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民間投資增速巨幅下降,除了長期的制度因素,還要注意到一些偶然的短期因素也是不可忽視的問題,而民間投資大幅降低或因「營改增」。
解析:
「營改增」主要是由地稅轉向國稅,因此過去有一個做法現在不靈了——以前地方政府會跟民間投資討價還價,「多搞一點投資,少報點稅」,但現在這個交易很難做了,因為納稅征管的權利轉到了國稅局。
由於稅改,由於營改增,營業稅改成增值稅,這個改革使得很多地方發生了巨變,本來民營企業是給地方政府交營業稅的,就是交給地稅局,現在交增值稅,要交給國稅局,這會有什麼樣的後果?有一個後果是,地方政府跟民間投資者的溝通就不像以前那麼順暢了。以前地方政府說民營經濟投資者們多投錢,維持經濟發展,我給你減點稅,減營業稅,形成的一個稅和投資之間的一個潛在的契約關係,這個裏面可能出現一定的虛報,地方的民營企業家也許會虛報一點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速,但是它跟地方政府達成潛在的默契,營業稅少交一點。
現在這個默契消失了,不存在了,因為現在的交稅,納稅對象是國稅局了,國稅局不管地方政府統計數字的高還是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中國經濟的制度因素。如果這個制度因素不考慮進去,僅僅看統計數字的話我們可能被經濟現象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