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容貌美艳,身材玲珑,个性洒脱外露,周围总是围绕着多情的男人,这是她们展开工作的最好掩护……电视剧《风声》中顾晓梦的原型,就是被周恩来称为“我党一部百科全书”的传奇湘女、红色女谍黄慕兰。
黄慕兰,1907年出生于湖南浏阳。其父黄颖初,与谭嗣同、唐才常并称“浏阳三杰”,思想开明,乐智乐进。30余岁喜得长女的黄颖初,无男女偏见,不愿黄慕兰成为“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女性,而愿女儿释放天性,有识有能,自立社会。黄慕兰也因父爱母慈,未受缠足之苦,并饱读诗书,聪颖独立。1919年春,12岁的黄慕兰第一次离家赴长沙,就读于周南女校。5月,适逢五四运动,黄慕兰参与长沙爱国运动,后被劝退学,但这段短短的经历激发了黄慕兰的革命意识。退学后的黄慕兰回到已经迁至武汉的家中,跟着父亲自修经史。1923年,16岁的黄慕兰受父母之命,嫁往长沙,两年后因不能忍受生活腐朽的夫婿,回到家中自修。1926年初夏,黄慕兰独自赴汉口,任汉口市妇女部秘书,并于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开启了革命生涯。
相较于蔡畅、杨开慧等周南“女革命家”的鼎鼎大名,黄慕兰则显得不那么耀眼。这显然与黄慕兰隐蔽战线的工作有关。红色女间谍黄慕兰,在20世纪30年代灯红酒绿的上海滩已然是一位熠熠生辉的名媛,周旋于达官贵人之间,光彩耀人。人们看到了她美丽优雅、聪敏开朗的一面,却鲜有人知晓她共产党员的身份,鲜有人知道名媛黄慕兰还身负解救共产党员、从事上层统战的重任。新中国成立后,因为种种原因,黄慕兰共产党员的身份也一直未得到确认,甚至被错判在秦城监狱待了10余载,直到拨乱反正后她多次申诉、多方努力,方才洗清“沉冤”,恢复身份。
为革命,舍求学,别家人
黄慕兰曾在其自传中说:“我一生中曾多次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决定调动工作,这个优点,应该说是1926年冬在武汉时就已形成的。”
1926年12月间,鉴于黄慕兰的优秀表现,国共两党汉口临时中央决定送她赴苏联留学。生于书香门第的黄慕兰欣然受命,兴高采烈地来到上海,候船赴苏。就在等候之际,上海的中共中央委员瞿秋白收到来自武汉的董必武的电报:“因工作需要,说服黄慕兰放弃赴苏联学习,转回武汉。”于是,瞿秋白与夫人杨之华一起来劝说黄慕兰,但此时黄慕兰的心早就飘向远方,自认为理论水平跟不上实践工作的她诚恳地说:去苏联学习可以提高理论水平,充实斗争经验,回国后能更好地开展工作。瞿秋白夫妇觉得有理,于是通过电报向董必武转达了黄慕兰的个人意见。董必武考虑工作需要,坚决回绝了黄慕兰的诉求。瞿秋白夫妇从董必武的电报中读出了组织之意,于是苦口婆心地劝导黄慕兰:“如果不是革命的需要,组织上也不会轻易改变决定的。只坚持个人的意见而不服从组织的决定,是不太好的。慕兰同志,你要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的考验。”深明大义的黄慕兰没再坚持己见,心悦诚服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回到武汉继续革命。
从上海回来后,除了继续旧职外,黄慕兰还被委以新职——担任汉口《民国日报》妇女副刊编辑。也正是因为编辑这一职位,黄慕兰结识了民国日报社总编辑宛希俨,并在共事中收获了爱情。两人于1927年3月登报宣布结婚。
黄慕兰和宛希俨琴瑟和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岂料革命高潮随着汪精卫背叛革命公开反共而进入低谷,黄慕兰和宛希俨辗转到南昌,开展地下工作。工作中虽提心吊胆,但夫妻协力,倒也能苦中作乐。这种生活没过多久,1928年1月,宛希俨就收到中央调令,赴赣西南任特委书记。宛希俨赴任时,黄慕兰刚分娩生下宛昌杰3天,身体尚弱,心灵更弱,不舍分离。宛希俨低声嘱咐:“工作顺利,我就派人来接你。如果我牺牲了,那就通过你的父母转告我的父母,把孩子接回老家去抚养,长大后继续革命。我们是革命伴侣,党叫做啥就做啥,千万保重。”虽万千不舍,但黄慕兰还是挥泪告别了宛希俨,继续留在江西省委地下机关工作,期盼着一家人早日团聚。谁知盼来的却是噩耗。1928年5月,宛希俨在率领部队攻打万安县城时,不幸牺牲。组织上考虑到黄慕兰的情绪,两个月后才告知黄慕兰消息。身处地下工作环境的黄慕兰,知道自己身份特殊,不能为宛希俨设灵祭奠,更不能失声痛哭,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默默感伤,泪水常常滴落在不知父亲已逝的熟睡小儿身上。
宛希俨牺牲后,黄慕兰决心亲手将她与宛希俨的爱情结晶宛昌杰抚养长大,但谁知这点小小愿望也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实现。1928年底,黄慕兰接到中央调令,离开南昌到上海工作。黄慕兰带着宛昌杰肯定有诸多不便,于是她遵照宛希俨遗嘱,给家中父母写信,让家里来人接走孩子,并送去宛希俨老家,交宛希俨父母抚养。黄慕兰母亲收到信后,与黄慕兰二弟一起来九江与黄慕兰见面。天寒岁末,风雪交加,黄慕兰抱着尚未断奶的宛昌杰,看着他不知父亲牺牲、母亲也将离去的稚嫩小脸,想着自己将与其天各一方,心中痛苦万分。这就是革命,纵然舐犊情深,黄慕兰也不得不与襁褓中的孩子分别。也许有人说,革命者不近人情,殊不知他们只是为了更多家庭的团圆,才会放弃自己家庭的团圆。新中国成立后,黄慕兰也到处打听宛昌杰下落,幸善人终善报,几经周折终觅得长大成人的宛昌杰,骨肉团聚。
为工作,别夫婿,弃尽孝
只身来到上海的黄慕兰进入了中央书记处工作,并兼任党中央的机要交通员。在中央机关工作期间,黄慕兰碰到了她与宛希俨的旧识贺昌。贺昌是中央委员,但经常赴外地工作,黄慕兰经常送信至贺昌处。贺昌也知悉了宛希俨牺牲的消息,见黄慕兰日益憔悴,总勉励她节哀振作,最终使黄慕兰走出了丧夫的阴霾。渐渐地,贺昌对黄慕兰渐生情愫,黄慕兰也因贺昌体贴芳心暗许。最后,两人向上级汇报后,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夫唱妇随,贺昌调香港、天津工作,组织上也批准黄慕兰随行。在香港工作期间,黄慕兰诞下一子,但贺昌认为携子革命不便,加之黄慕兰身体有疾,于是再三劝说黄慕兰将孩子交与他人抚养。黄慕兰心中痛苦、不舍,但为了革命,还是放弃了骨肉。不久,他们又回到了上海。
1931年初,因为“左”倾错误的影响,上海的地下工作受到极大的破坏,许多同志因此被捕。贺昌向党中央推荐黄慕兰和潘汉年做营救被捕同志的工作。党中央最后采纳了贺昌的意见,将黄慕兰和潘汉年的组织关系定为单线联系。黄慕兰任互济会营救部长,负责对外联络;潘汉年任“特科”领导人,负责对内联系。在新的岗位上,黄慕兰充分发挥所长,干得相当出色。
相较于黄慕兰工作的风生水起,贺昌此时却因为奉行立三路线而被撤销职务,在家反省错误。和其他同犯错误的人一起,贺昌向中央提出把自己下放到江西苏区打游击的要求,希望自己能在烽烟战火中磨砺党性。贺昌此举一直瞒着黄慕兰,直到中央批准了请求,临行前不久才向黄慕兰说明。获悉贺昌的行踪后,黄慕兰坚决不同意贺昌独自去苏区,强烈要求自己同行。黄慕兰心意昭然,她并非不能吃苦,并非不愿意个人留下来做营救工作,而是担心单线联系断了,就和贺昌永远失去联系了。更让黄慕兰担心的是,当年宛希俨就是只身赴赣西南工作,最后一去不归。黄慕兰除了担心贺昌的安危外,更希望夫妻比翼,在任何艰难环境中,都能在一起,她再也不想经受亲人别离的担忧和痛苦了。为此,一向坚强的黄慕兰整整哭了3天。贺昌无法劝解,只能请来黄慕兰的好友吴德峰、戚元德夫妇做思想工作。戚元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以营救团中央书记关向应责任重大为由,劝说黄慕兰留在上海。当时关向应因顾顺章叛变,不幸被捕。黄慕兰重情,更重义,最终把儿女情长搁在了脑后,听从了劝说,答应留沪做营救工作,含泪挥别了贺昌。
夫妻离别后,黄慕兰将思念化为动力,奔走于营救工作,屡立奇功。先是偶然听到中共重要人物被捕的消息,立即判断是向忠发,于是及时向周恩来汇报,使得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关在敌人到来前都得到了安全转移。接着,机智与敌人斡旋,救出了关向应。然后,接受组织任务,巧用人脉,刊登伍豪启事,有力地回击了敌人对周恩来的污蔑,澄清了伍豪事件的真相。黄慕兰也因为这三大奇功而受到组织嘉奖。
奇功的背后是黄慕兰的机智灵敏、牺牲与无奈,比如因为工作,放弃奔丧。1932年1月25日,黄慕兰接到了父亲病逝的电报。黄慕兰悲痛万分,立即向组织请假,要求回去奔丧。因营救工作的需要,组织没有批准黄慕兰的请求。但因为电报是从一个律师事务所转来的,如果黄慕兰不回去奔丧,事务所的人难免不会怀疑黄慕兰和家人脱离了关系,追问下去可能暴露黄慕兰共产党员的身份。于是组织研究,让黄慕兰暂时躲起来,给外界制造其已经回家的假象,待丧期一结束就立刻出来继续工作。就这样,黄慕兰因为工作放弃了奔丧尽孝,没能送自己父亲最后一程。
因组织,再结婚,再惜别
黄慕兰屡立奇功,还应感谢一个关键人物——律师陈志皋。陈志皋是名门之后,受父荫庇,一入律师行就赢得大名。陈志皋出身虽高贵,却少有纨绔之气,常与民主人士往来,思想解放,追求进步,所以组织要黄慕兰接近陈志皋,请他为关向应辩护。陈志皋确实也为营救关向应等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陈志皋在与黄慕兰的接触中,逐渐爱上了黄慕兰,陈家上下也同样喜欢这个落落大方的女子。
1933年,陈志皋正式向黄慕兰求婚。黄慕兰心系革命前线的贺昌,拒绝了陈志皋,结果陈志皋竟以血书明意,黄慕兰这才以考虑为由,将此事拖延了下来。次年,陈志皋的母亲居然派人到黄慕兰母亲处求婚,这时候如果黄慕兰还不拿出一个明确的态度,显然拖延不下去了。当时,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工作,原先岗位由刘伯垂继任。黄慕兰向刘伯垂征求意见,刘伯垂衡量再三,对黄慕兰说:“你的工作岗位在上海,陈志皋是中央给你指定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党组织交代的。你和陈志皋结合组成家庭后,将更有利于掩护自己的身份,极有可能会打开一个新的局面,这绝对是工作需要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向中央证明,不是你私自的无组织行为,完全是服从于工作的需要。……对贺昌同志,将来我们都会向他说明个中缘由。贺昌是个很开明的人,他也绝不会埋怨你。”在刘伯垂的鼓励下,黄慕兰终于答应了陈志皋的求婚。1938年,周恩来通过刘少文转达了对他们婚姻的批准和认可。
当时,黄慕兰答应陈志皋,还带着组织上对陈志皋的约法三章:一是尽力支持营救被捕同志;二是婚后互不干涉个人行动,黄慕兰可以出来继续工作;三是允许黄慕兰和前夫的遗孤相认。黄慕兰曾向陈志皋知会了自己与宛希俨结婚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但未提及贺昌。陈志皋诚心接受了这3个条件。
黄慕兰和陈志皋的结合总体来说比较和谐。陈志皋尊重黄慕兰,逐步自觉地为党工作,如参与营救“七君子”等。黄慕兰则通过陈志皋夫人等多重身份,在上海开展秘密工作。但世事并不完美,这对令人钦羡的伉俪背后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酸苦。自从黄慕兰嫁给了陈志皋,理解者谓之才子佳人,落井下石者则说黄慕兰贪图享受,一心想做资产阶级的阔太太,流言蜚语一直不断。黄慕兰碍于身份,对这些谣言只能听之任之。除此之外,长期隐瞒真实身份也给黄慕兰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黄慕兰一直是以名门之后的身份与陈家人生活在一起,始终没有坦诚自己共产党人的身份。朝夕相处却不能卸下面具,面对陈家人的善待黄慕兰愧疚不已。更让黄慕兰内心戚戚然的是,像许多经不起时间考验的感情一样,她和陈志皋之间的感情也出现了问题。抗战开始后,陈志皋与大学女友彭庆修旧情复燃,彭庆修甚至因此离婚。于是,一有机会,黄慕兰就向组织提出离婚的请求,希望能离开上海前往延安工作,但一直未获批准。1942年,黄慕兰在重庆向周恩来哭诉陈志皋的外遇,周恩来劝道:“对旁人传说的风言风语你不可随便相信……我们共产党员度量要放得大一点,眼光要看得高一点、远一点。民主人士即使有过那么一段罗曼史,有时恐怕也是出于社交工作方面的需要,逢场作戏而已,在这方面对党外人士不应苛求……你的心胸一定要开阔一些,一切以大局为重,不要去计较这些生活上的小事情了。”
就这样,黄慕兰一直将个人感情隐忍于革命需要之下,忍受着貌合神离的婚姻,继续与陈志皋一起工作,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这时,黄慕兰、陈志皋之间的不愉快已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化,他们共同等待着组织的安排,期许着新生活。但生活并不如人意,黄慕兰共产党员的身份迟迟未得到确认,陈志皋也不满于新政权给他的职位,于是提出申请,希望到海外另创一番事业。考虑到需要人到海外发展、为国谋利以打破西方封锁,组织上也有心派黄慕兰、陈志皋夫妇出国,于是批准了陈志皋的请求。但黄慕兰却不想赴海外。1950年5月,陈志皋离沪赴港,从此黄慕兰与陈志皋再未相见。
惜别了陈志皋的黄慕兰结束了她和陈志皋合办的通易公司的善后工作,接着她又先后做过宣传、社区等工作。政治的风波终究没有放过这个经历复杂的女人,1955年因“潘汉年案”,黄慕兰被捕,1960年转入秦城监狱。1963年出狱后,黄慕兰跟儿子一起度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生活。孰料1967年旧事重提,黄慕兰再度进入秦城监狱。1975年5月释放后,黄慕兰走上了要求平反、恢复党籍党龄的漫漫申诉路,直到1980年才收到了一张平反通知单,但对其党籍、党龄问题仍然没有结论。1987年,中组部决定,承认黄慕兰1926年入党,但1933年脱党,按1951年重新入党计。现已109岁高龄的黄慕兰深居简出于杭州,写诗作传,安度晚年。
这就是黄慕兰的人生。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一个女人的幸福状态应该是生活安稳、夫妻和睦、儿孙绕膝。按这个标准,黄慕兰显然并非幸福之人。年轻时的她虽光鲜明艳,也曾收获过真爱与家庭,但终究还是夫妻离散。年轻时的她才识俱佳,屡立奇功,组织赞赏,但五六十岁时却一切归零,甚至锒铛入狱,出狱后为平反四处奔波,几经周折才获清白。黄慕兰预料到别夫别子可能就是永别,所以她才会痛哭流涕,不愿分离,但终究还是服从组织,挥泪惜别;黄慕兰明白踏入上海滩就意味着隐姓埋名,身不由己,但终究还是工作至上,隐匿数年;黄慕兰苦苦等候贺昌归来,却因组织安排,嫁入陈家,面对流言蜚语,坚持革命,延续业已产生缝隙的婚姻。她舍弃小我,成就大我,用隐忍和牺牲书写了一个共产党人伟大的境界——服从。用黄慕兰的外孙女的话来总结:“自从外婆献身革命后,她的个人生活也从此成为革命的一部分。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她放弃了去苏联深造的机会;又是为了革命的需要,她一次又一次的别子别夫,含泪上路在洪流中独自顽强地奋斗;更是因为工作需要,她毫无怨言地听从组织部署,将丈夫的家业、财产和社会关系都用在了支持共产党的事业。……作为一个女人,一个与她共同生活过10多年的外孙女,我敢说,她一定有过憧憬,有过期盼,有过委屈,也有过孤独。但是,当年,革命信心和激情抑制了她的个人愿望;后来,岁月磨平了她记忆中的褶皱。如今,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常常扳着手指算‘今年家中有多少好事,而这些‘好事,大多是儿孙们的成功或晚辈们哪怕是一点小小的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