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
最近,网络上在流传一个学生群殴老师的视频。在安徽某学校初中的课堂上,一名中年男老师让一学生交试卷,学生不交卷还出口成脏,两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互相推搡起来。随后,该老师用手掐住了男学生的脖子并往后推。
这时,另一名男学生从后面一把推开老师,随后两名男生开始用拳头轮砸老师,又有3名男学生对老师拳打脚踢。
在接下来的一分钟里,男老师掌掴学生3次,而他也遭到了更多学生的殴打。甚至还有学生拿凳子往老师的头上砸去。看完这个视频,我呆坐了很久,感到震撼之余,是心悸。
我为这个老师感到心痛,更为那些对老师拳打脚踢的学生感到难过。事实上,此类事件并不止一起,也并不是这两年才有类似事件发生。
据媒体报道,3月份,陕西省的某学校两名学生与男老师在课堂上发生争执,放学后学生刚好碰到老师,双方口角后,两名男生疯狂暴打教师,致老师被送医院医治。
校园暴力是一个时期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大多数事件是几名学生欺负其他学生。我们习惯用孩子们生性好斗来解释。有的家长甚至会说,哪有孩子不打架之类。可中学生在课堂上群殴老师,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追究。首先要问,老师的尊严是如何丧失的?
尊师重教,一直被中国人视为美德。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把“教”与“政”视为同等重要,主张实行礼义教化。唐代的韩愈说:“举世不师,故道益离”,认为只有尊师重道,整个社会才能按照“道统”的方向顺利发展。
世俗生活中,中国古人常将师与父等而视之,如“事师之犹事父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是这个意思。而中国人对父权的理解,往往是建立在人身依附上的。父子关系的不平等,父亲打骂儿女,被视为天经地义。
如果将此类关系推向师生关系,就会发生问题。现在的学生从小就接受各类信息,特别是十四五岁的初中生,正处于人生的叛逆期,对平等有自己的看法。
如果老师不能将他们视为平等的人格者,他们往往会给老师很低的评价。也就是说,老师要赢得学生的尊重,不仅仅要有渊博的知识,更应有平等地尊重学生的意识,这在现时代很重要。否则,那表面高高在上的教师,不仅会失去学生最基本的尊重,还会成为群起而攻之的对象。
教育功利化也使学生与教育系统之间产生了摩擦,而这些矛盾的豁口,往往产生在学生与老师之间。当前,唯分数论英雄的状况普遍存在,教育改革尚在摸索前进。另外,我国法律并未对校园暴力作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只有一些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
法治意识残缺之后,社会上的暴力事件频发,势必对学生产生影响。他们不仅从公权力无节制的行为,如强拆、城管野蛮执法等,失去对社会规则的敬畏;而且还从各种文化娱乐游戏中,养成了对丛林法则的崇拜。
城管可以殴打小贩,父亲可以殴打母亲,学生就可以群殴其他学生。可以群殴同学,也就可以群殴老师;可以群殴老师,就可以殴打父母;可以殴打父母,也就可以殴打任何人……当暴力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维持,各种怪异的事情就会发生。
可见,学生群殴老师,是师生关系中缺乏平等尊重观念的极端反应;更是社会法治不申,人们崇尚丛林法则的结果。正因为如此,要修复目前已经扭曲的师生关系,既需要教师自身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承担起责任。当然,父母和老师也有一定的示范责任。
教育就像土壤,土地上长出什么样的植物,取决于土壤的质地和成分。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把教育称为“艺术”,而且是“一切艺术中最广泛、最复杂、最崇高和最必要的一种艺术”。他认为: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更应该把生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学论的基础,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来建立教学过程。
荀子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就是说,国家想要振兴,必须尊敬教师,重视传授专长技术的师傅。也许,当我们真的做到了视教育为“艺术”的时候,方能唤起师生之间彼此发自内心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