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巍巍,谷小勇
(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泰州 225300;2.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3.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合肥 230601)
建国50 年胶东半岛农技推广发展反思*
张巍巍1,2,谷小勇3
(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江苏泰州 225300;2.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3.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合肥 230601)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措施,其改革发展问题,一直是我国非常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胶东半岛地区是我国农业较发达地区,回顾与反思建国50年胶东半岛地区农技推广体系的发展,将对当前农技推广的改革发展起到借鉴作用。
胶东半岛 建国50年 农技推广
胶东半岛地处我国华北平原东北部沿海地区,多丘陵地,土地总面积3万km2,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是我国物产丰富、农业发达、农技推广发展较快地区。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农技推广遭到了严重破坏,建国至2000年,胶东半岛农技推广历经50年发展,其经过形成期、起伏波动期、快速发展转轨期和改革调整期等4个阶段。发展过程可谓曲折,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文章从多个角度,对建国50年胶东半岛农技推广发展过程做一回顾,理性反思其中的得失,希望对当前我国农技推广发展有所启迪和帮助。
1.1 形成期(1951~1957年)
建国后,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缓解粮食短缺问题,我国开始着手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挥其促进农业发展和增产的作用。1950年,实业厅改为农业厅,设农业改进处负责农技推广工作。1951年,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场工作及颁发农场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把农场办成农技推广的基点和学校,农场内设技术推广科(股),负责技术推广事项。1953年,响应省农林厅的《关于同意农业技术指导机构,设置农业技术指导站的计划(草案)》方案,成立农业技术指导站。1954年,省政府批转省农林厅制定的《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暂行条例》。此后,各地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将农技推广站扩建到区、乡级[1]。1950年,胶东半岛开始在部分地、县试办农技推广站。1950年,烟台成立莱阳和文登专署农业技术指导所、莱阳专署棉麻指导所。1953年3月,文登、莱阳专署首先在文登和招远两县分别试办县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到1954年2个专区普遍成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同时,试办了区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到1956年8月,区级农技站普遍建立。至此,烟台地区(包括莱阳、文登和原烟台市)共有16个县站,172个区站,866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青岛市各县、区于1953~1956年先后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1956年开始建立种子站,各县(区)于1956年在乡区设农业技术指导站或农技推广站。
1.2 起伏动荡期(1958~1977年)
这个期间,受“三年自然灾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出现了起伏动荡不定的局面。先是随着“三年自然灾害”、“大跃进”运动的开展迅速萎缩,后又得到逐渐恢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受到一定冲击,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形成了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农科网”推广体系。受“大跃进”运动及牺牲农业发展工业政策的影响,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大批农枝干部调离农业岗位,农技推广人员比1957年减少21%,推广工作产生倒退。1961年12月,农业部发出《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指导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提出了恢复整顿农技推广站、种子站、畜牧兽医站“三站”的意见。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对“三站”进行了整顿、充实和技术干部归队等工作。截至1964年,有85%的农技人员归了队。1965年烟台各级推广站共有78个。其中有17个县级站、60个乡级站,推广人员共有827人,推广体系得到恢复。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出现倒退,省、地(市)、县的多数农技推广机构处于瘫痪状态,科技推广人员大部分被下放劳动。1968年,青岛农业科学研究所被撤销。1967~1968年,烟台农林水各局留下2~9人,地区种子站只留1人,余者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省革委批准了省农业局关于要求县和公社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报告,基层农技推广组织逐步得到恢复。70年代中后期,各地掀起了学习华容县的“四级农科网”经验的热潮。1974年前后,烟台和青岛均建立了“四级农科网”农技推广体系。1976年,省革委通知,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由省农林局管理,设立科级的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站。1977年,烟台各级推广站共有284个,有17个县级站,266个乡级站,推广人员共有842人[2]。
1.3 快速发展转轨期(1978~1990年)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由于农技推广对象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再次转变为小规模的家庭生产农户,“四级农科网”解体,为了适应新的推广工作需要,从农业部到地方政府,都相继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或中心,并于1982年全面启动了重建县、乡、村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工作,尤其是村级,技术队解体,由村科技户或专业户代替。截至1986年,青岛市、县(区)两级农技推广站8处,从事农技推广的有60人,两级植物保护站8处,病虫测报点20处,两级土壤肥料站8处,两级种子公司(站)8处,共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57处。1987年统计,青岛市、县(区)、乡(镇)3级农技、植保、土肥推广机构共180处,共有技术人员618人。截至1985年,烟台共有各级农技推广站277个,县级15个,乡级261个,推广人员总人数1 092人。1980年后胶东半岛地区开始在农村发展科技带头户,培养农民技术员,截至1986年,青岛已有3 204村配上农民技术员4 590人,科技示范户2.279 9万户,到1985年烟台有科技户、示范户5.25万户[2]。与此同时,各种畜禽、兽医、土肥、植保、农机等专业技术推广站也相继建立,1978年后烟台市、青岛市成立了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果树站等机构,各站按专业分工,加强了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和管理工作。
1.4 改革调整期(1990~2000年)
随着1992年《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颁布实施,胶东半岛农技推广事业走上法制轨道。但同时由于1992年掀起的市场经济改革的热潮,各地农技推广机构出现兴办经济实体的热潮,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市场经济,全面下放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权,有的乡镇推广机构不仅被当地政府“断奶”,甚至被“抽血”,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再次出现了新的动荡,基层推广工作受到严重阻碍,推广人员大量流失,县、乡镇、村一级农技人员逐渐四分五裂。199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以法律形式对推广工作的原则、推广体系的职责和国家对推广工作的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了规定,对稳定农技推广体系起到重要作用。199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以块为主的农技推广管理体制。1994年和1996年省政府2次下发文件,就稳定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拓宽服务领域等提出明确要求。1996年各级政府下大力气落实农业部组织实施的农技推广机构的“三定”工作即定人员、定编制、定经费,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998年,胶东半岛地区根据国务院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行的“机构不乱、人员不散、网络不断,经费不减”的政策要求,加大了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得到稳定和加强。
2.1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初步形成
建国后,胶东半岛地区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由国家、省、市、县、乡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组成的农技推广体系,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作为整个农技推广体系基础和前沿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形成,对于农业发展起着“大楼底座”的关键作用。建国50年来,胶东半岛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截至1985年,烟台共有县级农技推广站15个,乡级261个,推广人员总人数1 092人,科技户、示范户5.25万户,截至1986年,青岛市、县(区)2级农技推广站8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57处,1987年青岛市、县(区)、乡(镇)3级农技、植保、土肥推广机构共180处,有3 204村配上农民技术员4 590人,占行政村的52.75%,科技示范户2.279 9万户,占总农户的1.81%。
2.2 农技推广逐渐向法制化迈进
建国50年来,胶东半岛地区关于农技推广方面各级法规、政策逐步完善,对农技推广工作给予指导和规范,促进其顺利开展。1951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出:“每个县至少有1~2个农事试验性质的国营农场。”同年,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场工作及颁发农场建设计划的通知》,对建立农场提出了要求。1953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草案。1954年,又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条例》,目的是为了推动农技推广机构的建立及对其性质、任务等做了具体规定。1961年12月,农业部发出《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指导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提出了恢复“三站”的意见。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87年4月,农牧渔业部公布《关于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若干决定》。1992年,《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胶东半岛农技推广事业走上法制轨道。199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以法律形式对推广工作的原则、职责和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了规定,是我国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开始走上法制轨道。同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以块为主的农技推广管理体制。199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重申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
2.3 推广内容以良种和综合技术推广为主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1978年农林部的《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颁布之后,胶东半岛地区良种推广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种子繁育推广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建立健全了省、地、县3级的试验、品种审定、生产、加工、检验和经营等综合配套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四化一供”试点县,良种推广速度加快,农作物良种普及率得到重大提高。1949年,烟台、莱阳等地建立省级农作物种子推广机构。1962年,开始建立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山东省农业厅补助经费2 250元,共建立50 hm2,3元/667 m2。此后,每年都建立一定数量的繁育基地,还建立了常规品种繁育区,品种包括小麦、玉米、大豆、谷子、花生等作物,良种经营量大幅度增加。1983年,烟台各种子站良种收购达2 307.724 3万kg,销售量2 056.525 95万kg[2]。青岛市建立了“五四”农场、平度县白埠棉花原种场、田庄良种场、即墨县七级良种场、胶县良种场、胶南县良种场和莱西县良种场等良(原)种场,每年都不同程度地承担部分品种试验、示范和良种繁育工作。1979年,平度县被国家列为全国64个种子“四化一供”试点县之一,在县内划片设6个中心站,加上县种子公司,共7个供种点负责县内45个公社用种。1986年,青岛市共有良种繁育基地0.80万hm2。其中,玉米制种田0.20万hm2,生产杂交种子511.1万kg;小麦良繁田0.46万hm2,繁育小麦种子l 732.5万kg。通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种子的纯度和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1984年,青岛市玉米种子纯度由过去的70%~80%提高到96%以上,达到2级以上种子纯度标准。1987年,青岛市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3]。
70年代以后,胶东半岛地区农业技术由推广单项技术向推广综合技术发展,突出抓了运用综合技术开发旱薄地小麦,大力推广高产模式化栽培和地膜覆盖技术,积极推广粮食、粮油、粮棉、粮菜等间套复种技术。1987年,青岛全市旱薄地小麦开发面积达7万hm2,高产模式化栽培面积3.33万hm2,地膜覆盖面积5.38万hm2,农作物复种指数达152.9%。
2.4 技术承包等新农技推广方式出现
技术承包服务是建国后胶东半岛地区采用的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具体做法是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时,乡镇农技站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既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又包产量,超产分成,减产包赔农民损失,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种新方式的采用,既可以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心,又可提高广大农民积极性,提高农技推广的效果,促进农业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转化,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提供了强大动力。
1983年,烟台市农业技术推广采用了合同服务,减产包损失,增产适当提服务费的办法,技术推广单位共承包花生、玉米、小麦、甘薯丰产田、玉米制种田等4.92万处、1.53万hm2,除自然灾害因素外绝大多数增产,共提取指导费5.7万元。1984~1985年,推行了技术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方法,以物资服务(低偿)和技术服务(无偿)的形式进行技术推广,大大促进了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2]。
3.1 技术需求与供给相脱节
我国长期以来的农技推广体系是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供给内容更多的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来决定,而不是由农户决定,大部分农户被动接受技术信息。但是,很多情况下,政府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时并没有对技术需求方的各方面状况做深入的调查分析,农业推广工作者在技术推广活动中总以单位安排的推广任务为主,很少关注农民真正的需求,对农民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不加过问或过问不答,导致农技推广的需求与供给相脱节,农户的农业技术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降低了农户参与农技推广的热情,削弱了农技推广的效果,影响了农业科技的进步,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3.2 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沟通不畅
由于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分设,缺乏畅通有效沟通渠道,导致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教学与推广相脱节,影响农技推广的发展。胶东半岛地区农业科研院所的大量研究成果由于缺乏与推广机构的联系,延迟了推广机构对技术的了解,贻误技术推广时机,降低了技术的使用价值,有的技术由于受到无形损耗,导致过期作废,勉强经由科研机构推广,收效甚微,这样既造成了科研成果的巨大浪费,延迟了技术研发成果的转化进程,也打击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其技术研发创新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3.3 经费来源单一,总量不足
建国50年来,胶东半岛地区农技推广经费主要来源是地方和国家财政拨款,经费来源单一,数量有限。农业推广工作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现象,经费占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处于极低的水平,世界银行(1981)建议,欠发达国家的农业研究经费应占农业总产值的1%~2%,但1991~1995年期间我国政府平均每年农技推广投资额为30.826 9亿元,推广经费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24%左右。农业推广经费严重不足阻碍了推广工作的正常运营,影响基础设施更新,降低了推广人员的福利待遇,增加了推广队伍人员不稳定性,也削弱了农民对推广服务的有效需求。
3.4 农户收入和文化水平较低
建国50年来,胶东半岛地区农户对于农技推广普遍热情不高,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方面,农户的收入较低,在采用新技术提高收入前景不明确的情况下,害怕承担风险,参与农业技术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农户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思想传统落后,对新型农业技术的选择比较谨慎,接受和学习的过程比较慢,增加了农业技术推广的难度。
4.1 构建农技推广供需对接机制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自上而下的农技推广模式,使得农技推广需求与供给严重脱节,既影响了推广效果和目标的实现又损伤了农户利益,因此,需要构建有效的农技推广供需对接机制。首先,推广机构应注重推广前期对农户需求市场的调查,以农户的需求信息为导向进行农业技术开发,增强农业技术研发成果的实用性、可行性,提高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其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将农业技术的供给主体、需求主体、市场、科研教学机构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将农业技术的需求信息采集、研发、推广和应用等各个环节联系起来,从而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
4.2 建立农科教协调机制
我国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长期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严重影响农技推广的效率和质量。因此,需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各自为政的体制,搭建有效畅通的沟通桥梁。首先,建立农科教统筹协调机制和组织机构,定期召开沟通协调工作会议,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组织进行协调,资源共享,合理推进工作。其次,加强农业教育、科研及推广机构合作,鼓励农业教育和科研人员参与实际农业推广工作,同时鼓励农技推广人员与科研院所以及大学合作申请课题、研究或教学,加强沟通与交流。最后,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教育、科研机构创办高科技企业,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科技研发项目,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速农业高科技成果转化,如烟台莱州李登海的民办农科院,其科研成果“掖单号”玉米得到迅速推广,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
4.3 拓宽资金渠道,增加投入量
资金在整个农业技术推广供求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资金匮乏必然会影响农技推广的效率和效果,制约农业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多途径筹措资金。首先,政府要增加财政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力度,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建立专项基金,并对资金流通渠道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的切实、高效运用;其次,鼓励和引导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各类金融信贷部门为农业技术供求双方主体提供适用的金融信贷服务,拓宽各主体的融资渠道,使供给主体能够提供适用性更好的新技术,也使农户有能力去满足自身对新技术的需求,提高推广效率。最后,单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政府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和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积极性,增加资金投入量,进一步提高农技推广普及率。
4.4 提高农民收入和文化水平
农业收入的高低是农业新技术有效需求的决定因素,由于农业规模比较小再加上“以农补工”战略的实施,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缓慢,农业投资收益长期处于低水平,农民采用新技术的动力不够。因此,政府应从多方面提高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技推广有效需求。首先,应该采取工业反哺农业战略,改变工农产品比价不合理现象。其次,出台农村金融与保险方面政策,增加对农民进行技术投资的支持。再次,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体系,为农产品的流通创造良好条件。最后,构建农业投资保障机制,降低农民农业投资的风险。
此外,农民采用农业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和受教育水平低有很大关系,农民文化素质低,对新技术产生的预期收益信心不足,因而影响了新技术的采纳程度。首先,政府应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彻底扫除文盲和半文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其次,要为农民多举办与农业科技相关的培训,让农民真正掌握了农业新技术,才能使新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最后,建立现代化农民训练中心、农业广播学校等教育机构,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帮助农民提高知识水平和学习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技能。
[1]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省志·农业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2]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局编.烟台农业志.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1988
[3]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青岛市志·农业志.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基于供求视角的安徽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研究”(AHSKF09-10D20);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14年招标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背景下的职业教育模式研究”(NYYZB1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