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试行三年。
评论精选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素芳:
本市积分落户办法的设计,政策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设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性指标,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缴纳社保满一年积三分。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
政策的制定既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又要把握好积分落户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的有效衔接和平衡,同时还要为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最终出台的文件是在考虑到多重因素后取得的综合平衡。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的出台,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建立了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积分落户政策的实施,对吸纳人才、留住人才、推动北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北京楼市影响十分有限,不会导致楼市的量价齐涨。