县南白镇某社区居民李某某报称:下班回家发现其家中卫生间及杂物间地上有少量血迹,其妻郑某不在家,电话无人接听,经多方打听无果,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寻找其妻下落。该情况引起遵义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指令刑侦大队汇集视频、情报、技术各部门成立专案组寻找失踪人员郑某下落,经专案组近1个月的不懈努力,嫌疑人奉某某渐渐浮出水面。经侦查发现,在郑某失踪时段,奉某某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之后驾车返回其老家遵义县三合镇某村停留1小时左右。与此同时,失踪人员郑某手机轨迹跟随其驾车GPS轨迹到达其老家后关机,之后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2016年1月31日,专案组决定传唤嫌疑人奉某某,但奉矢口否认其在郑某失踪当天接触过郑某,并称自己已经数月未回过老家。嫌疑人一反常态的供述引起专案组的高度警觉,怀疑失踪人员郑某已经遇害,尸体极有可能就藏匿在嫌疑人老家山上的某一个地方,但其家中附近及山上近1个月以来并未发现非正常死亡人员尸体的情况。寻找失踪人员郑某的尸体成为该案件侦破的关键。
搜索
2月1日8时许,县公安局领导指令警犬技术中队承担失踪人员郑某尸体的搜索任务。接到指令后,警犬技术中队立即组织带犬民警携物证搜索犬“大古”、“宾宾”,血迹搜索犬“吉利”赶赴嫌疑人奉某某老家三合镇某村。嫌疑人老家住宅位于一乡村公路上侧20米处,属遵义县较为偏僻山村,其老宅为泥石墙体结构,多年无人居住,长期日晒雨淋已严重破烂,多处出现坍塌,院子内杂草丛生。老宅四周竹林、松林密布,每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藏匿尸体的地方。根据现场地形地貌,警犬技术中队决定将3头警犬分为3个小组,利用中队库存腐败血迹为嗅源开展搜索作业。一组物证搜索犬“大古”以嫌疑人住所为中心,搜索范围为嫌疑人老宅、院子、老宅右边菜地及周边3个竹林;二组物证搜索犬“宾宾”以老宅右上方松林为搜索范围,以林中水沟、山洞为主要搜索重点;三组血迹搜索犬“吉利”以嫌疑人老宅左上方松林为搜索范围,除了山中各种洞穴外,重点搜索林中几处废弃房屋。安排搜索任务后,各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一组民警根据地形杂乱无章的特点,首先采取人工巡视的方式对可能藏尸地点进行搜索,但经过近1小时对各地窖、水池、嫌疑人废弃老宅进行搜索排查后,并未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决定使用警犬“大古”进行仔细搜索。“大古”感受嗅源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带犬民警指挥 “大古”对嫌疑人院子及住所进行搜索,以确保警犬搜索地段决无藏尸的可能,但经过近2小时的搜索作业,警犬并未对任何可疑地点作出示警反应,其余搜索组也未发现任何可疑线索。经过短暂调整,民警再次指挥警犬“大古”对嫌疑人住所右边菜地及竹林进行搜索作业,当搜索菜地约15分钟后,“大古”突然转身进入菜地下竹林进入搜索。由于竹林中荆棘遍布,警犬在搜索过程中出现行走困难现象,民警立即指挥警犬返回菜地进行再次搜索,搜索持续约1分钟,“大古”再次果断转进竹林进行搜索。由于竹林内视线较差,待民警查看犬作业状态时,发现“大古”在竹林内一黑色物体前卧下做出示警反应,当即进入竹林进行仔细查看,发现“大古”示警处有一块焚烧红色花格睡衣残片,周边有未焚烧完毕的带状条纹的女士运动裤、黄色女士背包、苹果手机充电数据线等残留物,且残留衣物上多处沾附血迹。在寻找周边物证的同时,带犬民警注意到衣物残片上方有一大堆村民砍地时留下的大量杂草及异物,表面看来并无任何异样。由于草堆出现在发现焚烧物证的附近,引起了带犬民警的高度警觉,带犬民警决定使用警犬感受嗅源后采取假藏的方式对草堆进行鉴别式搜索。当民警指挥“大古”搜索到草堆处时,警犬“大古”明显做出 “抓爬”、“吠叫”等示警反应,民警随即找来锄头等工具,翻开杂草堆发现有大面积的泥土翻动痕迹。警犬技术中队随即将 “大古”的这一系列搜索发现通报专案组,专案组立即组织技术部门对警犬发现相关物证进行提取、辨认,对警犬示警草堆下泥土进行挖掘。经郑某家属辨认,警犬竹林内搜索到的衣物为郑某失踪前所穿带的衣物。技术人员在泥土掩埋下挖掘出失踪人员郑某被肢解的4部分尸块。专案组将警犬的重大发现通报嫌疑人审讯组,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嫌疑人很快交待了其杀害郑某的犯罪事实。
搜索到物证
经查,嫌疑人奉某某因与受害人郑某的妹妹为多年情人关系。2015年中旬,郑某妹妹拒绝再与嫌疑人来往。2015年12 月30日早晨,奉某某来到受害人郑某家恳求郑联系其妹妹与其见面,郑某拒绝了嫌疑人的要求,嫌疑人当即将郑某杀害后在卫生间将尸体肢解成4部分,经过对现场血迹及尸体部分组织进行处理后,租用一辆轿车将尸块运回三合镇老家掩埋。
1.警犬技术搜证团队对前期案件侦查情况了解掌握翔实、清楚,对案件侦查细节分析细致,搜证范围划定科学、合理。
2.警犬嗅源选择客观、准确;警犬搜证基础作业能力过硬,坚定警犬作业能力的可靠性。
3.该案充分发挥了人犬结合在搜证现场上的优势,带犬民警科学、合理地对现场地形地貌、物证分布等诸多因素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12·30”杀人碎尸案的顺利侦破,再一次证明了警犬技术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刑侦专业用犬技术在时间和空间上进一步得到了延展和拓宽。
(作者单位: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563100)
(本文照片由作者提供)
(编辑:颜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