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怀念

2016-05-14 11:14熊思荣
大作文 2016年6期
关键词:青春痘指甲油逆光

熊思荣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用个简洁的词表达,就是“闺蜜“。我们相识是在补习班,那天一头短发的她,背着一个橘红色的大包,站在逆光的方向,带着爽朗的笑声,指着我身边的空位说:“没人吧,这儿?”我正望着她一脸青春痘,听到她的声音,回过神来点了点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和她开朗的性格形成反差的是她那个不太幸福的家庭:父母离异,她跟着妈妈,可是不到四年,父母又各自组建了家庭,继父、继母都不太好相处……所以,我一直很佩服她的外向活泼,也理解她的叛逆与倔强。

一次和父母争吵后,她甩下书包外出打工,开始尝试着穿高跟鞋,开始浓妆艳抹,开始努力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

好在是我们一直都有联系,可就是这种能联系却无法相见的局面,加重了我的思念,让思念厚重得如同树脂,浓稠得化不开。不知是否因为思念得太浓,所以就盼来了相见。

那是在她工作的面包店里。我觉得她变化不大,短短的头发勉强地扎在一起,像兔子尾巴一样翘在脑后。

她穿一件长长的雪纺裙,黑色的裙子上印着大朵大朵的百合花,不太适合她那张脸。

可是,她以前是不穿裙子的,我记得。

我还记得她那双银色松糕拖鞋,露出十个脚趾,上面全部是闪闪发亮的黑色指甲油。

她很热情,眨着眼睛问我要不要吃土司面包。我摇头,想吃小虎皮蛋糕。

她在不怎么大的店里转了一圈,回头抱歉地冲我笑笑:“今天沒烤,要不就吃抹茶小饼干吧?”

我点点头。接过她手里那个装满绿色小饼干的精致玻璃瓶。

“真好吃,你还记得我最爱抹茶。”我笑笑。

第二次见面,是她说想我了,就来看我。

她穿一件白色夹克,中性的款式,看起来帅气干练。里面是件黑色毛衣,上面勾勒着白裙梦露形象。脚穿黑色高跟皮靴,和我并肩站着,高出我一截。她冲我笑,也是站在逆光方向,我总觉得和初见有些不同。

她脸上没了青春痘,那层厚厚粉底让我不想直视她。她眼角上扬的黑色眼线和唇上玫红色的唇线,我也不太喜欢。

我低头喝抹茶味奶茶,她拉着我的手,紧紧的。我知道,我们的相见不如怀念那样美好了。

思念,于是相见,但相见不如怀念!

【范文赏析】

分别,盼望相见;相见,又觉得不如怀念。因为第一次相见,“我觉得她变化不大”,但不是没有变化,如她穿裙子了,脚指涂了指甲油。第二次见面却变得让“我”不喜欢了,如果说衣服和鞋还能让“我”接受,那么粉底、眼线、唇线就让“我”不想直视她了。

作者很聪明,先用“闺蜜”和“父母离异”做好铺垫,然后就自然而然地写分别后的两次相见,详写她的外表的变化,这本是这个年龄女孩不该有的啊,结尾直奔主题——相见不如怀念,因为怀念还可以保留当年的一些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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