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营军
【摘 要】海上搜救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在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位置极为重要,能够直接反应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当前我国正逐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当前海上搜救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本文试阐述海上遇险人员面临的困难,然后在分析海上搜救体系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海上搜救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上搜救体系;问题;对策
近几年国际经济发展很快,全球海运事业也日益壮大,海上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加大,导致频繁出现了船舶遇险事故。所以在出现海难以后,海上搜救行动必须及时展开,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直以来海上搜救都是各国海上安全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救助机构要承担起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使命,切实履行好这项公益性职能。通过组织海上搜救工作,可以让更多遇险人员得到营救,最大限度挽回财产损失。与发达国家搜救设施及搜救能力相比,我国还有很多地方存在不足,所以需要提升遇险船舶搜救成功率。
一、海上遇险人员面临的现实困难
在船舶出现海难之后,短时间内得不到营救,为了保证船员的生命安全,船长应该马上下令弃船。船员漂浮在水上待救的时间,直接关系到其生存时间的长短,晕浪、淡水、食物、水温、暴露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尤其是对暴露而言,遇险者在水面上漂浮时,身体和海水直接接触,由于人体体表缺乏较强保温隔热能力,加之水导热速度远远大于空气导热速度。所以遇难者如果在水中长时间暴露,与陆地上散热相比,身体散热明显要快的多。身体在寒冷天气下暴露,身体组织会被冻伤,在酷热天气下暴露,容易出现中暑现象。此外,在不同水温下暴露,对遇难者存活时间的影响也不一样,具体如表1所示。由此可见,在影响遇难者海上待救时间的众多因素中,暴露是主要因素。所以对于海上搜救工作而言,赢得抢救时间最为重要,在接收到求救信号以后,必须马上赶往出事海域进行搜救,尽力挽回生命损失。
二、海上搜救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搜救设备设施缺乏
从搜救设施来看,拖轮是主要的搜救船,并且很多拖轮船已经老旧,航速不快,也没有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在出现海难事故以后,从基地赶往事发海域的过程中,搜救船花费的时间很长,最佳的搜救时机将被耽误。例如,从很多地方装备超过1940kW的救助船来看,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占绝大多数,而使用的打捞工程船,平均船龄也超过了20年,大多数都是国内造船厂建造,设备性能存在着严重的老化问题。不仅如此,很多拖轮未设置直升机平台,很难开展海空联合搜救。整体上来看,现阶段国内搜救设施有着搜救手段简单、科技水平低、航速较慢等特点,这与海上搜救要求极为不符。
2.搜救人员素质偏低
当前,我国海上搜救力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即军队、公安、边防、武警力量,各级政府部门组建的专业搜救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搜救力量,以及其他可投入搜救工作的民用船舶、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个人等力量。但是从这些搜救力量的相关人员来看,整体上素质并不高,虽然很多时候能够及时赶到搜救现场,但是也很难进行有效的搜救行动,尤其是面对复杂、恶劣的海况时,更是无从下手。主要是这些人员未接受专门的培训,缺乏一定的搜救能力。因此,为保证正常接收求救信息,并协助开展搜救工作,需要重视提升搜救人员的能力素质。
3.搜救指挥协调不畅
海上搜救是一项复杂的行动,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不仅要有专门的海上搜救部门,还有气象、渔业、边防、各航运公司、社会团体等部门。在出现海难事故以后,要想避免带来更大的损失,必须要成立一个快速、统一、有效、协调的指挥中心,将所有搜救力量协调起来,统一指挥,以此确保搜救行动有序高效开展。不过从当前情况来看,协调工作还未能满足实际要求,第一,这些部门隶属于不同的系统,处于对自身利益关系的考虑,容易出现搜救工作不到位,甚至借口推辞的情况。第二,海难事故发生后要开展搜救工作时,搜救中心联系这些部门时,还要逐级上报,无法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和决定,导致耽误了最佳的搜救时机,难以取得较好的搜救效果。第三,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比较混乱,难以最大限度发挥出所有搜救部门应有的力量。
三、完善海上搜救体系的对策建议
1.重视海上搜救人才培养
当前对海上搜救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他们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法律素质、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实践操作技能、自律创新意识等。为提升海上搜救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要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人才培养院校入手,现阶段国内缺乏专门培养海上救助专业人员的院校,从事海上搜救的人员很少经过专门的培训,大部分都是在实践中逐步锻炼起来的。所以,一些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开设海上救援课程,培养出更多海上救援专业人才。第二,重视岗位培训,锻炼专业人才。从海上搜救队伍当前情况来看,并根据海上搜救事业的发展趋势,将现有人才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种专业培训工作,通过落实培训规划,不断拓宽培训的广度与深度。要利用各种培训方法,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海上搜救理论培训班,也可以组织出国学习培训,或者是邀请外国专家进行讲课,以典型案例研讨会、区域性学术研讨活动等方式,进行经验交流。第三,安排相关人员上船实习,巩固掌握的理论知识,学习更多新的技术与技能,从而让其知识结构得到更新和优化,从整体上实现搜救人员素质的提升。
2.定期组织海上搜救演练
我国海上搜救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组成,分别是海上搜寻与海上救助。其中海上搜寻主要是将遇险船舶、遇险者的位置确定下来,便于后续行动的进行。海上救助就是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船舶、人员、财产开展救助工作,而海上搜救工作主要是进行现场救助。所以海上搜救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现场救助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要熟练使用搜救设施,正确操作搜救飞机和搜救船,合理使用通讯设备等。近几年海上搜救设备越来越先进,为取得较好的搜救效果,海上搜救人员要熟练掌握新设备的使用方法。此外,海难事故出现以后,海上环境比较复杂,海况也十分恶劣,加之很多时候都为夜晚,这不利于搜救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需要做好日常的演练和演习,确保在出现海难事故后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有效的行动。在实际海上救援工作中,很多时候情况非常紧急,为避免延误战机,错失最佳搜救机会,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海上搜救人员的演练和演习,模拟真实的海难事故现场,锻炼他们的海上搜救能力。
3.积极引进先进搜救设施
海上搜救体系是否完善,搜救设施设备是否先进,对于争取搜救时间,提升搜救成功率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海上搜救体系已有一定规模,但是相比于外国发达国家的海上搜救设施,差距仍然比较大,从国外海上搜救设施与手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搜救手段的综合化。国外发达国家在实施GMDSS系统和IAMSAR手册以后,很多都选择采用海陆空立体救助手段。第二,海上搜救设施的现代化与机动化程度较高,搜救设施有着较强的灵活性与机动性,这是提升搜救成功率的重要保障。例如:德国DZGRS救助机构在卡车上装入救生艇,从陆上往指定地点运输,能够提升搜救的机动性,还可以利用直升机,展开海空联合搜救作业等。第三,搜救设施科技含量较高。外国充分利用感应材料、通信技术和高科技电子等,有效提升了海上搜救工作的效果。所以,我国要主动学习并借鉴外国的这些先进搜救经验,并不断对搜救设施设备进行改进。
4.不断完善搜救管理制度
海上应急搜救组织是否运转的协调,关系着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海上应急搜救而言,长期存在很多问题,如缺乏完善的搜救体系,管理体制也不够健全,所以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当前现状入手,制定相应的方法与措施。然而要想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取得“八个最”的搜救效果,就是“用最快捷的方法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情报,用最科学的决策制定最完善的施救方案,用最有效的手段配备最精干的搜救力量,用最满意的效果回馈社会最殷切的期盼”,但是现阶段还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海上搜救应急体系,将各部门的海上搜救职责明确下来,由搜救中心统一调度各方搜救力量,通过相互配合协作,确保海上搜救任务顺利完成。
5.建立健全搜救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尚缺乏较为完善的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体系,面对海上突发公共事件越来越复杂的严峻形势,需要尽快建立起较为健全的立法框架体系,并在其中构建相应的制度体系。通过立法能够让海上人命安全得到保障,可以及时有效的救助海上的遇险人员,并且还可以将搜救原则明确下来,组织协调职责划分,搜救行动的开展和终止。对于搜救法规体系,纵向上看,应有国家与区域性的两个层面的法规,并且还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配套制度,在建立这些法规制度的过程中,要以相关国际条约法规为准。横向上看,法规将海上搜救各方面的工作都涵盖到位,如组织机构、职权职责、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对于技术方面的要求而言,要通过不同层次的法规进行明确规范。
四、结语
总之,要重视海上搜救工作,为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提供重要保障。各级政府机构、主管机关要切实履行这项职责,将行政权力行使好,根据海上搜救工作的现状与特点,认真开展海上搜救工作,不断改善海上搜救设施设备,重视搜救人员素质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立法体系,将社会各界力量最大限度调动起来,统一调度指挥,提升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成功率,为海上交通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东朝晖,眭凌,余静.我国海上搜救志愿者体系的建设[J].水运管理,2014,(04):29-32.
[2]张清臣,李云斌,孙玉涛.基于北斗系统的海上搜救体系研究[J].天津航海,2014,03:64-65+70.
[3]翁大涛,陈轩,张伟,刘广强.浅谈我国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框架[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5,11:68-71.
[4]梁小成.英国海上搜救志愿者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海事,2013,10: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