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婷
【摘 要】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社会分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的前提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切非生产部门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然而现如今农村土地撂荒现象越来越突出,这种“田畴荒废,荆棘交加”的现象备受关注。笔者将基于对四川省江油市大松村十组的调查,理性分析该地土地撂荒的原因并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缓解此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土地撂荒;成因分析;对策
一、土地撂荒概念及分类
本文将土地撂荒定义为农民因为自身或者外界的原因放弃继续耕种那些原来耕种的土地而造成该土地未能充分利用甚至荒芜的现象。土地撂荒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成很多种。
1、按撂荒程度分为显性撂荒和隐形撂荒。显性撂荒是在本应种植的一段时间内(至少一季以上),土地生产经营者放弃在现有土地上种植任何农作物而导致土地呈现荒芜的现象。而隐形撂荒是指土地表面耕作有农作物,但土地投入的劳力、资金、化肥等明显减少,致使土地不能充分利用,土地产出相对往年明显降低。
2、按撂荒的时间长短分为全年性撂荒和季节性撂荒。全年性撂荒是指土地出现撂荒现象的时间在一年以上,季节性撂荒是指土地撂荒现象出现在一年的某一个季节。
3、按农民对于撂荒的意愿分为主动性撂荒和被动性撂荒。主动性撂荒是指农户因生产效益和生产取向等因素主动减少耕作土地甚至全部撂荒。而被动撂荒是指因为外界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破坏导致土地无法耕作而使农户被迫撂荒。
二、成因分析
(一)生产力因素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生产力是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决定力量,分析农村土地荒废问题首先应从生产力入手。
1、农村总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落后,交通不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在江油市大松村仍然使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铁犁牛耕,农用机械只有脱粒机(脱水稻的),插秧机(插水稻苗的)、播种机(种玉米的)、犁地机(犁水稻地)是闻所未闻的,而即使是脱粒机也只是少数人拥有,一个村大概有三、四台。至今,该村仍然没有通水泥路,运送粮食的车辆很难开入大队里。
2、高成本,低收益。笔者走访了该村的一家农户,数据整理如下:水稻种植面积约2亩,投入约1110元(其中肥料150元,农药60元,收割900元),收益1200元(产量约2000斤,自家留用1000斤,卖出1000斤,单价为1.2元/斤),利润90元(未计算种植过程中自家劳动力价值)。农户以种粮为生,两亩地的收入仅为90元,极大地降低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
3、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自1984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后,农村人口开始出现大规模流动。在与队长的交谈中了解到生产队的劳动力流失了三分之二(十组共213人,外出务工143人),留守农村的基本上是老、弱、幼。这一方面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正常现象,另一方面不仅会使得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而且使新农村建设难以推进,制约了农村的发展。
(二)政策因素
1、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农村土地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实际所有权虚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仅限于耕种权、部分收益权,此外农村还出现了利用耕地修住宅的情况,影响了土地的利用率。
2、征地制度不合理。征地补偿标准没有体现出土地的市场价值,强制推行,拖欠征地款,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开始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都存在行政推动、市场化程度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不利于发展规模化农业,出现大面积撂荒。最后,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土地财政的风行,使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
三、多方面着手避免土地撂荒
(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机制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简单来说就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来,现在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虽然比以前普及得多,但存在很多制约土地流转的因素,如强制推行、价格低廉、服务不到位、信息不流通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首先,打破土地流转市场的政府垄断,增强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参与度,提高农民分享土地流转利益。其次,规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完善土地流转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某些地方官员借流转之名,行损害农民利益之行。最后,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拉长产业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2、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主要组织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收集土地流转信息,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对流转合同依法鉴证,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依法调解纠纷。
3、培养职业土地中介,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多数地方常常出现转让土地的人找不到合适的承包者,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转让土地的人,以致土地得不到流转,这就要求我们逐步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中介机构。
(二)转变农业高成本、低收益的发展模式
1、加大农业投入。一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最大努力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还可采用市场化的筹集资金形式,使科研机构、个人与公司、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多渠道聚集社会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的创新。二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发展高效农业、资源集约型农业和生态农业。提升农业科研经费的比重,拨出专项经费建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及技术推广工作。
2、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我国自从实行粮食保护价收购以来,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高了,粮食生产已经出现了一个稳定增长的局面。但是,我国的粮食最低保护价一直不算高,这个价格仅仅能够维持农民的种粮成本。况且,现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迅猛,一定程度上吞噬了农民从保护价中得到的好处,国家提高最低保护价的直接得益者是农民。更重要的是,粮食作为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如果价格太低,就会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况,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动摇国民经济基础,引发社会不安动荡,将国家置于危险境地。
3、完善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近年来,农用生产资料市场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首先,作为生产者,应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加强与经销商之间的沟通,与经销商相互信任,互助互利,从而赢得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其利益。其次,作为代理商,对于同行之间的竞争应抱着公平、真实、诚信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解决问题,同时应调整公司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此外在销售机器的时候做到实事求是,在售后服务的时候做到以诚相待。最后,作为政府,要完善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监督,建立农资供应连锁店,适当地实现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保障农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郭琳.农村土地撂荒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9.
[2]农业部农村研究中心.中国农村研究报告1990—1998 [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