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刘玉栋的《南山一夜》

2016-05-14 12:58曹霞
文学教育 2016年5期
关键词:大壮南山一代人

我之所以选择刘玉栋的《南山一夜》,是因为在他这里,我既看到了“70后”在“城/乡”之间转换的不适与犹疑,也看到了时代列车裹挟着这一代人轰然向前时在他们身上碾压出的斑驳暗影。

小说的主体部分是画家邱东来带着儿子大壮来到泉沟村,本来过得颇为惬意,但儿子在晚上跟着小青去抓螃蟹的时候,被蛇惊着了,发起了高烧,这让他知道“想尽点儿做父亲的职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看似平淡无奇的家庭琐事,却随着东来的回忆及其与大壮的相处时光而逐渐铺展开复杂的皱褶。原来,东来是一个画家,在一家文学杂志任美术编辑,兼美术协会的秘书长,因工作之便结识了艺校学生赵金娜。两人恋爱结婚后,东来一切如故,却遭到了妻子的嫌弃。在她看来,丈夫就是一块“榆木疙瘩”,“跟不上形势”,不仅经济上无能,社会地位也越来越低。离婚之后,儿子大壮跟了赵金娜。

由此,我们大致明白了东来为何会带着儿子来到泉沟村,以及他为何在儿子身边思绪万千,深感挫折。如果我们抽离掉具体的叙事元素,东来的故事就是一个时代“失败者”的原型。作者赋予了他一个倾向于精神生产性质的身份和工作,这样的身份曾经辉煌一时,却在当下遭遇重大失衡。如果说文学艺术曾经有过“黄金时代”的话,那么,在以钱为一切成功衡量标准的时代,它遭受的是前所未有的“黑铁时代”。小说通过东来家庭生活的描写,映衬出他的身份如何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衰微。曾经为他赢得年轻漂亮女孩爱慕的特质,同样也是导致他后来被嫌弃的原因。时代的车轮滚滚前行,就连南山深坳里的泉沟村也发展起了农家乐,可是,以文学艺术为职业的一代人却静止于某个时间节点,没有随着时代洪流而浮出水面,那么,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淹没,是遗弃。

我以为,东来这样的形象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70后”自我想象的悲情样本。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将“70后”称为“最后的文人写作”,原因是,他们是被旧时代和新时代同时拒斥的人,他们是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进退失据的人。在他们身上,不可避免地留有“古典”的印痕,葆有对审美生命的向往与追慕,却找不到在当下社会中的位置和出路。将他们和其他代际相比,差异迥现:这一代人之前的“50后”、“60后”,即使到了城市,也依然以乡村为生命之根,其叙事姿态是褒乡村而贬城市的二元对立模式,这种模式在沈从文那里已经开启。而这一代人之后的“80后”、“90后”,乡村已经在血缘和根源上从他们那里“除根”了,城市才是他们的故乡。在这样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70后”面临的尴尬境况:他们有乡村故乡,却决绝地离她而去;他们生活在城市,城市在生命溯源上却与他们无关。这使他们在乡村和城市两大地域都成了“局外人”、“陌生人”。

这样一来,我更愿意将小说中的“南山”(泉沟村所在地)理解为一个象征:这里“俊秀挺拔”、“植被繁茂”,为城市提供着丰沛水源。东来这个“城里人”在城市生活得局促窘迫,却在村子里获得了宁静和认可。在卢爷爷和小青面前,他表现得极为自在和轻松。换言之,只有在乡村,他才舒展开了做为一个父亲、一个男人的自由与尊严。

“南山”,真是一个美好的想象。不妨将它看作主人公邱东来在繁华都市的罅隙间寻回的古老安宁,一个精神的栖所。只可惜,“南山”一梦太短暂,东来与儿子大壮只有一个白昼的快乐,当夜儿子就因受惊吓而生病了。东来将儿子送到医院,自己也心力交瘁。得知消息急忙赶来的赵金娜毫不客气地冲着他一通质问,“连珠炮似的,如同一刀刀地劈在他头上,刀刀见血”,并且就在东来逃离医院之前,她还不忘给他上一轮紧箍咒:“大壮肯定要出国读书,钱,你可要好好地准备准备了。”涉及到钱、现实利益,正好是东来的弱项。这真是彻底击碎“南山梦”的一个魔咒,东来注定要在这一击里将“失败者”的灰暗日子延续下去,泉沟村里短暂的天伦之乐也将不复再现。他终于从宁馨梦境退回到了冷酷现实。

这种进退失据,我以为是邱东来的写照,也是“70后”的生命底色,这是时代赋予这一代人的命运。这样说未免悲观,但如果明了自己已经落入了这种灰色苦井,并且以不回避的态度将之转换为叙事资源和精神思考的话,“70后”还有相当辽阔的写作空间,有待他们去发现,去深掘。

曹霞,著名文学评论家,现居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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