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人生叫狂热

2016-05-14 04:13二笨
中学生博览 2016年7期
关键词:盗墓老友讲座

二笨,初级码字匠,资深犯二家。天生不是萝莉却因身高原因年龄永远被人打八折,坚信浓缩都是精华,装嫩不是罪过。性格拧巴,心理诡异。时而嘴贱无敌,时而自卑无力。爱文字却不够小清新,目前最大的梦想就是攒够全套的“盗笔”装备然后带着余额不足的节操流浪在天际~

和老友一起吃午饭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我拿起来瞟了眼发现是同学在《老九门》新的剧照微博下@了我。一时间想不到要回复什么就干脆发个“朕已阅”然后放下手机继续吃。老友探头看屏幕,见我反应平平,一脸震惊。

“你不是最喜欢《盗墓笔记》的吗?”

没等我应声,她自己又恍然大悟,“说起来好像很久没看见你在空间发有关‘盗笔的动态了,应该是不喜欢了吧?也是,三叔现在的名声可不太好。”

我愣了一下,咽下嘴里的米饭,“我喜欢。”

“啥?”

“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有,南派三叔。”

最开始接触《盗墓笔记》这部小说大概是在高一,后排的男同学在书店一口气买了七八本恐怖悬疑小说带到班里。反正我向来是个性别模糊又没皮没脸的,也扎在人堆儿里抢了一本。而后每每回忆起这段都又悔恨又庆幸。恨是至此跳进了“盗笔”的大坑再也爬不上来,幸是我运气不错,没有因为所谓“女生的矜持”和这么对口味的一本小说擦肩而过。

那本书叫《秦岭神树》,是《盗墓笔记》系列八部九本书里的第二部。

也是我这个阅“鬼”无数的悬疑小说爱好者私下觉得最为恐怖的一部。毕竟在我看来无穷的想象力比什么妖魔鬼怪都可怕。

如果说幽默的文笔、恢弘的布局、奇妙的幻想,这些足以构成我崇拜三叔的理由,那我崇拜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这时的我,是书粉,不是叔粉。

转眼到去年,我听了三叔的一场主题为“狂热”的讲座。讲座里三叔讲了很多故事,比如自从写了“盗笔”满脑子妖魔鬼怪啦,比如吃饭时会把家人认成粽子啦,还有一度太入戏精神失常被关进疗养院啦等等等等。洋洋洒洒一个小时讲下来,直到最后我能记清的其实只有两句话。

第一句是:“我这一辈子,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写作。”

我承认我中二我愤青,我承认我冲动没脑子,但我更得承认我在听到这句话时在心底翻涌着的热血。

曾几何时我也立志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可在一系列现实的冲击下,胆小如我,怯懦如我,别说在众人面前堂堂正正地讲出来,就算是让我偷偷写在日记里我也不敢。

“你未来想做什么啊?”如果现在有人问。“呃,先把期末考过了。然后……考研……”我必定如是答。

用一辈子去写作什么的,我深知自己做不到。

懦弱的人,总是需要更多直白的鼓励。

这时的我,是书粉,更是叔粉。

有人说,知道《盗墓笔记》的人不一定认识南派三叔,但认识南派三叔的人一定知道《盗墓笔记》。三叔听后笑笑,对啊,恐怕我这辈子都要和“盗墓笔记”四个字捆绑在一起了。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很多人。比如说,用一生去演一只猴子的六老。再比如说,一辈子致力于抗疟科研的屠呦呦老师。

随着《盗墓笔记》系列的终结,我对“盗笔”和三叔的关注度也慢慢降低。有感兴趣的消息就去看一眼,没有就关上手机安静做自己的事。毕竟,无论那纸上描绘的故事多令人向往,我们终究要合上书页,跋涉在自己的世界里。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想用三叔讲座的那句话来结尾——我所理解的狂热,就是选一件你爱做的事,然后一直做下去。

编辑/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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