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艳华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压力,相应的,如何优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之一,因此,本文就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原则、内容等理论基础进行了借鉴;指出了现实条件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由此提出了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 风险
一、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理论基础
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有利于提高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绩效,促进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开展和运行的关键,所以笔者就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原则、内容等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一)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由于会涉及到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部门,而且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又各有千秋,所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具体的指标和标准也是又具体情况而定的,但是总的评价标准是一样的,也是最基础的,主要包括真实性评价标准、合法性评价标准、完整性评价标准。
(二)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与上边相同,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原则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不断充实和完善的,但是也有最基本和通用的原则,即客观公正原则、谨慎稳重原则、经济责任为主原则、政绩量化原则、合理区分历史责任与现任责任以及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等原则,也只有在遵守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才能保障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介于现阶段党政干部各项决策、指令的严峻挑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充实,现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基本的内容,第一,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效益性和合法性;第三,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第四,对党政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和经济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评价;第五,对党政干部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二、现阶段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随着各项制度规范的不断出台和落实,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理论上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在实际运行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在评价工作中存在着范围划分不清楚的问题,导致审计机构在进行评价过程中容易出现五花八门的评价结果的现象,言过其实,模棱两可的评价语言时常存在,比如“离任领导在任期内没有个人经济问题、离任领导与时俱进”等评价语言的存在,容易倒是审计风险的发生。
另一方面,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中缺乏完善的指标体系和制度规范,缺乏量化评价的指标和标准,导致评价过程中大批没有影响力的空话套话的出现,虽然评价结果会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升降级的重要指标和依据,但是实际评价结果缺乏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此外,受到个人利益的影响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评价工作中感情因素占有比较大的比重,以感情论功过的现象依旧存在,不得而知,不仅会存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风险,而且目标不明确大大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绩效。
三、优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对策
上述问题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绩效,所以笔者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优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监管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承担着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工作,具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是在其工作的同时同样需要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对其工作效果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可以构建专门的监管机构、施行责任委派制等方法来强化监管力度,总之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优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完善的、高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运行,所以一方面要细化审计责任评价体系的原则、标准和内容,另一方面要优化既有的审计评价方法,在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有机的结合,避免感情评价的存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和真实有效性。
(三)要正确界定经济责任的界限
第一,划清现任领导责任与历史责任的界限。领导人应分清工作责任范围,在其不同时期范围内履行责任归属,正确区分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的责任中心归属以及其行为会给权利任期造成的影响和应承担的后果;第二,区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对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国家政策等某些客观因素对单位经营的影响;有的错误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导致的,领导只负主管责任;有的错误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授意其他人做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第三,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这一界限重大经济决策方面的文件及会议纪要为依据,才能有效准确认定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结语
总而言之,不同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者所管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有效性、合法合规性、效益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个人履历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分析和判断并且发表相关的审计意见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依旧存在着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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