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驴
我喜欢惜墨如金的作家。有种节制之美,好比量体裁衣,多一寸则长,少一寸则短。问过冯唐,问他的字句怎么这么短小精悍,他的建议是多读古文。的确,古文里很少有长句。甚至篇幅也以短的居多。小时,最爱司马迁笔下的《刺客列传》,荆轲、曹沫、专诸、豫让等六人,无不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欣赏他们的决绝、果敢和直接。早年看过一部刺客传的电视剧,每一个刺客都活不过五集。看完无限喟叹,无限遐想。自以为,那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电视剧。或许短篇小说也该如此,没有过多的花招,没有多余的废话,图穷匕见之时,必有凶光,杀气腾起,步步为营,刀光剑影间,血溅三尺之外。
我理解的短篇,讲究的是快、狠、准。一个好的刺客,绝不会与人缠斗,三招之内,必取人首级。否则,定遭擒拿。真正的高手对决,胜负在意念间,所谓剑未出鞘,已见分晓。一个好的短篇的开头,好比刺客亮刀前的对话,言简意赅,字字紧逼,待目标确认,径直击杀之。一个失败的小说必有一个失败的开头。第一句话开始,语感不对,接下来的叙述就没法施展。经验丰富的刺客懂得收敛内心,从容淡定,忍辱负重,将秘密深埋于心,只等任务完成,用长袖揩拭完刀口上的血迹,扬长而去时方发出几声长啸。那时,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通常已经大功告成。
一个成功的短篇,写作时通常充满肃穆的仪式感。好比刺客出发前与友人的别离。荆轲刺秦前,燕太子丹送别,高渐离击筑,荆轲悲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闻者无不动容。苏童据说写短篇前一定先洗手。我有个嗜好藏书的朋友,阅书前也必先净手。这样的写作和阅读,充满了庄严的肃穆感。一个好的小说开头,必先确定通篇的基调;或悲凉,或清丽,或高阔,或淡雅。好比一个刺客的命运,通常在其出行前的那一刻,早已注定。所不同之处,优秀的短篇,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话,依然充满了变故,多义层生,曲径通幽,玄机重重,直到最后一句,一锤定音,刺客要么远走高飞,要么已经同归于尽。
我喜欢的短篇小说有安妮普鲁《近距离:怀俄明故事》,马·马·瓦列霍的《干旱的季节》,马尔克斯的《我只是来打电话的》,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巴别尔的《红色骑兵军》和博尔赫斯小说里营造出来的幽深与精致。短篇高手不胜枚举,而这些都是都是短篇圣手,刺客中的刺客。这无疑是一个衣着考究的刺客,锦衣夜行,于灯火阑珊处,一刀致命。“一点水也没有!在漫长的夏季里,尘土飞扬,人们口干如火,日久天长连说话都气喘吁吁。”瓦列霍的开头就营造出了一片干旱的迹象,让人一头钻进了南美大陆深处的干涸旱地里。而巴西作家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在《河的第三条岸》里塑造的那位离家出走,终日呆在独木舟上过着谜一样的生活的父亲同样让人意味深长。“我不得不在内心广漠无际的荒原中生活下去”。对于一个刺客来说,那是对生命意义的一场寻根之旅和终极意义上的哲学反思。
无论哪个时代,可供刺客的容身之地不会很大,时间不会很长,机会不是很多。一个优秀的刺客,善于在一闪即逝的瞬间,于电光石火间发现对手的要害并致其命。可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很讨厌将短篇写超过一万字。我满意的短篇,基本上万字封顶。多了,可谓水满则溢,算多余的部分。我为自己的写作常多溢出那部分而沮丧,谓为才华不够使然。短篇写作,更应该注重文体的自觉性,恰到好处为止。正如武松在“血溅鸳鸯楼”里,取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仨人性命后,却连带着把后槽、侍女、丫鬟也统统杀光,不免就多了暴戾之气,有损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