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然
摘 要:随着东北与各地之间的交流的不断加深以及东北节目在全国的热播,东北的一些方言词走出了东北地区,在全国范围内也得到了传播使用,形成了“东北方言热”。东北方言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有着特殊的发展历程,这让东北方言形成了风趣幽默、节奏感强等特点。本文将以东北方言程副词中的“贼”字为例,分析其意义的变迁及其具体使用情况,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东北方言的认识。
关键词:东北方言;程度副词;贼
中图分类号:H1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4-0174-02
由于我国推广的汉语普通话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所以,东北方言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的差异与普通话并不大,但是也有自身的特点。由于其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社会环境,东北方言形成了自身独特的语言风格。
一、东北方言的发展
从社会环境来说,东北地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汉、满、蒙、回、朝鲜、鄂伦春、达斡尔、赫哲等多民族之间通过300多年的交流融合,使得东北方言中存在着很多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多民族的交融性便成为东北方言一个特色。例如,松花江源于女真语,意为“白色的大江”。人口的迁移对东北方言也有很大的影响。东北有近200年的移民文化,从东夷人到渤海国,从秦汉时期的移民迁入到契丹女真族入主中原,再到明清时期移民由入关到出关的回流,冀鲁晋流民的闯关东,移民的大量涌入以及各民族、本地居民与移民的交流的不断加深与融合,造成了东北方言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例如,“撒丫子”,为北京方言,意为“放开脚步跑”;客(qie,上声),为山东方言,意为“客人”。由于东北方言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与蒙古、俄罗斯、朝鲜接壤,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东北方言区与这些国家有着悠久的交往历史。东北方言也吸收和借鉴了不少外来词语,对东北方言进行了扩展与补充。如,“大列巴”,为俄语,意为“面包”;“格瓦斯”,为俄语,现在意为一般的饮料。
二、东北方言中的“贼”
东北方言属于北方方言的一部分,其词句的用法与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与北方方言相一致。而在东北方言中,程度副词种类多样,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如“精、老、确、溜、可、成、够、贼、咣咣、杠杠”等。这些程度副词有一些已经深入到文学作品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丰富了人民的生活,增加了日常交流的词汇,增强了表达效果,同时对我国普通话的发展也起到了补充丰富的作用。其中“贼”是东北方言程度副词中极具表现力的一个,本文将对其进行简单的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中,“贼”的一个解释为:“<方>副词,很、非常(多用于令人不满意或不正常的情况)。”在《汉字源流字典》中第八个解释为“很”。《古今汉语词典》中也有副词解释这一项。下面将从“贼”字的历史意义发展、“贼”字的副词意义这两个方面来分析东北方言中具有典型性的“贼”这个程度副词。首先看“贼”字历史意义的发展。
《说文 戈部》:“贼,败也。从戈,则声。”《韵会》:“疾则切,从音蠈。盜也。”①可见,“贼”字最初的词性是动词,即毁坏。例如:“毁则为贼”。②将其动词性词义扩大,我们便得到了“贼”作为动词的其它义项,即伤害、杀害之意,如:“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③当然,贼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特指“杀害”,如:“贼民之主,不忠。”④随着动词“贼”意义的发展,词性也发生着变化,由最初动词词性引申发展成名词词性,指作乱叛国危害人民的人,如“讨贼复兴之效”;⑤亦指偷窃或抢劫的人,如“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⑥我们知道,名词在一定时候是可以修饰名词来做定语成分的,如“贼字”(书法的败笔)。作为定语的“贼”就处在了形容词所在的位置,这样,使得其在使用上产生了形容词性质的意义,如“老鼠真贼”(狡猾);“内怀诈以御主心,外挟贼吏以为威重”(残暴的,狠毒的)。⑦此外,“贼”还可以用作状语,如“贼害”(残害、伤害)、“贼杀”(杀害)。这里的状语是方式状语,其词性应该说还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可以理解为古代汉语中的“名词用作状语”。然而,在词类语法化的途径中,“句法位置”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贼”处于状语的位置上,也就为它虚化为副词提供了可能。当然,这里的状语,其意义与现代东北方言中的程度副词“贼”的意义还有一定差距,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其虚化为程度副词的意义过程。可以看出,“贼”无论是作为动词的本义,还是引申义的名词、形容词意义,都表现出一种贬义,即坏的、不好的方面的意义。将这个意义再向着副词方向延伸,可以得知,这种意义不论具有什么色彩,都可以理解为超出一般的意思,对这一点我们通过英语单词的一个简单平移就可理解,如abnormalise是动词意义,使反常;abnormal是形容词意义,反常的、异常的、不规则的,而abnormally是副词,即不正常,但在rise abnormally(物价飞涨)跟having abnormally short fingers or toes(很短的手指或脚趾)可以看出这个“不正常地”意义具有了程度性的意义。人类的语言是相通的,“贼”虚化为程度副词,其意义也该经历过这样的历程。当然,这只是作者个人的观点,有待方家论证。通过词性、意义的发展变化,“贼”作为程度副词的意义就出现了,即“很”、“非常”,如“贼冷、贼亮”,如:“武宗吃了鹿肉,渴了烧酒,只觉得浑身火热,双目贼亮,抱过楚玉便亲。”⑧“贼”字副词意义:“很”、“非常”也可加上“拉”作“贼拉”。其意义与功能同“贼”字大致一样。
东北方言中副词“贼”不仅仅局限于东北方言区的日常口语交流,也逐渐出现在当今的东北文学、影视作品中。例如:“炮弹落到北大营营房里了,惊天动地呼隆一下子,溢出凶象的火花,~亮~亮地刺着眼睛。”⑨“玉秋她哪儿都好,就是~拉拗,非要到队里去忙秋。”⑩“贼”在东北方言中的用法有以下几种:(1)用来修饰形容词,形成比较级,表示程度高,相当于“很”“非常”的意思。如,“看得~认真”、“外头~冷”等。(2)用来修饰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以及使令性动词,表示“非常”之义。如,“爷爷~想买那幅画”、“他~喜欢那本书”。(3)用在助动词或者动词短语前,表示程度高。“贼”+助动词:“我觉得他~可能去了城里”;“贼”+动词或者动词短语,“他对于自己的工作~负责”。(4)用在“不”字前,或者是加上带“得”“不”的动结式、动趋式。比如“小明的作业写的~不仔细”。此外,“贼”还可与其修饰的中心词一起重叠,表示程度的加重,跟“很”、“非常”的用法上基本一致。如,“那个星星~亮~亮的”。可见,无论作为动词、名词还是形容词,都是具有贬义色彩。但是作为程度副词“贼”字的意义就不止局限于贬义色彩,还有中性色彩,这是东北方言的一大特色。褒义的用法:“姑娘长得~漂亮”,“那家子~拉讲究”;贬义的用法:“你看那件衣服~拉磕碜”,“你瞧他这人~不讲究”。可以看出,“贼”的色彩意义同普通话中的“很”、“非常”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很漂亮”与“很难看”、“非常好”与“非常差”二者也是具有着褒义与贬义色彩。它们的感情色彩并不是自身所具备的,而是同其修饰的词语组合之后才具有的,被修饰词的褒贬决定了前面副词的词性色彩。如前所述,《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贼”的一个解释:“<方>副词,很、非常(多用于令人不满意或不正常的情况)。”这种解释需要商榷,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可以看到“贼”并无此中限制,而是褒贬义皆可。
东北方言中的“贼”的另外一个特特点就是它可以与固定的词缀“拉”、“拉拉”、“拉拉的”搭配使用,表示程度的加重,但其用法仍与“贼”相似,如,“小狗弄的~拉埋汰”,“风刮的是~拉拉的大”。在普通话的程度副词的用法中,我们并没有发现与此类似的副词与词缀的搭配使用。这样独特的用法在东北方言的日常生活交流中,更显示出“贼”字的用法的灵活性与通俗性。
以上例子中的“贼”字基本都可以用普通话中的“很”、“非常”这样的程度副词来替换,并且原来意义不变。但是,将“贼”、“贼拉”替换之后,我们发现表达效果出现了变化:“很”“非常”更具书面特点,让人读起来感觉平淡,没有了其人与人之间交流时流露出的情感。而“贼”、“贼拉”则更具口语特色,与人们的日常交流更贴近,更能体现出东北方言区的使用者们的粗犷豪放、生动幽默性格特征。
三、东北方言“贼”的使用前景
东北方言是东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语音铿锵有力,节奏感强,幽默生动,相比目前的普通话来说更具亲和力,更形象贴切。赵本山黄宏等人的小品在春晚上连续的出现,东北特色电视剧如《乡村爱情》的热播,以及电影《黄金大劫案》、《耳朵大有福》等的上映,让人们对东北方言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东北人大量迁移,使得迁入地的人们有了听到纯正东北方言的机会,这样也推动了东北方言的传播。尤其是随着“忽悠”、“给力”等这些东北特色词汇融入人们的生活用语中,使得人们的日常交流中的感情表达更为丰富生动,也说明方言词具有相当大的活力。
注 释:
①康熙字典(修订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456.
②杜预.《左传·文公十八年》:“毁则,坏法也。”
③庄子·秋水.
④左传·宣公二年.
⑤诸葛亮.出师表.
⑥(唐)柳宗元.童区寄传.
⑦汲黯列传.
⑧(民国)齐秦野人.武宗逸史?诛奸贼千刀万剐,降猛虎新人得宠.
⑨马加.马加文集[C]北国风云录[A].春风文艺出版社,1982.
⑩刘庆秋.玉秋爱队.
参考文献:
〔1〕许皓光,张大明.简明东北方言词典[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2〕马思周,姜光辉.东北方言词典[M].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
〔3〕聂志平.黑龙江方言词汇研究[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4〕张宜生.现代汉语副词研究[M].学林出版社,2001.
〔5〕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233—235)[M].商务印书馆,1980.
〔6〕谷衍奎.汉语源流字典(1055—1056)[M].语文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 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