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申 张萌 林新岳
经济新常态下,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引擎,而科技创新一直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河北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科技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仍须提高,特别是其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能力亟待加强。而金融作为推动河北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越来越凸显出重要的引擎作用。
金融支持河北省科技创新现状
从2005年起,河北省科技创新成果日益丰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发展前景良好。其中,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数、发表科技论文篇数都呈增长趋势,尤其是专利申请数,从2005年的1912件增加至2014年的12865件,增长幅度达到572.86%,增加速度非常快。出版科技著作数量在2010、2011、2012年降低,之后开始增长,同样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银行业支持科技创新
设立科技支行或民营科技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截至2015年年末,河北省共成立6家科技支行。河北省第一家科技支行——河北银行裕东科技支行于2015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此后又陆续在唐山、廊坊、保定、邯郸成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的建立,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融资机会和资金支持,截至2015年6月,河北银行裕东科技支行为6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贷款和金融服务,共发放科技贷款12.48亿元。2016年3月14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民间资本设立民营科技银行。该意见鼓励聚集民间资本,利用民间闲散资金设立民营科技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发展。意见还指出,要在有条件的市、县、区继续设立科技支行。
发放科技贷款,增加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2015年,河北省科技支行对107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贷款,贷款额度达279.1亿元。截至2015年11月末,河北银行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为356家中小企业发放了科技贷款,贷款总额达50.87亿元。河北银行于2012年与石家庄五龙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向其推出企业保证贷款、信用贷款、专利权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累计向该公司发放贷款2200万元。招商银行将在河北省重点实施“千鹰展翼”计划,该计划指出:每年将为1000家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扶持,每年累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科技贷款将不低于100亿元。
创新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服务。邢台银行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专门成立小企业信贷中心,推出“冀南微贷”业务,为那些没有信用能力的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截至2014年4月,该业务覆盖邢台十几个县,向19000多户小微企业投放信贷资金48亿元,并带动了邯郸、衡水等地特色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河北银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轻资产,担保难”的问题,推出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即“科保贷”产品,由省科技厅初评、保险公司部分保证、银行提供贷款、利息适度补贴、损失实行分担的合作机制,搭建了政、银、险、企信息沟通平台,解决了企业担保难的问题,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
河北省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发挥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在发展主板市场的同时,不断培育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平台。河北省证券业不断发展,融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截至2014年,河北省总部设在辖内的证券公司有1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证券分公司8家,较上年增加3家,证券营业部199家,较上年增加20家。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投资者账户数量不断增加,A股证券账户数达到491.5万户,同比增长8.5%;投资者人数达到297.9万,同比增长8.9%;累计交易金额为2.6万亿元,同比增长56.5%,创历史新高;累计营业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41.1%;累计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81.2%;托管市值2074.6亿元,同比增长64%。
河北省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融资额度大体呈增加趋势,且债券市场的发展速度比股票市场快。截至2014年年末,河北省共有50家境内上市公司,较上年增加两家。2014年,河北省境内上市公司直接融资额为132.3亿元,有14家上市公司通过沪深股市进行14次股权融资,融资额为117.3亿元,1家上市公司在主板发行公司债融资15亿元。河北省2家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首发融资13.5亿元,拓宽了企业筹资的渠道。截至2014年末,全省境外上市公司总数共计38家,累计融资400多亿元人民币。
风险投资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可以为未上市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促进其科技创新的发展。截至2013年,河北省创投机构数量为22家,其中,创投基金(公司)为21家,创投管理机构有1家;河北省创业风险投资的投资强度为453.00万元/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项目占全国的0.7%。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河北省政府实施了多项政府扶持政策措施,具体包括:政府资金支持、所得税减免、计提风险准备金、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信息交流服务等。
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
近年来,河北省保险业稳步发展。2014年,各类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达到60家;保险中介机构取得了一定发展,新增3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新成立1家保险中介服务集团,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172.3亿元;保险服务范围不断扩大,2014年,河北省出口信用保险一般贸易出口渗透率达到26.6%,支持外贸出口规模82.2亿美元,支持企业达到1184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助力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16亿元。
目前,发展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目前正式获得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有: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和意外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研发营业中断保险等。
问题和不足之处
科技贷款额度小,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不足。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投入资金、政府投入资金和其他资金。其中,企业资金是科技创新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其次是政府资金,其他资金占比较低。在企业投入进行科技创新的资金中,绝大多数来源于企业自筹,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科技贷款进行科技创新的额度较小,占比较低,银行对科技创新发挥的支持作用有限。从2009年至2014年,企业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资金额度从1019186.0万元增加至2646500.2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占R&D经费内部支出比例呈大体上升趋势,最低为75.58%,最高为84.22%,说明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用于支持科技的资金额度也在不断增加,虽然政府资金占R&D经费内部支出比例在不断降低,但最低比例为13.73%,也在10%以上,额度较大,说明政府投入资金进行科技创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表1)。
近年来,河北省银行贷款总额不断增加,存贷差不断扩大,但科技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很低,表明河北省各大银行具有发放科技贷款的能力,但储蓄存款转化为科技贷款的实施过程中存在阻碍,实际发放的科技贷款额度较小。以河北银行为例,截至2015年,发放科技贷款50.87亿元,贷款总额达752.05亿元,科技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仅为6.76%,占比较低。
科技金融业务和产品种类少,服务缺乏针对性。目前,银行信贷品种种类少,期限跨度小,不能针对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即使设计出新型金融产品,银行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也会采取审慎经营策略,不愿意承担营销新型金融产品所带来的风险。另外,贷款机构和科技企业缺乏信息交流,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贷款审批流程繁琐复杂,难以满足科技企业的贷款需求。
直接融资比重低,资本市场支持作用有限。在河北省企业外部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居于主导地位,债券和股票融资比重很低,说明河北省资本市场还不发达,有待进一步发展。从2001年至2012年河北省企业融资量从407.6亿元增加至3509.2亿元,其中贷款所占比重除2007年为81.9%,2010年为85.8%,2011年为71.3%,2012年为81.2%,其余年度均高于90%。而债券融资起步于2003年,波动幅度较大,2011年达到最高比重18.3%,最低比重却为0%,除2010年、2011年、2012年外,其余年度比重均低于10%,债券融资所占比重很低。股票融资除2007年、2011年略高于10%外,其余年度均低于10%,最低比例不足2%,表明股票融资额度很小,有待进一步发展(表2)。
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信贷在企业外部融资中的占比一般低于70%,股票和债券占比应在20%~30%左右。除2011年外,河北省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均低于20%,说明河北省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低,资本市场更欠发达,不能很好地发挥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科技创新的发展。从2013年开始,河北省证券业经营情况有所好转,证券市场活跃程度上升,但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占总融资量的比重还是偏低,发挥的支持作用仍然有限。
风险投资水平低,退出机制不完善。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看,河北省的创业风险机构数量不足江苏省的五分之一;从投资强度看,河北省的创业风险投资强度在所有统计地区中占倒数第四位,处于全国的较低水平。2013年河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项目仅占全国的0.7%,表明河北省风险投资与国内发展较好的省份存在较大的差距,不能很好地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风险投资的期限长,风险高,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才能实现投资收益。而河北省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风险资本退出路径不完善,不能及时实现资本增值和资本回收,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实现。
科技保险发展程度低,企业投保缺乏积极性。目前,针对科技型企业设计的保险产品种类匮乏,大部分的科技保险是根据传统保险产品进行改造,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不能很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的风险需求;发展科技保险需要既具有保险知识又能进行风险管理的综合型人才,但目前保险公司缺乏科技保险人才,制约着科技保险的发展;科技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投机性,保险公司担心科技企业因投保科技保险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加大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不愿对科技创新进行承保;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保险的认识程度不够,不愿意占用企业资金投保科技保险。
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目前,河北省的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评级机构较少,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种类匮乏,建立的信用档案机制落实程度较差,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不强,信用环境有待完善。另外,河北省对担保机构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各担保机构在经营时可能存在不规范行为;担保机构的从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状况;缺乏专门针对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不完善。河北省以商业性担保为主,担保费率高,增加了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多数商业银行还是采取固定资产抵押等“强担保”方式,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凭证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型担保方式的银行不多。
对策建议
银行业扩大科技贷款额度,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应结合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及其融资需求,增强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银行体系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主体,银行信贷作为社会融资的主体,也应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主要作用。但在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下,主要的资金来源为无风险、低收益的存款,银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的科技创新领域。因此,商业银行应调整资金投入方向,利用其不断增加的存贷差规模,积极向科技创新领域投资,对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加快科技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为科技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商业银行应设立科技支行,进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不断进行科技金融机构的创新。商业银行应及时与科技型企业进行信息交流,准确把握科技型企业的真实信息,进而尽量简化企业科技贷款的审批流程,适应科技贷款频率高、需求急的特点。商业银行应尽量少采取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专利权凭证质押等创新型担保方式。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特点,积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使其朝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并不断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门槛。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推进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并支持优质的科技企业在国内主板市场、国外市场上市。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支持体系,建立专项的政策支持资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支持成熟优质的科技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或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市。同时应加强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已上市的科技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保证证券市场平稳运行。
不断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善债券评级体制,提高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债券市场,增加科技企业债券融资的比重。企业债券应不断进行品种创新,从企业自身需求和投资者承受能力两个角度考虑,设计债券品种,扩大债券融资的市场份额。
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在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投资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应扩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鼓励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学习美国的成功经验,利用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保证投资者的收益。风险资本退出的方式有公司的兼并与收购、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回购等,因此,应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尤其是鼓励和发展创业板市场。完善有关风险资本投资的法律法规,从风险资本的投入、风险资本运作经营、风险资本退出各个方面建立严格规范的法律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的风险资本中介服务机构,为风险资本的投资者、筹资者、使用者提供专业的平台,提高风险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发展科技保险,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保障。科技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可以为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面临的风险提供保障,使银行更愿意对其发放科技贷款,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企业的特征创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先针对河北省科技创新发展速度快的行业设计保险产品,优先满足它们的保障需求;保险公司应重视培养科技保险专业人才,聘请专业人员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保险和风险管理技能,也可以与高等院校进行合作,由保险公司出资设置科技保险相关课程,签订协议保证培养的专业人员应优先考虑到保险公司工作;同时加大科技保险的宣传力度,使科技企业了解科技保险的优势,愿意投保科技产品,并约束科技企业为追求高收益而加大风险损失的行为,使保险公司能够控制道德风险,愿意承保科技风险。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河北省应以政府担保为主流,建立担保和再担保制度。政府应大力支持信用担保公司的建设,使其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并出资设立信用担保金库,为信用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降低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而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同时加强对信用担保公司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同时出台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保障信用担保制度的运行。
(基金项目:2015年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新常态下金融支持河北省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研究(编号HB15YJ078)”)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