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查“四人帮”有关人员始末

2016-05-14 08:35李海文王守家
读书文摘 2016年5期
关键词:上海市委清查审判

李海文 王守家

从1976年10月中央工作组进入上海起,在发动群众深入揭发和批判“四人帮”及其余党的运动中,获得大量他们的罪证。在上海市委建议下,党中央批准把参与组织武装叛乱、罪恶深重、民愤极大的人进行隔离审查,10月25日到1977年3月12日,有人陆续被隔离审查。市革委会常委、市委列席常委、市总工会常委、工交组负责人、全国四届人大常委陈阿大,则由警备区监护居住,进行专案审查。

1977年2月15日,党中央批准隔离审查徐景贤、王秀珍,8月15日隔离审查马天水。

同时,不断充实上海市委领导班子,1月11日中共中央批准林乎加、严佑民、王一平为上海市委书记。这些组织措施,有力推动了揭批查运动的深入发展。

随着揭批的深入,问题越来越清楚,对于那些牵连较大、陷得较深的人,经公司以上党委审查批准列为清查对象的有5417人,包括处理和惩办打砸抢分子458人。其中采取拘捕、隔离、停职、离职、不参加领导等组织审查措施的有1683人。

同时,开展“三大讲”、“讲清楚”等活动,联系实际,由事及人,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清查。“讲清楚”的人员全市有1万余人。由“讲清楚”而后予以解脱3734人。到1978年绝大部分人的问题已经基本查清。

严佑民要求各部委办、区县局排出应清查的事,共有三百多件。面对浩如烟海的材料,从何处着手呢?抓住主要矛盾。他从中排出全市性同“四人帮”纂党夺权阴谋活动等十二个方面的重大事件,比如:关于武装叛乱和吹反革命黑风;关于批林批孔、批邓中另搞一套;关于向“四人帮”写黑信的问题;关于插手外省、军队、中央各部的问题;关于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和群众的问题;关于帮派体系的问题等。他研究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和主要情节,以事找人,找到策划者、指挥者和主要骨干,经过专门机关的调查核证,基本查清这些为首人员的现状,将每件事的过程、现状和处理情况,写得清清楚楚存档。

清查的另一个重点,要摧毁“四人帮”在上海的帮派体系:以马天水、黄涛为首的卖身投靠的某些老干部;以徐景贤、朱永嘉之类为首的一伙文人、刀笔吏;以王秀珍、陈阿大为首的坏人、打砸抢者;这三股势力共同结成了“四人帮”在上海的反革命帮派势力。但在清查中要有政策界限,什么是王洪文的小兄弟?什么是“工总司”的成员呢?经过研究,王洪文的小兄弟只有一二十人,但是形成王洪文的“工总司”的有八种成员,如:工总司筹备委员,“工总司”委员,市总工会第五届常委,“工总司”派往各单位任区、县、局常委的负责人,所属区、县、局联络站负责人,128名进驻上层机关的工人代表,181个造反派头头,市总工会机关的帮派分子。再加上“四人帮”先后选拔的,一共713人。这是“四人帮”及其余党的主要依靠力量之一。

严佑民认为这713人并不都是帮派分子,其中有个别劳动模范,是“四人帮”为了欺骗群众,装潢门面而安置的。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走一个坏人”的原则,经过清查,采取各种形式只审查了四百人左右,其中逮捕、判刑90名,定严重政治错误的25名,定政治错误的39名,其余大多在审查后回原厂劳动。基本上摧毁了“四人帮”在上海的帮派体系,特别是王洪文的小兄弟。

市委原写作班子,本部45人,非本部人员二百四十余人。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的有51人,其中定敌我矛盾的6人,严重政治错误的1人,属于说错话做错事的38人。其余都回原单位或另行分配到基层工作。

清查的同时,处理和惩办了一批打砸抢分子。根据一些单位的情况调查,参与刑讯逼供和打人的,大致有3种情况:一为仇恨共产党,仇恨新中国,实行阶级报复的,要彻底查清,分别情况依法惩处。二为泄私愤、报私仇或怀有政治野心和其他个人目的的人,迫害干部群众致死或致残废,民愤很大的主要打手及其幕后策划者和指挥者,要追究刑事责任;打人后果不很严重,民愤不很大的人,要检查认错,接受批判教育,但要把他们从各级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三为受反动思想影响,违反政策,执行错误路线的人,有过一般打人行为的人,不列为清查对象。但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分清是非,接受教训。

1978年4月16日,严佑民在区县局干部会议上讲话,他特别指出:“这里讲的三种人,不是三种罪行都具备的一种人。现在,有的群众很不满意的是,有的单位个别搞打砸抢的人至今仍在领导岗位上,而有些领导同志对于这个问题还认识不足。‘四人帮横行时,上海被打死、迫害致死的共产党员、革命干部和群众近万人,情况十分严重。杀人犯是应当受到惩办的,只是由于‘四人帮的支持、包庇、纵容,才逍遥法外。‘四人帮被粉碎后,我们应当认真地抓住这个问题,对罪行严重,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经过调查核实,由公安机关拘捕归案,依法惩处。”

根据以上政策,共逮捕和拘留了打砸抢分子458人,其中担任党政工团各级领导125名,当过所谓“造反队司令”、“队长”、“头头”的78名,充当专案组、工宣队骨干等犯有打砸抢罪行的分子226名。这458人中已判刑的有238名。在已拘捕的打砸抢分子中有:一、直接打死人的凶手57名,逼死人的首犯52名。二、为首或参与策划、指挥全市闻名的“康平路事件”,“昆山事件”,上柴、青浦、一〇一厂以及铁路南站等武斗事件中的打砸抢分子和首犯。三、非法组织“治安组”大搞打砸抢的为首分子。四、残酷毒打迫害领导干部、著名教授、演员和文艺、科技、医务人员的主谋者、策划者。五、制造冤假错案、残酷迫害大批干部、群众的主谋者、策划者,如制造江南造船厂地下党大冤案的江南厂工宣团政委黄星和制造杨浦区纺织系统地下党大冤案的国棉十二厂造反派头头、厂革委会副主任王新林等人。

在清查工作中,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要求专案材料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人帮”在上海经营十年,“四人帮”重用的人不可能都受到惩罚,只能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少数分子判刑。他们重用的人中,亦不乏才干之人,后来这些人因没有做结论,装档案而得到重用、提升。1984—1986年整党,有些人到了北京,向中央领导人反映,你看某某人,他是“三种人”,造反起家,坐直升机上去现在做了高级干部。有人认为王少庸“免予起诉,开除党籍”处理轻了。王少庸是个老干部,上海市委书记。上海群众对他意见很大,上海所有老同志抓起来都是他批的。这算不算证据?这不能算罪的证据,因为,那是“四人帮”控制下的市委讨论通过的,他敢不批吗?严佑民到中纪委汇报工作,中央管清查的干部问明情况以后,对有意见的人表示:那你说怎么处理这些人,把他开除中国国籍?把他关起来?不能这样做。

这样的回答是因为党中央的政策是一贯的。华国锋当时明确提出:“我们不会采取‘四人帮的办法,乱戴帽子,乱整人。”一再强调党的政策是“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到‘四人帮及其一小撮不肯改悔的死党身上”。上海市委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方针政策。1980年彭真主持审判“四人帮”的工作,仍然坚持这个正确的政策。坚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彭真说:这些材料好多都是路线问题,我们今天审判路线吗?不是。我们审判是审判罪。

从1976年10月下旬到1979年年底,上海不仅基本查清了“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重大事件,摧毁了“四人帮”在上海的帮派体系,而且上海在清查工作中获得的“四人帮”罪证有98件被选入中央印发的“四人帮”罪证材料之中。在审判“四人帮”时,上海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达174件。主持审判“四人帮”的彭真曾当面表扬严佑民,说:上海对“四人帮”的揭、批、查斗争是彻底的,审判“四人帮”时,上海提供的罪证材料占1/3。没有上海的材料,审判“四人帮”就无法进行。曾任上海市副书记、副市长的陈锦华在2005年回顾这段经历时,意味深长地指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证明,一个好的政策,而且执行得好,一定会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把事情办好。相反地,一个错误的政策,或是好的政策执行得不好,发生偏差,往往也失去人心,得不到支持,工作也做不好,走向失败。”

(选自《“四人帮”上海余党覆灭记》/李海文 王守家/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5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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