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明雅
安娜要离开小城王子,去追寻大都市生活——她还爱他,只是,她不想这么早就沉淀。
她必须承认,是那些莫须有的坚持与骄傲,毁了她当下的日子,毁了一段恋情。说结束的时候,明明准备得很好,可望着眼前那个曾经爱过恨过此刻依旧很不舍的人,舌头打结。
当她问他亦是问自己:“为什么我们终于还是要分开,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像曾经设想过的那样走下去,你在这个城市里做小职员,我做小女人,共度六十年?为什么我还是要走?为什么我还是要跑到我曾经鄙视过的城市去过鄙视的生活?”二十二岁的安娜小姐,在小城里与未婚夫共度了五个月的时光,然后打电话给我,她还是决定离开他,去一个叫做深圳的地方。
他温和地看着即将离去的她。他知道他面前的这个女生,生来不安静不安全不安心不安分。他知道这一切是因为心不肯安静,因为身处的时代混乱庞杂,女人必须全力奔跑才能保持不输,女人需要去看到更多的世界遇到更多的爱才舍得把后半生交给一个男人。他更知道许多时候女人必须放弃与忍耐。
她对我说:“除了偶尔的伤感,为什么我连一滴眼泪都不想流,甚至在内心勾勒下一段恋情的模样,来忘却这段恋情?”
我回答:“亲爱的,因为你还年轻,你够资本。但是,你必须保持警觉,三四年会一晃而过。离开他去寻找你的一万种可能是足够诱惑的事情,但是必须承担代价。”
心有触动,但是听不进去。照吃,照睡,照玩,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突然就哭了。
对于突如其来的一切,她无话可说,此次恋爱除了能够带来伤痛,什么都不会有——即使有快乐,永远都只能是曾经。其实她很高兴。失恋后的她能写了,能唱了,能够半夜三点跑到酒吧去疯,重新端起她的老酒杯。心里满足无比。就像她曾经同谁说过,我们这群人,终究要耗到大龄未婚,郁郁寡欢,终日读些讳莫如深的东西然后以此自矜。化着浓妆,饱读诗书,然后重建底气,构筑自己的与众不同。对于曾经的恋人——对不起。
一个人,她嫌孤单,两个人她嫌拥挤——不,或许是一个人她嫌拥挤两个人她又嫌孤单,而且她还太年轻,她挑剔,她承受不了男人的任何瑕疵。这就是如今的诗书女人。面孔是八十分,身材是八十分,气质是八十五分,傲气永远是一百分。
所以只因傲气,终归还是要离开,哪怕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从事一份陌生的工作,哪怕或许要从二十二岁熬到将来的三十岁——那时的自己也许依旧没有嫁出去,那只能说明那时的自己太虚荣太物质太苛刻,要独立要自尊要精致要够品味的生活,身体承受不了那么多不能眷顾的爱情。到了那时候,衣衫够贵,鞋跟够高,品味够好,钻石够闪,只有年岁再也不够杀伤男人——哈,若是果真到了三十岁,结婚还在讲爱情,那么年岁岂不是白长了?她曾经的这位恋人还没成为记忆中的美好?那么她更应该学会接受生活种种,它的不完美,它的凡庸。直到爱情再不能伤害到自己。
亦舒算是看透了:“女人聪明,是要为聪明付出代价的。”
但女人太聪明,想得太明白,就会一滴眼泪都不想流,即使在失恋的时候。
那一本厚厚的日记,虽已不会再写,如今每一次翻开仍让人泪流满面。
“还记得为了跟在你身后,假装在书店买书的那个清晨;还记得那个雷雨的早上,你递过来的冰凉的水饺;还记得你借去看的那一套书;还记得你站在身后时心跳的节奏;还记得商场里上下不断搜寻的视线;还记得衡山时暖暖的阳光洒在你脸上的光影;还记得你低头走路的样子;还记得那天一起走出校门时流泪的脸颊;还记得那个拥抱之后我的语无伦次——有时候我会想也许就是那一次把我们之间的可能完全凑齐,因为在你面前我几乎不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自己;也还记得你下楼梯时我追逐的眼神;还记得后来我悄悄跟在你身后看你的背影,只是看着你就已心满意足;还记得后来你的笑、你心疼的眼神、你忍让的表情……”
还有他憎恨的自己的坏脾气,此刻她不想再提起。她希望回忆里都是他的好,这样可以让那个自己更恨我自己一点。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
就是这首歌了,借此,说再见。但是人生百味,总谢谢你给过我的甜。
(摘自《闺蜜》, 译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